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城市,由于城市人口多、积淀问题多、下岗职工多、离退休职工多,社会保障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我们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财政职责,一方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监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自求平衡的能力,一方面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思路,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起以预算内资金为主、预算外资金为辅、其他专项资金为补充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
(一)落实责任,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市与区县政府责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社保投入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强化区县政府责任,一方面,我们在制定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政策时,做到与区县努力程度相衔接,与财政管理绩效相联系。如在养老保险方面,我们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的体制,市财政核定逆差补助后出现的缺口,由区县政府承担足额发放责任。另一方面,采取与区县政府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财政对社会保障补助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不能完成责任指标的,考核一票否决。2000年至2002年区县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达4.2亿元,其中2002年为2.04亿元,比2001年增长41.6%。二是明确政府与企业责任。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实际上履行的是财政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因此我们在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上,坚持把体现公平与注重效率结合起来,确保社会稳定与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结合起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如在并轨补偿金的筹集上,一方面强化企业筹资责任,坚持了企业自筹到位财政才给予配比的制约机制,凡上报申请财政配比资金的企业100%确保了1/3自筹资金的到位。另一方面帮助困难企业具体解决筹资问题,如协调土地局等有关部门利用土地收益解决筹资问题,先后为20多户企业返还土地出让收入1.79亿元。结合国家“夕阳产业”退出市场的政策调整,积极帮助企业股权变现,实现股权出售收益3个亿,统筹解决了冶金行业企业并轨资金问题。再如及时调整技改基金的使用方向,两年中拿出9000多万元支持企业实施并轨。
(二)拓宽渠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预算内资金安排到位。在安排年度预算时,我们坚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增收节支的要求,从严控制会议费、车燃费、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挖掘机关事业单位节支潜力,做到公用经费“零增长”。同时,深化支出管理改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集中核算制度,年初预算增量财力和节约支出除用于法定支出和工资增长外,主要用于社保和就业等直接关系群众根本利益的支出。2001年、2002年、2003年沈阳市社会保障支出年度预算安排分别为5.0亿元、5.4亿元和6.1亿元,年均增长10.4%。针对实际执行中出现的资金缺口,采取专项调剂、重点保障的方法予以解决,2002年从卫生事业费调剂1200万元、使用副食品风险金1000万元、市长预备费3000万元用于并轨支出。二是预算外资金补助到位。为壮大社会保障资金总量,2002年制定了《关于在市本级预算外资金中划转社会保障资金的实施意见》,凡纳入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广告收入,以及从2000年以后由预算外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均按不低于10%的比例划转社会保障资金。2002年筹集了5298万元用于并轨补偿金支出。三是专项资金补充到位。我们把各专项资金统筹考虑使用并充实到社会保障资金总量中来。2001年,我们将市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入的21%划为政府统筹调剂金,主要用于保证全市社会稳定方面的支出以及解决施工企业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殊问题,2002年筹集3500万元解决了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问题。在2001年使用3000万元福利基金用于低保支出的基础上,2002年又安排500万元补充低保资金。
(三)建立机制,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每年我们编制一套社会保障综合预算、一套社会保障五项资金预算。在预算资金的安排上,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重点保证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尽量予以安排,履行政府责任,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强化部门责任。社会保障资金数量大、时限性强、涉及处室多,全局各处室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为社保工作开绿灯,形成了相关部门协力筹措、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氛围。预算处负责预算资金调度,确保按预算进度拨付社保资金;经建处负责监督企业用土地出让收益金解决企业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综合处负责筹措供暖保障金解决困难群体的冬令取暖问题。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沈阳市坚持社保政策与财务制度同步出台,资金收入与资金支出全程监管,财务管理全覆盖、无盲区。几年来,为配合社保试点工作,先后制发了《沈阳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地方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筹集支付管理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委托银行发放办法》等管理制度,使筹资渠道明确化、管理方式规范化。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为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我们成立了两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为加强监督检查力量,我们采取局财政部门检查和委托中介机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按规定用途使用。
几年来,通过积极的筹资方法和健全的管理机制,沈阳市在财力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口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连年加大对社会保障投入,地方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从2000年的5.42亿元增至2002年12.44亿元,累计达29.03亿元,年均增长51.4%。多渠道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方式,壮大了社会保障资金总量,提高了社会保障能力。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对16.7万名失业职工发放了救济金,年发放救济金3.7亿元,对12.5万名失业人员开展了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面进一步扩大,个体从业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实现了医疗保障由公费医疗向医疗保险的平稳对接;18.6万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