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研究和探索。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政府非税收入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监控不到位、运行效率较低等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非税收入资金,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完善的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即以政策监控为前提、以机构监控为保证、以票据监控为源头、以技术监控为平台、以稽查监控为手段、以预算管理监控为后盾,创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有力、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体系。
1.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应以政策监控为前提。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监控的前提和基础。但目前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等问题,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国家应尽快出台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财政部门应尽快制定非税收入的分类管理办法,包括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办法,为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提供可靠、完善的制度依据。各地应当在梳理国家已经出台的非税收入征管政策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非税收入征管监督措施,使今后的非税收入征管监督工作置于政策法规的有效监控之下。
2.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应以机构监控为保证。由于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执法主体多元化、分散化,使得政府非税收入形成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造成管理脱节、收入流失、分配失控、监督失灵等问题。因此,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除了要有完备的政策法规外,还要建立相应的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机构,如湖南省成立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协调、管理和监控。这是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保证。比照税收管理模式,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征收,统一稽查,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上下联动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查”体系,做到职能完备、分工明确、运转通畅、监督有力。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也是建立完善的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的重要内容。
3.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应以票据监控为源头。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票据的验旧换新和票据稽查,也可以通过“票据一收入台账—国库账”之间的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实现“以票制费”,从源头上规范执收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
4.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应以技术监控为平台。在当今信息技术社会,要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必须开发现代化、多功能、开放式、广覆盖、高效能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以此为平台,实现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监控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资金缴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要体现出“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费”的管理思路;要完成对收入依据、收入项目、收入标准、使用票据、缴款方式的设定;要把上述设定体现到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在技术上控制数据的正确性、安全性;要做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理开户银行之间通过银行业务网、财政外网实现联网管理,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实现对非税收入收缴过程的统一调度、管理和监控。
5.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应以稽查监控为重要手段。稽查监控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监控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稽查监控体系,包括单位自查、年度稽查、专项稽查和举报处理等,及时解决、处理和监控非税收入征管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财政部门的稽查监控要与审计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密切配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以充分发挥财政稽查监控的最大效力。
6.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应以预算管理监控为后盾。要切实管好用好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加强预算管理监控。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防止单位隐瞒收入,坐收坐支,乱列乱支;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逐步解决单位间苦乐不均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管理办法,在安排财政预算时,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得到补偿;要建立非税收入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7.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监控体系还应与单位行政效能考核相结合。政府非税收入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但从目前的实际操作情况看,在一些实行收支脱钩的部门和单位,存在应收不收和收人情费的现象。因此,有必要把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对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效能考核,从而激励部门和单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