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就业资金投入。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促进困难职工群体就业、完善社会就业基础设施、开展就业指导和培训等公共服务方面。通过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技能,拓宽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空间,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就业资金的整体社会效益。
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中央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真正发挥政策效应。
三是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拨付程序,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享受政策扶持对象的资格和标准进行审核,以保证各项就业资金切实用于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