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作者:刘全山 覃春平 谢丹 作者简介:刘全山,武汉烽火与时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高级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类第十二期学员; 覃春平,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高级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类第十二期学员; 谢丹,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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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言
根据调查,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了中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在社会就业、经济发展、税收创造、科技创新、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却饱受融资难融资贵的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产生,与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和传统的资本供给方对中小企业的理性歧视有关。中小企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缺少清晰的历史经营轨迹、没有可供抵押的硬资产、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治理不健全及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获取的收益与成本不对称等,使得传统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向其提供资本支持时必然产生一种“理性歧视”,中小企业需要付出相对更高的信息费用、签约费用和监督费用。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国际上已有比较成熟的模式,如英国设立中小微企业成长基金给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资金;美国通过硅谷银行设计“债权+股权”的投贷联动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日本和德国则是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通过提供融资渠道和融资服务来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等。我国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免税费、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力成本(降低社保费用等)、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
一、引言
根据调查,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了中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在社会就业、经济发展、税收创造、科技创新、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却饱受融资难融资贵的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产生,与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和传统的资本供给方对中小企业的理性歧视有关。中小企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缺少清晰的历史经营轨迹、没有可供抵押的硬资产、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治理不健全及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获取的收益与成本不对称等,使得传统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向其提供资本支持时必然产生一种“理性歧视”,中小企业需要付出相对更高的信息费用、签约费用和监督费用。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国际上已有比较成熟的模式,如英国设立中小微企业成长基金给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资金;美国通过硅谷银行设计“债权+股权”的投贷联动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日本和德国则是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通过提供融资渠道和融资服务来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等。我国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免税费、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力成本(降低社保费用等)、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开展商业银行投贷联动试点等,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重要引擎。在此背景下,一种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的“孵贷投”联动模式随之兴起,对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以某Z金融集团公司(以下简称Z集团)为例,对此进行探讨。
二、“孵贷投”联动模式的含义与特点
(一)“孵贷投”联动模式的含义与各环节的联系
“孵贷投”联动模式是大中型公司或行政事业单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孵化的过程中,适时采取“债权(贷)”和(或)“股权(投)”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并通过股权投资收益抵补债权风险的投资模式。这种模式根据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针对性的阶梯式服务,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不仅引导经济转型、扶持创新创业,还能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从企业生命周期来看,孵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期最先需要的服务。“孵贷投”联动模式三个环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图1)为:孵化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空间及孵化服务,同时获取一定的维持空间运营的收益;债权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并获取固定的债权收益;股权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提供权益资本,同时获取股权投资的风险收益,三个环节之间相互可以提供增值服务或业务支持。
(二)“孵贷投”联动模式的特点
2016年4月20日银监会、科技部与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对投贷联动进行了明确界定: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以下简称银行投贷联动模式)。与本文所述“孵贷投”联动模式在投资与融资方面有类似的功能,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
1.联动模式主体不同。“孵贷投”联动模式的主体是大中型公司或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司,而银行投贷联动模式的主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
2.组织管理方式不同。“孵贷投”联动模式是通过公司的统一组织运营,实现“孵化+融资+投资”;而银行投贷联动模式是从传统的融资业务中通过风险隔离的方式设立风险相对独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组织,实现对科技中小企业的投资,债权融资则仍然由传统的金融机构通过信贷的方式完成。
3.信息共享机制不同。“孵贷投”联动模式主要是公司内部范围的信息共享,解决公司内部“孵、贷、投”信息收集、汇总、加工和汇报路径的有效性,也部分涉及外部融资和投资机构的信息共享问题;而银行投贷联动模式主要是降低或减少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与符合特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4.运营环节不同。“孵贷投”联动模式涉及到“孵化”“融资”和“投资”三个环节;而银行投贷联动模式则主要涉及“融资”和“投资”两个环节,对于具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能只涉及某一个环节。
5.应用的范围和效果不同。由于“孵贷投”联动模式呈多元化方式发展,已出现集团连锁孵化、企业内生孵化、平台开放孵化等新型孵化器,专业化和产业化趋势明显;银行投贷联动模式由于当前处于摸索试点阶段,受试点目标、试点范围和条件以及投贷联动业务合作机制尚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其应用的范围有限,实施的效果也比较有限。
三、Z集团“孵贷投”联动模式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一)Z集团的基本概况
Z集团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超过100亿元,系整合某高新区国有资本平台的涉金融资源而成立,按“政府主导切入、市场主导运作”思路,打造国际领先的现代科技金融创新集团,以参与国家战略、区域产业发展和科技金融创新等为目标。旗下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园、科技金融服务(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征信服务、资产管理、小贷担保、融资租赁等)、科技投资服务(母基金、子基金、直投基金及投资管理公司)和文化传媒等业务板块。
(二)Z集团“孵贷投”联动模式的实践
1.企业孵化。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在提供空间等基础性运营服务的基础上,整合公共技术平台、政府政策及专家顾问等公共资源,提供包括物业管理、天使投资、创业辅导、技能培训、咨询服务等深度专业服务,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化成功率为根本出发点,解决园区中小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将商业机会市场化,培育形成新企业,使企业成活率超出一般生长环境。
2.股权和债权服务。围绕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以孵化培育为载体,以创业陪伴为已任,实现成果发现、价值挖掘、风险共担、增值分享,形成精准投资能力。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或天使投资、PE、VC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后管理与增值服务,导入和整合内外部资源,实现被投资中小科技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最终实现投资退出后的增值。
