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作者:裴小军 作者简介:裴小军,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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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澳大利亚欢迎外国投资,并为外资提供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中国商务部网站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年底,中国在澳大利亚的累计直接投资366.30亿美元,主要涉及能矿资源开发、房地产、金融等领域,是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第六大投资目的地。但是中国企业在发达国家投资因未控制好财税风险,导致巨额亏损的项目也比比皆是。A公司通过并购一个已完成澳大利亚电力投资许可的项目公司,来实现在发达国家新能源电力投资先行先试目标。如何控制在澳大利亚投资的财税风险,及建立发达国家项目投资的财税管控体系,A公司的做法对其他公司扩大在发达国家投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澳大利亚财税法规体系
(一)澳大利亚国际税收协定参与程度
澳大利亚是联合国、G20集团、经合组织(OECD)、世贸组织等国际政治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国,积极参与并推动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通用报告准则等。澳大利亚与中国签订有《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对于在澳大利亚投资的外国投资企业,需要每年度提交国别报告、主体文档、本地文档,澳大利亚税务部门用以监控判断企业转让定价的公允性和贯彻执行税基侵蚀和利润...
澳大利亚欢迎外国投资,并为外资提供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中国商务部网站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年底,中国在澳大利亚的累计直接投资366.30亿美元,主要涉及能矿资源开发、房地产、金融等领域,是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第六大投资目的地。但是中国企业在发达国家投资因未控制好财税风险,导致巨额亏损的项目也比比皆是。A公司通过并购一个已完成澳大利亚电力投资许可的项目公司,来实现在发达国家新能源电力投资先行先试目标。如何控制在澳大利亚投资的财税风险,及建立发达国家项目投资的财税管控体系,A公司的做法对其他公司扩大在发达国家投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澳大利亚财税法规体系
(一)澳大利亚国际税收协定参与程度
澳大利亚是联合国、G20集团、经合组织(OECD)、世贸组织等国际政治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国,积极参与并推动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通用报告准则等。澳大利亚与中国签订有《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对于在澳大利亚投资的外国投资企业,需要每年度提交国别报告、主体文档、本地文档,澳大利亚税务部门用以监控判断企业转让定价的公允性和贯彻执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
(二)澳大利亚国内法律体系
税收法律体系主要组成包括法庭相关判例、成文法,以及具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公共裁定、类别裁定、个案裁定,以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执行说明、公开出版物等。
澳大利亚的财政与事权相对应,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即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按照相关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各自享有征收专属税费的权利。澳大利亚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商品服务税、印花税、工资税、房地产税、关税、消费税、环境税、资源税等。澳大利亚税收以直接税为主,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联邦税务局组织征收;印花税、工资税为州政府征收。
(三)对重大跨国集团企业成员的特别税务规定
澳大利亚税务局对重大跨国企业集团成员(Significant global entities,SGEs)规定了严苛的税务要求,只要项目公司所在集团公司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澳元,项目公司即被认定为SGEs。该规定对在澳洲的SGEs企业要求是不能出现任何税务错误和失误。
从2017年7月开始澳大利亚税务局对SGEs税务违法处罚进行了大幅调整(增加),对错误申报税金规定了给予少交税金的50%~150%不等的罚款;对于延误纳税申报,不论涉税金额大小,根据延误时间长短规定了10.5万澳元~52.5万澳元不等的罚款。
二、A公司在澳大利亚风电项目投资财税管控实践
A公司投资澳大利亚风电项目过程中,财税管控工作是项目投资过程非常重要的部分,贯穿项目投资各个阶段,涉及澳大利亚几乎所有财税事项。
(一)注重财税筹划,将财税工作前移至项目开发阶段
投资项目周期比较长,一般超过20年,甚至更长时间。在投资项目开发阶段,需要提早进行财税筹划,搭建项目投资架构,为项目建设、融资、运营、退出提供风险及税收优化建议,以避免商务先行,后期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漏洞百出,遭受发达国家严苛法律惩罚。
A公司投资澳大利亚项目前,聘请专业机构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时间对项目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对交易对手进行尽职调查,对澳大利亚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制定了项目并购架构及步骤,建立了项目税收指导手册,为项目成功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三层次”财税服务体系,快速识别项目所在国及州重要财税法规管理要求
“走出去”企业利用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税服务是常规做法,如何在企业预算范围内,最大限度利用好会计事务所资源是项目投资中必须解决的事项。
A公司在投资澳大利亚风电项目过程中,根据内部招标管理要求,向“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发出财税服务询价邀请。询价的要求完全按照企业需要设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在项目公司所在办公室提供每周20小时财税服务,服务包括外账记账、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税务申报等工作,要求在办公室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固定,但专业必须适应不同时期工作需要,该部分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的主体,采用周服务报价制;第二层次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工作,该部分工作包括年度所得税清算、国别报告等特定专项工作,采用包干制;第三层次为项目现场临时技术咨询,或公司突发事项临时处理,按小时费率计价。通过招标和三个层次的设计,会计师事务所会大大降低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报价,保留第三层次超额收益的可能性。公司风电项目投资过程中尚未使用第三层次服务,综合第一层次和第二次服务相比传统发达国家专业服务按小时计费,节约专业服务费约60%,同时为公司提供了全方位的财税服务。
