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张宏亮 作者简介:张宏亮,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 李晨 李晨,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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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会计投资者保护的评价体系和方法,我们对中国所有A股上市公司2019年会计投资者保护状况进行了评价。本次编制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与投资者保护状况报告所用的公司资料来源于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布的公开信息(公司网站、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网站、上市公司网站等)以及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万德(Wind)数据库、东方财富(Choise)数据库。2019年度我们对所有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评价,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共3588家,比2018年被评价公司增加99家。
一、总体状况:近三年投资者保护水平逐步提升
从总体上来看,中国上市公司2019年度的投资者保护指数得分的均值为55.99分,比2018年上升0.49分。综合近三年的情况来看,投资者保护状况正在逐步改善且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从得分分布形式来看,中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得分大部分分布在45~65分之间,其分布形式基本上呈正态分布(峰度为0.29,偏度为-0.39),中国上市公司略呈尖峰且略左偏分布状态,与2018年相比,峰度和偏度都有所上升。不同公司之间的投资者保护状况差距进一步增大。
从离散程度来看,2019年的投资者保护总体上出现了分散化趋势(标准差增加),主要...
基于会计投资者保护的评价体系和方法,我们对中国所有A股上市公司2019年会计投资者保护状况进行了评价。本次编制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与投资者保护状况报告所用的公司资料来源于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布的公开信息(公司网站、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网站、上市公司网站等)以及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万德(Wind)数据库、东方财富(Choise)数据库。2019年度我们对所有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评价,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共3588家,比2018年被评价公司增加99家。
一、总体状况:近三年投资者保护水平逐步提升
从总体上来看,中国上市公司2019年度的投资者保护指数得分的均值为55.99分,比2018年上升0.49分。综合近三年的情况来看,投资者保护状况正在逐步改善且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从得分分布形式来看,中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得分大部分分布在45~65分之间,其分布形式基本上呈正态分布(峰度为0.29,偏度为-0.39),中国上市公司略呈尖峰且略左偏分布状态,与2018年相比,峰度和偏度都有所上升。不同公司之间的投资者保护状况差距进一步增大。
从离散程度来看,2019年的投资者保护总体上出现了分散化趋势(标准差增加),主要原因是会计信息、管理控制和财务运行的分散趋势加大,投资者保护状况较好的公司和较差的公司差距在进一步拉大。“马太效应”在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中仍然存在,较之2018年该现象显得更加突出。
从投资者保护指数分指标来看,内部控制(58.30分)的保护力度最强,外部审计(57.95分)、会计信息(56.97分)和财务运行(55.88分)的保护力度次之,管理控制(47.90分)的保护力度最弱。与2018年相比,会计信息、外部审计和财务运行指数得分上升,其中财务运行质量上升幅度较大(上升2.9分),而内部控制和管理控制指数得分下降,但内部控制依然得分最高。可以看出,2019年依然延续了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质量较高,而管理决策及财务运行质量较低这一特点。但与2018年相比,投资者保护得分具有一定的分散化趋势,50~60分之间的公司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下降了8.9个百分点),40~50分之间以及60~70分之间的公司所占比例都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分别上升了1.79和6.9个百分点)。最高组(70分以上组)和最低组的公司数量和比例都有所上升。
从近三年情况看,投资者保护指数呈上升态势,会计投资者保护经过2016年的触底之后持续向好。会计信息质量、外部审计质量和财务运行质量呈同步上升态势,会计信息和透明度持续提升,外部审计质量也在上升,企业内部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的效率上升。管理控制质量近三年持续下降,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核心能力和竞争力建设任重而道远。内部管理控制质量建设出现反复,在2018年达到最高峰后,本年出现下降。
出现以上态势有深刻的内外部原因。从外部来看,十九大以来,国企改革力度逐渐加大,但遇到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国企反腐进一步深化,以党管国企为核心的治理改革稳步推进;证券监管进一步强化,由以管理为主向监督为主转变,重点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去杠杆、去泡沫,防止金融风险;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使企业面临转型的阵痛;简政放权简化审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行负面清单管理等成为促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手段;财政部着力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意在促进企业管理控制水平的提升。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使企业既具有进行投资者保护的动力,也面临投资者保护的困难和障碍,体现在投资者保护的指标上,出现低位上升的趋势(见表1)。