(三)“孵贷投”联动模式取得的成效
1.孵化方面。Z集团旗下的科技企业孵化园已建成光电技术中心等六大孵化园区,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人社部省部共建园区”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荣誉。通过与多家投融资机构合作,提供园区孵化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完善“孵化+金融”服务,形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优质性的孵化服务体系。迄今累计孵化企业近千家,在孵企业超过200家,其中包括80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40家“瞪羚”企业。
2.债权服务方面。Z集团旗下相关主体通过与银行、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券商及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为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信,提供担保、保证或者资金借贷服务,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融资。尤其集团旗下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设计中小企业集合贷、萌芽贷和互助金计划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萌芽贷是为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设计,其模式是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银行合作建立一个资金池,银行将生产力促进中心存放的风险保证金以10倍的杠杆放大,二者分别承担50%的风险,相当于生产力促进中心帮银行承担了部分贷款风险,银行相应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互助金计划是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融资合作主体,生产力促进中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设立担保资金池、信贷业务保证金,担保收益及风险损失五五分摊,扩大基金规模,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充分利用杠杆工具,撬动放大不低于担保(保证)资金池8倍的金融资本。这几类产品发展较快,有力地支持了该高新区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近三年已累计为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包括Z集团旗下孵化园内的企业)提供8.9亿元债权融资,服务企业113家次;累计债权融资业务规模32.9亿元,服务企业254家次,管理风险资产1.17亿元,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时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3.股权投资方面。Z集团旗下直投基金和子基金通过内部资源的整合,对孵化园区内的企业进行价值发现与挖掘,进行股权投资,培育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数十家明星企业,较好地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发展阶段融资难的问题。
(四)Z集团“孵贷投”联动模式运营存在的问题
1.孵化投资体系不成熟。目前园区内孵化企业的投资来源还比较单一,主要是一些Z集团所属母基金投资设立的子基金和直投基金自行投资孵化器内的企业,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及与专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外部资本合作设立各类子基金和社会资本的投资还比较少;自投、跟投、领投相关的制度和操作机制没有建立,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还没有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系。
2.孵化器融资服务能力不足。没有与外部的创业企业、担保机构、投融资机构、政府机构等组成多元的投资风险分担机制;与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打包贷款、小微贷、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针对创业企业的融资服务的渠道和方式还不畅通,仅Z集团内部的融资能力是有限的,风险也较大。
3.创业金融服务环境有待改善。孵化器金融平台尚未建立,难以实现融资方案设计、项目对接、信息共享等一体化服务;上市辅导和咨询服务平台也没有建立,无法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深入合作。
4.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影响联动效率。各信息持有方对信息的使用拥有自由裁量权,联动主体之间缺乏协同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致使每单一主体在风险控制与成本利益获取之间的权衡显得较为谨慎,降低了联动运行的效率。
5.信用体系的建设与运用不足。Z集团旗下尽管存在征信公司,但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资料难以获取,数据库信息不全,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融资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孵贷投”联动模式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完善,不利于解决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难以将孵化器内企业资源信息与资本供给方信息及时匹配和整合对接。
四、改进“孵贷投”联动模式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体系
孵化器的建设已经实现多元化,出现如集团连锁孵化、企业内生孵化、平台开放孵化等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建设也逐步完善,孵化器趋向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因此,形成多元孵化的金融平台势在必行。主要路径有:充分利用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各类母基金建立子基金,积极与专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外部资本合作设立各类子基金,针对创业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针对成长期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专业孵化器配套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孵化器采取自投、跟投、领投等方式投资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吸引知名企业家和行业专家等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等。
(二)提升孵化器融资服务能力
建立由孵化器、创业企业、担保机构、投融资机构、政府机构等组成的多元投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实现各方风险与收益的匹配,避免由于风险与收益的失衡导致某些参与方退出。建设广泛的融资渠道与方式,包括与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打包贷款、小微贷、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途径,有效提升融资服务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联控机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很可能出现行业性的市场变向和系统性风险,债权方可能无法依靠抵押来缓释风险,投资方也可能受宏观环境和项目经营的不确定性影响导致无法退出。因此,要在“孵贷投”联动过程中,根据项目生命周期不同,建立风险联控机制,主要包括事前项目评估和事后风险评估与增值服务。
1.事前项目评估。要对项目所在行业与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对项目的商业模式及其市场验证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对项目的核心资源如核心人员结构、技术研发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察项目对其资源的整合变现能力。
2.事后风险评估与增值服务。一是有针对性的实施高频度业务检查和风险评估,特别关注资金使用途径和内容,适时掌握项目的经营情况。二是对项目检查发现的风险问题或经营管理短板要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导入必要的资源,加大专业增值服务内容和力度,增强经营管理能力,提升项目价值。三是督促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要加强规范经营意识,诚信经营,不可急功近利,更不可弄虚作假,骗贷骗投。既要强化声誉制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约束,又要积极合作建立化解信贷风险的有效机制实现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的激励相容。四是做好市场退出机制安排,基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孵贷投”联动模式在实施时应当适度考虑各方的风险容忍度,做好企业失败时的市场退出机制安排预案。
(四)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1.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在“孵贷投”联动主体之间构建一个标准化、开放化、分级化的“孵贷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客户信息采集的标准化与信息共享流程的标准化、共享信息的授权分级化与使用制度化,以及信息获取上的协同联动和信息使用上的高度互通,从而打造共同目标客户资源池,提升“孵贷投”联动效率,降低“孵贷投”联动运营风险,从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2.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与运用。评价体系包括企业资源体系和社会发展体系。通过建立信用评价模型,进行在线系统平台信用测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资金供给方能相互匹配金融情况。
责任编辑 刘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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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