前述介绍的澳大利亚税制体系,除通过澳大利亚税务局了解相关法规外,主要渠道是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过程中掌握具体操作要求。
(三)将具体财税事项落实到日常业务中
1.优化项目融资结构,降低项目融资成本。A公司在项目投资税收筹划过程中,了解到澳大利亚对项目投资资本弱化有规定,项目融资与股东投入有1.5:1的规定,融资超比例部分利息费用将不能获得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在项目股东借款过程中,通过协议安排将股东借款在税务方面认定为资本;在项目架构设计方面尽量考虑与上级母公司合并纳税,综合考虑资产负债率来增大融资费用抵扣数;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通过聘请融资顾问开展融资招标、优化有追索和无追索比例、利用利率掉期等方法,有效降低了项目融资成本,使澳洲项目融资成本在公司所有项目融资中成本最低。
2.防范劳工风险,合法开展用工管理。2009年,澳联邦政府出台《公平就业法》,宗旨是为协调高效的职场关系提供平衡机制,通过灵活、公平的法律推进生产力发展、促进职场公平并防止歧视等。澳大利亚劳动法规定,工作场所法规适用于所有雇员。在澳大利亚工作的每个人包括海外人员,都享有规定的工作权利并受到相应的保护。澳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Commission)、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Fair Work Ombudsman)负责相关法律的执行。澳洲相关法律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小时数、休假等,企业必须执行,否则会受到澳公平工作委员会的惩罚。因此,企业到澳洲需要协调处理好中国员工工作签证事宜(无签证参与工作可能会面临遣返、处罚等风险)、处理好中国企业规定假期与当地假期关系(未休够澳洲法律规定的假期会产生额外人工成本,公司承担休假国际机票涉及员工福利费等事项)、处理好中国企业规定的交通、通讯等补贴事宜(可能会涉及高额的员工福利税),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事宜,通过统筹测算,系统筹划设计中澳衔接的劳工制度。
3.建立内外账体系,满足中国及澳大利亚管理部门需要。公司会计核算一方面需要满足管理需要,另一方面需要满足各种外部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并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为满足中国境内报表使用者(如国资委、税务局)的需要,要编制中国会计准则报表;为满足澳大利亚报表使用者需要(如FIRB、ATO、ASIC),要按照澳大利亚准则编制澳大利亚会计报表。另外,在处理内外账问题时,需要考虑在中国发生的费用如何在外账中列支,是否涉及税收问题,需要考虑两国税法规定;在收入确认、资本化等方面均需要按照各自准则进行相关处理。通过内外账索引来明确两者对应关系。
4.进行财税风险管理和自查评估。A公司进行项目投资财税管理的基本思路是以公司发展战略为目标,从企业价值链分析出发,充分利用财税政策,有效控制财税风险,适度降低公司税负,达到利润和现金流最大化。其将财税风险贯穿于项目投资全过程,总结为“搭架构、规功能、理交易、定价格、控风险、节税金”。A公司按月进行财税管理自查评估,形成了财务管理自查评估表和税务管理自查评估表,对照检查公司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会计核算、内外账对应关系、税务法规收集更新、税务申报、税务风险评估等情况,及时识别财税风险,防患于未然。
5.将财税管控方法完善到公司内控制度中。A公司将财税管控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及时完善到公司内控制度中,建立了以财税管理制度为统领,其他制度交叉涉及的财税内控体系。如在项目开发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财税考虑及相关尽职调查和筹划;在项目付款相关制度中增加税务风险因素评估;在人力相关制度中明确劳工相关规定等。通过财税管控制度化,达到公司在澳大利亚财税管控标准化、流程化,相关风险可知可控。
三、构建发达国家项目投资财税风险管控体系思考
发达国家一般都是高税负、严法律、重处罚的国家。公司在发达国家投资需要充分利用发达国家服务业优势,建立以公司自有财务力量为主,依托两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搭建适应发达国家法规要求的财税管控体系。
(一)梳理股东关切的核心事项,财税工作为公司核心事项服务
公司财务管理必须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投资特定海外项目时,财务工作需要先梳理处理股东关心的核心事项。如项目建设期“五大要素”管控中哪些是管理薄弱环节,在发达国家项目工期、成本将是控制的难点,项目融资的及时性和融资成本高低、劳动力投入及劳工效率将是管控重点;项目运营期“五大要素”中哪些是管理重点,如何按照项目预期实现效益。财税工作需要围绕核心事项开展。
(二)梳理中国企业管理要求中的“底线”,将“底线”要求适应投资所在国法律要求
中央企业无论是在中国开展经营,还是在海外开展投资均有规范的管理要求,大到项目投资回报率、项目采购招标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规定,小到公司员工休假及福利待遇、公务用车等规定。因此,需要梳理出企业管理中每个事项的“底线”,将其落实到境外日常经营活动中。如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国技术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国法律要求依法纳税;项目建设过程中劳工必须满足签证、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等用工要求。当中国企业管理要求与当地法律要求产生矛盾时,需要寻求变通方法,达到既不突破公司管理“底线”,又要满足当地法律法规要求。
(三)梳理项目投资各个阶段的财税管控关键点
公司在发达国家投资项目需要筹划在先,在开发阶段识别项目投资不同阶段财税风险,搭建好项目投资架构,完成投资项目税收筹划手册。该手册包含项目所在国的税收管理体系、重要税种及征管要求,以及项目执行不同阶段可能遇到的重大税务事项等。公司应按照税收筹划手册开展不同阶段的财税工作。在项目执行阶段,需要建立财税管理体系,配备公司自有财务人员,借助会计师事务所资源,做好分工合作,包括财税制度的建立、内外账的建立、财税报告体系建立等,控制好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税事项;建立本投资项目的财税风险管理和自查评估体系,将财税管控落实到公司内控制度中,最终形成公司在发达国家的财税管控体系。
责任编辑 陈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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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