从过去10年投资者保护指数的总体变动趋势来看,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AIPI)基本上呈波浪形下行并触底反弹态势,从2010年的57.15下降到2013年的54.06,而后在经历了2013~2015年连续2年的上升,在2016年二次触底,2017~2019年处于二次触底回升过程之中,其中2018年实现了较大幅度上升。
二、投资者保护的行业、地区、控制人、股东及上市板块特点
(一)行业特点:住宿和餐饮业居前且首次突破及格线,文化娱乐用品制造业排名上升幅度最大
从行业构成来看,制造业公司最多,达2257家,占62.90%,相对2018年下降了0.64个百分点,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基本格局没有变化,但有下降趋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数量为266家,占7.41%,居第二位,比2018年增加18家,上升0.4个百分点,代表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量的上升趋势,体现了我国上市公司由传统制造业、商贸业为主向科技型、服务型、创新型变化的趋势。
从均值来看,投资者保护程度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为住宿和餐饮业(60.50分)、铁路和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58.87分)以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业(58.52分)。投资者保护最差的三个行业分别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54.54分)、农、林、牧、渔业(52.33分)和其他制造业(51.92分),属于第一或第二产业。值得注意的是,住宿和餐饮行业自2017年后重回第一并且成为近五年来第一个投资者保护得分均值超过及格线的行业,反映出我国投资者保护状况正在逐步改善,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2019年与2018年相比,文化娱乐用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酒、饮料和精制茶业的上升幅度最大,分别上升了36位、30位和21位,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造纸和印刷业以及商务租赁和服务业下降最多,分别下降17位、21位和26位。
(二)地区特点:东部地区投资者保护水平普遍优于西部地区
从地域来看,各省份平均得分均在50~60分之间,前三名分别为天津(57.45分)、北京(57.37分)和山西(57.35分),后三名分别为新疆(53.31分)、海南(53.17分)和青海(52.72分)。天津后来居上,由2018年的第2名跃升第1名,北京位居第2,山西由2018年的第4名升到2019年的第3名。过去几年领先的浙江与广东,则跌出前3名之外。
与2018年相比,湖南、西藏和陕西3个中西部省份的投资者保护程度上升幅度最大,分别上升了14位、13位和9位;安徽、贵州和河南3个中西部省份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了10位、10位和9位。其他省份变动相对不大。
从过去5年综合来看,北京、上海和浙江等地的东部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程度最高且相对稳定,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较低。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的数量普遍少于东部地区,且投资者保护状况普遍弱于东部地区(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
(三)控制人特点:国强民弱的现象依然存在,外强内弱的局面连续两年被打破
在不同最终控制人类型的公司中,国有控制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最高(57.83分),其次为外资控制公司(56.38分),民营控制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垫底(55.06分),其他类型和无控制人公司的投资者保护程度水平居中(分别为55.98分和56.24分)。
与2018年相比,2019年国有与民营控制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相对不变,呈现出国强民弱的特点。国有控制的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连续多年排名在第1位,说明国有企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国企管资本改革背景下,其自我治理、自我管控、自我决策能力有稳定的提升。民营控制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近些年在低位徘徊,说明其内部治理环境较差,“圈钱”“减持”“跨界重组”“买壳卖壳”等动机和行为较强,造成这些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较低。无控制人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下降较大。随着中小板与创业板公司的发展,民营上市公司的数量已远超国有上市公司,占比最大,超过60%,是上市公司的主力军。但是,从近几年整体情况来看,民营控制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都低于国有控制公司。因此,应当重点关注民营上市公司的会计投资者保护状况,采取措施提高其投资者保护水平。
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分析发现,中央国企的投资者保护水平高于地方国企,竞争型国企的投资者保护水平远高于功能型国企。这一状况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
(四)股东特点:股权越集中,投资者保护水平越高
