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蔡艳艳 作者简介:蔡艳艳,中央财经大学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三期学员; 孟晓敏 孟晓敏,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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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时代背景下完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应立足于国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融合财税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基础上,着眼于事业单位财务治理能力提升,构建符合新时代事业单位行业发展需要的《财务规则》。
一、建议梳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
我国事业单位制度体系中,《财务规则》主要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侧重于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后,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全部废止,统一采用政府会计制度,为满足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核算需求,财政部于2018年陆续发布了国有林场与苗圃、高等学校、医院等9个行业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是由一个财务规则和多个行业财务制度构成,即《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等行业财务制度。建议基于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共性突出的特点,设立由一个财务规则和多个行业特殊规定构成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在新时代背景下完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应立足于国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融合财税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基础上,着眼于事业单位财务治理能力提升,构建符合新时代事业单位行业发展需要的《财务规则》。
一、建议梳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
我国事业单位制度体系中,《财务规则》主要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侧重于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后,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全部废止,统一采用政府会计制度,为满足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核算需求,财政部于2018年陆续发布了国有林场与苗圃、高等学校、医院等9个行业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是由一个财务规则和多个行业财务制度构成,即《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等行业财务制度。建议基于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共性突出的特点,设立由一个财务规则和多个行业特殊规定构成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财务规则》明确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共性要求,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做出统一规范;行业特殊规定结合行业特色进行补充和明确,而不必要建立独立完整的行业财务制度。
二、建议整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框架结构
现行《财务规则》共十二章六十八条,主要是从会计要素的角度进行章节划分。《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围绕企业的设立、运行、变更和解散等企业管理活动中伴随的企业财务管理行为,共十章七十八条。结合事业单位财务治理能力提升要求,建议在《财务规则》修订中,参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设置模式,基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全流程进行梳理,将《财务规则》调整为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运行管理、成本控制、结转结余及专用基金管理、财务分析及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监督及附则。对于现行《财务规则》中涉及的会计要素的定义及计量要求,因政府会计制度已作出统一的定义和规范,建议删除,不再重复表述,修订后的《财务规则》主要侧重于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为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提供制度依据。
三、建议明确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现行《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涉及五个方面,即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经济核算、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建议在《财务规则》修订完善中,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职能定位及财税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在预算管理方面,结合《预算法》修订的主要思路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议建立事业单位预算平衡机制,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调成本效益,提高资金资源使用效率。在收支管理方面,建议鼓励事业单位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安排资金使用。在经济核算方面,建议根据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要求,明确实施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在资产管理方面,明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优化资产配备、使用及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财务监督方面,结合内部控制要求,建议强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四、建议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
现行《财务规则》第五条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等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皆提出了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要求单位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对于规模较大或业务比较复杂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可按照规模设置总会计师。因此,结合事业单位财务治理能力提升要求,建议在《财务规则》中细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要求设置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对于较复杂的事业单位,如高等学校、医院、国有林场(苗圃)等,可以通过行业特殊规定的形式,对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结合单位规模或业务复杂程度明确总会计师岗位设置要求,必要时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五、建议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要求
建议在《财务规则》中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要求,按照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体系分别编制符合预算管理要求和内部财务管理要求的预算方案,落地预算平衡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信息公开。根据《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制度,做好预算的中长期规划,健全动态预算平衡机制,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升预算的执行效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要加快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推进事业单位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六、建议明确事业单位成本管理要求
现行《财务规则》第二十四条虽提出“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但事业单位受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的限制,成本核算较难准确落地执行。2018年,财政部发布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3号——行政事业单位》(财会[2018]38号),提出行政事业单位成本管理可应用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完全成本法等方法,为行政事业单位成本管理方法提供了依据。2019年12月,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对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和范围、归集和分配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建议在《财务规则》中对成本管理内容做出规定,与事业单位相关成本核算办法做好制度衔接,明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对象和归集、分配方法,通过行业特殊规定的形式,对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成本管理进行具体规范,鼓励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成本核算体系。
七、建议调整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管理的内容
专用基金是根据相关规定提取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有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从收入中提取并计入费用、根据有关规定设置三种提取方式。现行《财务规则》主要对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其他基金做出规范。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的事业单位不再提取修购基金,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已经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因此,建议统一专用基金提取与使用方法,删除有关修购基金的规定,仅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其他基金进行规范,对于行业特有的专用基金建议结合行业特殊规定另行规范。
八、建议更新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求
2019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等相关规定,对科技成果等资产管理进行了明确。建议在《财务规则》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规范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要求按照应收账款类型、对方单位的信用情况、应收账款发生时间等相关因素进行坏账准备计提,并按发生项目或服务与产品的类型计入当期费用。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要求按照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进行折旧计提,完善固定资产的处置办法。规范无形资产管理,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调整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按要求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明确无形资产处置办法。细化投资概念及类型,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要求将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投资管理,对于对外投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九、建议增加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管理的要求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质量和效率的要求逐步提升,不同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的要求也日益提升,建议在完善《财务规则》时,根据政府会计核算结果,明确事业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规范事业单位信息管理。另一方面,随着大智移云等技术手段的不断更新,事业单位已基本实现会计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提升财务管理服务质量与效率,已成为提升财务治理能力的重要渠道。因此,建议在《财务规则》中鼓励事业单位使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财务管理,明确信息管理系统设立的基本标准和数据备份及存储、硬件设施、信息提取等基础要求,统一信息化技术标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
十、建议丰富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要求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从内部监督看,现行《财务规则》第六十条虽提到“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但并未对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和具体控制内容做出规范,建议在《财务规则》中进一步强调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提高事业单位内部监督的意识,明确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和具体控制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从外部监督看,现行《财务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建议《财务规则》进一步强调外部监督的重要性,明确审计、监察等管理部门的监督要求,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规范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并结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管理办法,对行业特殊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在行业特殊规定中加以明确。
责任编辑 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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