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邮电费支出不超标。市直各行政单位间的信件往来必须执行定点交换制度;办公电话实行磁卡管理,由单位结算住宅电话费的,要在规定的限额之内据实结算,超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二是推进用车制度改革。不再核拨更新车辆款;行政单位报废车辆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租车费;对车辆未到报废期限,磨损程度在50%以下而自愿实行租车公务的行政单位,财政收回车辆后,按每台每年3万元核拨租车费。三是严控会议经费。会议印刷费支出不得超过会议费支出总额的10%;会议一律不予报销医疗费用、长途电话费,参加会议人员自行带车的,司机及车辆的费用会议一律不予负但;除市委、政府特批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表彰会议以外,财政不核拨表彰奖励费用。四是加强出国、经贸活动经费管理。对因公出国团组经费实行预拨报账制,超支不补,节余退回;由外事办负责接待国外来访团组及市政府安排的零散外宾,财政不向其他单位核拨接待经费。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