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认真贯彻《预算法》,各部门、各单位要按预算控制花钱,做到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不得随意突破年度各项经费预算。对要求追加预算支出的报告,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再受理。对不按预算办事、先斩后奏的,由单位自行负责,财政部门不再追加支出预算,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2.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对人员进出调动,要严格按照市编委、人事部门审批管理规定办理,凡超编人员,财政一律不予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设备购置。年内,凡财政拨款单位,原则上停止购置小汽车和复印机、传真机、计算机、速印机等高档办公设施,禁止单位超编、超标配车和自行借款购置车辆及办公设施。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办法和大宗物品的政府采购申报制度。
4.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收支秩序。各单位要认真遵守“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不许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各项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互相吃请等违纪行为。
5.精减各类会议,压缩会议费开支。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并不得擅自...
1.认真贯彻《预算法》,各部门、各单位要按预算控制花钱,做到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不得随意突破年度各项经费预算。对要求追加预算支出的报告,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再受理。对不按预算办事、先斩后奏的,由单位自行负责,财政部门不再追加支出预算,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2.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对人员进出调动,要严格按照市编委、人事部门审批管理规定办理,凡超编人员,财政一律不予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设备购置。年内,凡财政拨款单位,原则上停止购置小汽车和复印机、传真机、计算机、速印机等高档办公设施,禁止单位超编、超标配车和自行借款购置车辆及办公设施。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办法和大宗物品的政府采购申报制度。
4.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收支秩序。各单位要认真遵守“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不许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各项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互相吃请等违纪行为。
5.精减各类会议,压缩会议费开支。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并不得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一律不得发放奖品、奖金和纪念品。
6.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参观费用,努力节约差旅费开支。各单位需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必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否则,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安排经费。擅自列入经费支出的要从决算中剔除。
7.加强电话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补助费的管理规定,通过建立电话登记和限制电话直拨功能等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电话费过快增长的势头。 (张言哲 王文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