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0月,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之后,财政部又相继印发《政府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规定、高校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和衔接规定等。本次改革将政府会计科目体系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部分,分别以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以收付款项的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发生为标志,强调配比原则,将收入和费用配比,成本和绩效比较,建立预算执行与财务结果对应关系,全面反映高校资产负债情况和运行成本,提供决策有效的会计信息,客观反映出结果与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为高校进行成本管理和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笔者认为,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难点和关键在于新旧科目衔接以及核算基础的转变。《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财务会计科目体系包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要素,通过增加、细分、合并等方式对科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资产科目的核算范围扩大,例如增设“坏账准备”科目,要求高校对收回后不需要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计提坏账准...
2017年10月,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之后,财政部又相继印发《政府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规定、高校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和衔接规定等。本次改革将政府会计科目体系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部分,分别以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以收付款项的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发生为标志,强调配比原则,将收入和费用配比,成本和绩效比较,建立预算执行与财务结果对应关系,全面反映高校资产负债情况和运行成本,提供决策有效的会计信息,客观反映出结果与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为高校进行成本管理和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笔者认为,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难点和关键在于新旧科目衔接以及核算基础的转变。《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财务会计科目体系包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要素,通过增加、细分、合并等方式对科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资产科目的核算范围扩大,例如增设“坏账准备”科目,要求高校对收回后不需要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计提坏账准备,真实反映高校应收款项情况,增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新制度规定高校对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资产成本,将资产配置与资产运行维护成本之间的关系勾稽起来,全面反映单位运行成本,客观真实反映单位资产价值,便于高校管理层根据资产的损耗情况作出前瞻性规划和安排。负债方面,增设“预计负债”“预收账款”“预提费用”等科目,明确区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防控金融风险,将“应交税费”科目划分为“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两大项,并对“应交增值税”科目进一步细分。收入与费用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权责配比原则的要求,货币资金的收支在财务会计中形成的是资产或负债,因权利义务未实际发生而不直接计入当期收入或费用,资产会以折旧或摊销形式后续列入费用,负债会在以后期间偿付或冲销,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差异在资产的折旧、摊销及负债的偿付和冲销过程中逐渐消失。另外,高校培养人才以学年为准,对教育成本的核算应该与培养人才时间区间安排一致,按照配比性原则有效地执行权责发生制,将教育资源的消耗(即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分配到各二级学院,反映各学院对高校资源的占用情况,将高校教育成本分类统计和管理。
(一)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面临的困难
1.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复杂。本次改革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高校财务人员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在保证开展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逐步学习和掌握新规定,将2018年旧科目年末余额转化为2019年对应的新科目年初余额,使新旧制度和数据衔接好。新制度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要求对固定资产折旧和对无形资产摊销,高校需全面准确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一次性补提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折旧和摊销,并达到账实相符,准确反映2019年度高校资产价值。
2.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及思维转变。会计人员能否迅速掌握新的准则和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会计改革的内涵,并凭借职业经验准确判断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各项业务,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高校在历次会计制度改革中,始终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核算基础,更重视预算会计,会计核算方法和思维较单一,本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提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体系,更重视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的概念,会计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各项新规定,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职业判断力,将新准则和新制度顺利运用到具体会计实务工作中。
3.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不能满足新的核算要求。高校现有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不论在会计科目还是财务报表上均以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为主体,核算方式比较单一,不能满足新制度平行记账的要求,也无法实现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财务会计要求。资产管理系统未与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没有做到信息共享,无法实现自动计提折旧,大大增加会计人员工作量。现有财务信息系统不能实现自动生成财务会计报表,还需要会计人员手动取数和调整,工作效率低。开发出一套适合《政府会计制度》和高校自身情况,并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要求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迫在眉睫。
4.制度不完善,政策不协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根据高等学校行业特点制定的,而《政府会计制度》是适用于各行政和事业单位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具备特殊性和针对性。笔者认为,鉴于高校具有资产规模大、经费收支结构复杂、会计核算任务重、服务对象多样化的特点,除财政部门外,教育部门也有必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制度》及补充和衔接规定,结合高校行业特点,完善制度体系,对具有高校行业特点、常见的业务处理进行明确规定。
(二)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改革建议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正式施行《政府会计制度》之前,高校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如梳理会计科目,根据资金来源对项目进行划分,清理往来款账务,根据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制作新旧科目对照表,调整和完善科目的辅助核算项,并提早嵌入财务信息系统,进行会计日常业务处理的试运行,列出问题,思考有效的解决方案。高校还需做好全面的资产和负债清查工作,进一步清查、盘点和评估单位所占有和控制的资源,将未入账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入账,统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值,根据评估的使用年限,选择适合本校的折旧方法为资产一次性补提折旧和摊销;清查应收账款,根据收回的可能性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潜在负债也要按照要求确认为预计负债。
2.加强学习宣传。会计人员应学习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等专业课程,参加上级部门和专业机构的相关培训,确保充分领会政策内涵,全面掌握新的政策规定,并运用于具体会计实务中。
3.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结合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具体情况,搭建符合新制度要求的财务信息管理平台,积极与系统开发商沟通,将数据导入并试运行。高校可以考虑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模式、新旧账套同步运行,便于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和遇到的特殊业务,及时更新、调整和完善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使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生成更自动化、科学化。建立权责发生制为核心的会计核算体系,将政府会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过渡。高校还应当引进一些既有扎实会计专业基础,又精通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实现财务人才多元化,更有利于建立满足政策需要、同时能实现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财务信息管理平台。
4.完善高校管理制度体系。高校应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协调,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高校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实施和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汇总,完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将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对接,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和清查机制,提高高校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预决算编制科学化,增强财务管理精细化和规范化。教育系统应建立自上而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和标准,强化高校教育成本预算管理,做好高校的发展规划。
责任编辑 任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