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看,投资者保护水平与持股比例呈正向变动关系,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投资者保护水平越高。持股比例最高组(得分57.90分)与持股比例最低组(得分55.21分)的保护水平相差2.69分,相比2018年差距(1.7分)进一步拉大。各组内公司间投资者保护水平波动程度都在进一步增大。这说明,在中国独特的制度背景与市场背景下,股权越分散,无论是治理效率还是运营效率都会下降,而相对集权的股权结构下,能够减少股东搭便车行为,降低代理成本,更有利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这是值得投资者和监管层思考的一个现象。
(五)上市板块特点:深强沪弱,中小板次之,创业板最低且呈下降趋势
按照上市公司的上市板块来分析,总体来看,呈现深强沪弱的特点,深市主板(57.00分)和中小板(55.69分)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沪市主板(56.58分)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创业板(54.60分)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程度最低,且与其他板块相比差距较大,值得关注。深市主板连续2年名次保持在第1名,创业板则连续2年垫底,沪市主板2019年的投资者保护比2018年下降,中小板则相对上升。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近2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连续2年排名垫底。
三、主要结论及启示
相比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在2019年有所上升,有进一步向好的趋势,但总体水平依然不高。其中会计信息、外部审计与财务运行质量提高,而内部控制和管理控制得分出现了下降。从行业来看,近年来第三产业尤其住宿和餐饮业以及金融业排名前列,表现较为突出,而文化娱乐用品制造业提升幅度大。从地区情况来看,虽然西藏和陕西投资者保护上升幅度较大,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对于西部地区总体而言投资者保护仍处于中低水平,依然有很大提升空间。从控制人类型来看,国有控股保护水平依旧居于第一位,民营企业虽然在数量上占据优势但保护水平与之有较大差距,需要予以更多的关注。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保护水平高的局面已连续两年被打破。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看,股权越分散就越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从上市板块来看,深市主板保护程度最高,创业板保护程度最低,近两年出现下降趋势。
基于上述评价结果,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我国经济进入低增长的新常态,企业面临的外部经济环境有所恶化,主要表现为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为了满足股东收益期望及国资委的考核要求,上市公司仍然具有一定的盈余平滑、盈余管理的动机与行为,表现在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仍然不高。自2012年开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强制披露范围扩大到未参加内部控制规范试点的所有主板上市公司。因此,从2012年到2018年,大部分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在提升。但由于内部控制的外部强制性特点和企业内部控制过关化思想的影响,部分企业出现重形式而不重实际效果的状况,内部控制出现了一定的两极分化现象,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频频曝出大额亏损、大幅财务调整、管理层个人涉案多发等都是内部控制虚化的表现。
第二,监管机构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使理性投资者正确评估风险并做出符合自身状况的决策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同的行业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中的逆向选择问题。企业不仅提供过去的真实信息,还能提供前瞻性信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由于东部地区投资者保护状况优于西部地区的情况长期存在,改善投资者保护状况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西部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少,投资者保护意识不强,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等因素阻碍了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水平的提高。加强投资者保护意识,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有助于改善投资者保护状况。
第四,在国企管资本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投资者保护近几年一直居于第一位。民营企业投资者保护状况一直不容乐观,融资成本高、融资动机复杂等问题抑制了投资者保护水平的提高,解决民营企业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才能切实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
第五,在我国当前制度和市场背景下,股权越集中,股东越能控制公司的经营,从而带来治理效率和运营效率的提高,减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冲突,降低代理成本。因此,股东可通过持股比例的增加来提高保护水平。但是股权过于集中有可能导致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适度的股权集中可以平衡两类问题之间的矛盾。
责任编辑 李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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