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代理记账模式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相对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实行后,单位层面的控制、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一般由财务部门牵头完成。但是,实行代理记账模式后,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都取消财务部门,只留一名报账人员,这样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而且,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也存在内控制度管理上的盲点。代理记账机构人员的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及其对国家政策上的理解和把握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存有一定差异,尤其一些被代理记账公司忽略的事情,一些不被重视的问题,很可能会导致政策上的失误或是违规现象的发生。
2.缺乏对代理记账公司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一些资金额度较大的政府专项,行政事业单位的法人只是知道项目资金的额度,但是对涉及项目的绩效评价不知道如何衡量;而对于代理记账公司而言,他们只是关注项目资金核算的正确与否,不够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这些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与代理记账公司之间的又一个盲点,而行政事业单位很难对代理记账的每笔业务都进行监督。
3.代理记账公司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业...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代理记账模式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相对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实行后,单位层面的控制、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一般由财务部门牵头完成。但是,实行代理记账模式后,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都取消财务部门,只留一名报账人员,这样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而且,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也存在内控制度管理上的盲点。代理记账机构人员的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及其对国家政策上的理解和把握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存有一定差异,尤其一些被代理记账公司忽略的事情,一些不被重视的问题,很可能会导致政策上的失误或是违规现象的发生。
2.缺乏对代理记账公司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一些资金额度较大的政府专项,行政事业单位的法人只是知道项目资金的额度,但是对涉及项目的绩效评价不知道如何衡量;而对于代理记账公司而言,他们只是关注项目资金核算的正确与否,不够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这些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与代理记账公司之间的又一个盲点,而行政事业单位很难对代理记账的每笔业务都进行监督。
3.代理记账公司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广,专业性强,涉及的资金额度大,尤其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不仅具有算账、记账的能力,还应熟悉和掌握预算会计及其与财务会计的衔接。比如,代理记账人员对一些项目支出科目的核算范围没有正确的理解,导致支出项目核算错误,尤其是对一些政府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明确,会造成专项资金使用的延误,最终易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
(二)完善建议
1.严格控制代理记账核算范围。一是建议从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规模和资金量上控制。一般单位编制及在编人数确实较少、无法成立会计机构的,可进行代理记账;还有单位除基本性支出外,项目资金在3万元以下的,也可进行代理记账,因为我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对代理记账处罚有明确的规定:对代理记账公司违法所得的,进行罚款最多不超过3万元。二是建议对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核算的涉密财务数据范围进行明确。如果代理记账公司违背了核算范围,行政事业单位要有一定的诉讼权。尤其对我国一些涉密程度非常高的行政事业单位,建议在相关法规中明确不能采取代理记账模式。三是应要求代理记账公司具有代理核算软件,不能与财政部门使用同一个网络软件,以保证地方政府财务信息的安全。我国很多地方的财政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财政支付大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财政数据的对账,以及各项指标的使用、追加、查询等。这项财政支付系统应限制代理记账公司使用。
2.加强对代理记账公司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每年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代理记账公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代理记账公司每三年实行一次政府采购招标,中标单位与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同时要将委托代理合同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强化对代理记账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财政部门应制定培训制度,实行相应的考试制度,将培训学习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机制。同时,也要关注代理记账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
(本文为2016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6GLD06>、齐齐哈尔市政府2018年度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项目<QSX2018—30XG>、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9YJC790169>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