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应力避“救死扶伤”式思维
徐玉德
融资难融资贵是小微企业成本高、负担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以来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得到初步控制。2019年4月17日和6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对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做出明确部署和要求,但有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乃至有的企业仍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简单理解为帮扶小微企业,期冀通过行政手段压低融资成本,让一些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扭亏脱困。这种忽视市场规律的降成本方式不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不仅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更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隐患。笔者认为,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降成本工作必须力避“救死扶伤”式思维,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地把降成本与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内部挖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救死扶伤”式降成本的三种表现形式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本质上是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改善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循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但是一些地方认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目的就是帮扶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应力避“救死扶伤”式思维
徐玉德
融资难融资贵是小微企业成本高、负担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以来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得到初步控制。2019年4月17日和6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对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做出明确部署和要求,但有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乃至有的企业仍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简单理解为帮扶小微企业,期冀通过行政手段压低融资成本,让一些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扭亏脱困。这种忽视市场规律的降成本方式不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不仅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更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隐患。笔者认为,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降成本工作必须力避“救死扶伤”式思维,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地把降成本与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内部挖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救死扶伤”式降成本的三种表现形式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本质上是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改善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循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但是一些地方认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目的就是帮扶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扭亏脱困,因此多以行政手段下指标、定任务,直接干预金融体系运行。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是运用行政手段开展“运动式”帮扶。政府应该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但是不能“越俎代庖”,让党政干部帮助企业家经营管理和融资决策。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冲在第一线,企业不急政府急”的异化现象。比如,某省组织开展“降成本、优环境”金融定向帮扶,要求金融机构挂点帮扶园区企业;某市开展了“千人帮千企百日大行动”,组织上千名机关干部组建若干工作组,“一对一”上门帮扶重点企业。
二是“一刀切”压降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有的地方设定了量化的降成本目标,要求金融机构普遍降低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满足监管考核要求,部分金融机构不得不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至市场均衡水平乃至盈亏平衡点以下。
三是政府越位直接干预市场选择。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政府建立了小微企业帮扶对象名单,要求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一致行动,导致相关金融机构不能根据自身信贷政策和风险偏好自主调整信贷投放及利率定价。对于银保监会鼓励支持但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办理的无还本续贷业务,有的地方加码为续贷率考核,甚至直接干预续贷审核和风险分类。个别地方还存在通过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协助金融企业“出表”掩盖不良资产、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等情况。
二、“救死扶伤”式降成本可能造成四种危害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一个着力点。面对金融有效供给不足的现实情况,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市场机制良性运行创造良好条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更有活力、更有效率、更具创新能力的小微企业。但是用“救死扶伤”的态度推进降成本工作,偏离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方向,不利于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从长远看可能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体系稳定产生损害。
一是阻碍落后产能出清。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比大中型企业更短,新陈代谢的速度更快,这正是小微企业的活力所在。降低融资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盈利空间,但不能改善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管理能力,而后者恰恰才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如果企业由于这些原因陷入困境,那么它理应被市场所淘汰。若不加区分地为绩劣企业输血续命,落后产能便无法出清,它们占用的信贷、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就无法释放给更有效率的企业。
二是造成市场逆向选择。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帮扶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可能诱使企业提升风险偏好、降低努力程度、增大对政府的依赖,不利于激励企业增强自身价值创造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政府注入行政资源也可能改变金融机构的风险预期,使更多金融资源流向低效率企业而非高效率企业。虽然政府可以采取一些识别筛选优质企业的措施(如制定帮扶名单),但如何保证专业性、避免道德风险等也面临相当大的挑战。一旦绩劣企业进入名单而绩优企业被排除在外,整个经济体系就可能逐渐陷入“僵尸化”陷阱。
三是积累金融风险隐患。一方面,落后产能未能及时出清,存量金融资源被锁定在低效率、高风险领域无法盘活。在既不能真实反映风险资产,又不能“抽贷”“断贷”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还会继续增加对落后产能的投入,以维持“借新还旧”的表面平衡。另一方面,人为压降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至市场均衡水平以下,可能产生套利空间,诱发道德风险、加剧不良生成、产生金融乱象。此外,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客观上又可能把部分风险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加剧了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以及向财政风险转移的传导性。
四是加剧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源在于金融有效供给不足、金融和实体经济循环不畅。通过行政手段压降小微企业融资降成本的初衷是为了缓解“面上”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然而“救死扶伤”式帮扶不能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反而不利于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比如,落后产能和绩劣企业沉淀锁定了大量金融资源,长此以往导致先进产能和绩优企业融资更难更贵。再如,如果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长期偏离均衡利率甚至不能覆盖成本,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那么惜贷畏贷情绪会进一步上升,从而减少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供给总量。
三、避免“救死扶伤”式降成本需要坚持三项原则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遵循“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政府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要深化金融规律认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项原则:
一是坚持降本增效的主体是企业。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发源地。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是为了从宏观上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但具体微观主体是否具有活力更多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即使融资成本再低,技术落后、质量低下、管理粗放的企业都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政府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责无旁贷,但是也不能越过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取代企业成为降本增效的主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需要国家金融政策创新与微观主体创新良性互动,实现金融政策与微观主体同频共振,小微企业在此过程中更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借助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等力量来实现企业自身综合融资成本的降低。
二是坚持系统推进小微企业降成本工作。融资成本归根结底是资源配置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待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也不能为了降成本而降成本。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探索微观主体和市场主导、政府起推动作用的降成本模式,针对不同的行业、企业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降成本措施,既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以及地方转贷引导基金的作用;既要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也要为金融机构创造激励相容的监管环境;既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也要保障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更为重要的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必须与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内部挖潜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相关方积极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方向。
三是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当前制约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的主要瓶颈是风险溢价过高。究其原因,既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也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金融对内对外开放程度不高的原因。为此,必须坚定不移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消除这些影响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风险定价准确性的因素,特别是要以资本市场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为突破口,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只有实现了金融高质量适配,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小微企业融资不合理的风险溢价。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 张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