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2018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财务会计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推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充分体现了财务会计诚信建设进入了新的时期。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经营特点一般具有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地点分散、施工项目不固定、施工项目需一次性完成、订单式非标生产、施工队伍用人多、专业技术水平整体偏低、施工所涉及的协作单位较多且关系复杂等,从而更需要注重企业的各种信用。笔者拟对管理会计环境下工程建设领域财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进行探析。
一、新时期建筑业的财务信用评价体系特征
建筑业企业的信用,源自于企业对外界的各种承诺。包括对国家承诺,如何遵章守法、依法纳税;对社会承诺,如何履行社会责任、遵循社会公道;对用户承诺,如何提升产品品牌、质量以及合理的产品价格;对供应商承诺,如何提高合同履约率;对股东承诺,如何展示忠诚度与价值创造能力;对债权人承诺,如何兑现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对员工承诺,如何保障劳动权利与薪酬福利待遇等等。因此,企业在财务方面的承诺,即是反映为一系列经济行为和财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评价过程。建立建筑业财务信用体系,不仅是施工企业(乙方)的事,...
财政部2018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财务会计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推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充分体现了财务会计诚信建设进入了新的时期。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经营特点一般具有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地点分散、施工项目不固定、施工项目需一次性完成、订单式非标生产、施工队伍用人多、专业技术水平整体偏低、施工所涉及的协作单位较多且关系复杂等,从而更需要注重企业的各种信用。笔者拟对管理会计环境下工程建设领域财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进行探析。
一、新时期建筑业的财务信用评价体系特征
建筑业企业的信用,源自于企业对外界的各种承诺。包括对国家承诺,如何遵章守法、依法纳税;对社会承诺,如何履行社会责任、遵循社会公道;对用户承诺,如何提升产品品牌、质量以及合理的产品价格;对供应商承诺,如何提高合同履约率;对股东承诺,如何展示忠诚度与价值创造能力;对债权人承诺,如何兑现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对员工承诺,如何保障劳动权利与薪酬福利待遇等等。因此,企业在财务方面的承诺,即是反映为一系列经济行为和财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评价过程。建立建筑业财务信用体系,不仅是施工企业(乙方)的事,更要关注和建立建设单位(甲方)的诚信文化,这才是打造建筑业完整诚信体系的最重要基础。
传统财务模式下的财务信用评价体系,更多体现为静态环境下固化模式与单纯指标的专业评价,具体体现在:因属于过去形成的业绩和信用而存在时效性问题;因财务与业务间缺乏融合而存在关联性问题;因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而存在可持续问题;由于信息失真与造假的便利而存在可靠性问题等。
对新时期建筑业财务信用评价来说,总的原则是要放置在管理会计的大环境中,通过收集、加工处理和利用企业管理活动中的经济信息,遵循决策相关性、信息可比性、形式多样性、及时有效性等基本原则,组织、控制、调节和指导建筑业各项经济活动,从中科学地设计、选择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全面、系统、科学地开展财务信用评价活动。因此,财务转型趋势下的财务信用评价,应该更多体现为动态环境下、以管理会计为基础的业财融合与管理创新评价的特征,至少应体现:更注重经营质量的成长性、更注重财务业务的融合性、更注重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更注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等特征。
二、建筑业财务信用评价指标的设计
从评价体系的内涵与架构上看,财务信用评价指标应该更加适应形势发展与改革创新,从企业自身实际的多个维度来构建指标体系,不仅要关注静态环境下的固化模式与单纯指标,更要关注动态环境下以管理会计为基础的业财融合与管理创新评价思想,静态与动态指标相互修正,并将管理者活动融入评价机制,提升建筑业企业资信评估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在管理会计环境下对应企业各方面的承诺,从科学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角度,研究、设计与搭建建筑业财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三个层面考虑:
1.反映现实财务信用状况的指标(静态角度),关注企业过去已经发生的历史性财务指标。在国家层面考核其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情况;在社会层面考核其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下“去产能”等政策落实、职工分流安置、脱贫扶助、灾区援建、环境治理等情况;在股东回报层面考核其价值创造(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股价市值等情况;在用户层面考核其产品质量优良率、价格指数、产品返修率、投诉率等情况;在供应商层面考核其合同履约率、付款与折扣政策、货款拖欠率、法律涉诉纠纷;在债权人层面考核其合同履约率、拖欠与法律纠纷、债务逾期、债务担保能力等情况;在员工层面考核其薪酬水平(行业与当地差距)、福利待遇、薪酬与社保拖欠比例。
2.反映支撑企业守信能力的指标(发展角度),关注企业以一定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实力守信的财务指标。应该涵盖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中有关财务战略、盈利预测等指标,在全球、全国、行业的知名度和所处位置中的财务指标,企业上市后或IPO期间的财务指标预测与规划情况,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的再造能力、财务学习型组织创建情况,企业的技术投入和创新规划、财务信息化水平,企业技术装备新旧程度、更新频率、利用率及在行业的领先水平,企业的财务领军人才规划,以及年龄、学历、专家数比例情况,企业环境治理与投入规划指标、碳排放处理情况,企业产品关键领域的国产化率、商标权、注册权等无形资产状况,企业财务的资产结构优化预算、流动性预算等相关指标。
3.反映管理会计下的业财融合指标(协同角度),关注财务转型下提升企业价值的财务指标。要体现企业财务战略的编制能力,企业授信额度、融资渠道、上市后的二次融资、发债等融资能力,企业成本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各种成本管理方法的应用水平,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水平和主要预算指标的精准度,企业的边际效应和边际贡献水平,企业的投资可研论证能力、投资后评价、投资效益指标的实现能力,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指标的分解与各部门的执行力,企业的经营与财务绩效考核政策与考核指标水平(获利、营运、偿债、发展四能力),企业经济增加值(EVA)水平,企业CFO的协同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以及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建筑业财务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
1.现场访谈。访谈前的准备,包括资料的收集、获取同行业可比数据与对标、设计问卷调查;现场访谈,包括核实问题、走访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非财务专业人员,走访股东、部分客户、部分供应商、银行、普通员工等;设计调查问卷。
2.提出评估报告。一方面,通过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与基期比的变化趋势、重要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财务信用关键领域履约情况、问卷调查与现场访谈对企业财务信用的评判,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过去与当前的信用现状。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战略中财务规划、投资融资计划、经营与发展环境所反映的企业发展能力;通过企业财务制度、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监督体系所反映的企业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对企业财务风险及其预警、应急预案、或有负债、潜亏所反映的企业预警能力;通过对企业市场占有率、国际化程度、核心技术、科技投入所反映的企业创新能力,以及通过企业资产质量、履约能力、流动性、盈利的优化能力等,综合分析企业的守信支持能力。
3.建立大数据系统。通过方案设计、数据采集、模拟运行、指标测评与智能评分等开发“建筑业财务信用评价综合系统”,实行智能化评级,降低人工干预,实现远程登录、自动测评、信息公开、结果共享。
4.充分应用评价成果。通过对建设单位(甲方)施以同等的诚信约束与信用评价,对诚信度高的建筑企业在市场开发、融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等方面给以更多的便利,鼓励建筑企业大力创新,实施人才和技术发展战略,提升建筑业社会地位。通过对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守信能力差、实力弱的建筑企业鼓励兼并重组,促进建筑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筑业优胜劣汰。通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使建筑企业走可持续的良性循环之路,整顿建筑业上下游供应链之间的共同守信问题,净化建筑业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