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8 作者:王舰 赵悦 董灿 作者简介:王舰,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赵悦,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董灿,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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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8月10日,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出现。随后,京东和蚂蚁金服也相继推出了区块链增值税专用发票、区块链电子发票等。这使得区块链电子发票迅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但通过对比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发票的特点,笔者发现,电子发票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其实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所开具的区块链电子发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发票,只是广义上的企业间的电子票据。因此,有必要明晰区块链下的电子发票与电子票据的概念,并提出相关应用建议。
一、关于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思考
(一)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是否适用于电子发票
作为区块链技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去中心化是指区块链网络中没有中心化的节点,任何两点之间都可以直接“通信”而无须通过中间环节,实现点对点的传输。也就是说,区块链提供了一种新的达成共识的方式,而这种新的共识机制使得即使不依靠中心化的权威,大规模的高效协作依然能够完成。可以说,区块链可以让互不信任的用户在没有权威中间机构的统筹下,还能彼此信任地进行信息互换与价值互换。
电子发票是一种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电子化票据,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都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相同。电子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
2018年8月10日,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出现。随后,京东和蚂蚁金服也相继推出了区块链增值税专用发票、区块链电子发票等。这使得区块链电子发票迅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但通过对比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发票的特点,笔者发现,电子发票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其实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所开具的区块链电子发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发票,只是广义上的企业间的电子票据。因此,有必要明晰区块链下的电子发票与电子票据的概念,并提出相关应用建议。
一、关于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思考
(一)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是否适用于电子发票
作为区块链技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去中心化是指区块链网络中没有中心化的节点,任何两点之间都可以直接“通信”而无须通过中间环节,实现点对点的传输。也就是说,区块链提供了一种新的达成共识的方式,而这种新的共识机制使得即使不依靠中心化的权威,大规模的高效协作依然能够完成。可以说,区块链可以让互不信任的用户在没有权威中间机构的统筹下,还能彼此信任地进行信息互换与价值互换。
电子发票是一种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电子化票据,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都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相同。电子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是审计机关和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凭证。因此与企业间的双方票据不同,电子发票不仅涉及买卖双方,还涉及一个重要的当事人——税务机关。作为纳税人缴税的凭证,电子发票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可才是有效的,以此来证明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从这一点来看,电子发票与仅有两方进行交易的比特币不同,必须要有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如果电子发票也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即去掉税务机关这个中心,只由买卖双方对业务进行记录,据此来缴纳税款,容易出现买卖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勾结串通的情况。这样不仅不能实现运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来增加可信度的目的,反而会削弱电子发票的可信性,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因此笔者认为,电子发票不能去中心化。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在实务中区块链电子发票不是绝对去中心化,而是多中心化,比如腾讯区块链便是多中心化的联盟链,需要引入国家税务机关作为重要节点,相当于政企共建的联盟网络,参与联盟链中有多方核心。一般是由税务机关作为主导角色,其他企业节点充当公信见证的角色,共同维护区块链网络的正常运行。然而这种做法看似合理,其实实质上并未解决电子发票去中心化存在的问题,反而引发了另一个问题——电子发票信息的数出多源,即存在着多个中心,意味着有多方对发票进行记录,但电子发票恰恰不应多方记录,而应由税务机关作为源头进行记录和监管。
(二)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区块链提供可信性
区块链运用一套基于共识的数学算法,在机器之间建立了“信任”网络,从而通过技术背书而非中心化信用机构进行全新的信用创造,在互相没有信任基础的个体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它利用高冗余的数据库保障了信息的完整性,利用了密码学的相关原理进行数据验证,保证了不可篡改性,通过人人记录的方式使得重写或修改交易记录的成本非常高,因此区块链具有可信任性,能够保证数据安全。
但电子发票是否需要通过区块链技术提供可信性呢?笔者认为,第一,虽然区块链技术能够保证数据不被篡改,但是不能保证记录入链的账目信息完全准确无误。这是区块链发展进程中一个应当被重点关注的方向,即原点性问题。如果用户有意或无意地将错误的交易信息记录上链,那么根据区块链不可撤销和不可更改的特点,错误信息是无法更改的,这比一般电子发票的错误信息付出的成本更高,反而成为区块链电子发票的缺陷。目前的区块链实务中,是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对上链业务和链外业务进行拆分,对人为频繁出错的地方给予线下审核,最终在确认环节再进行上链存证,并预留出区块链接口应对上链错误的情况,同样需要配合线下人工环节。所以从这个角度上区块链技术并不能完全替代现有的税务流程,更多是一种配合。第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可信性是通过每个节点都记录的方式来实现,增加可信性的同时也带来了存储容量大等一系列新的问题。实际上即便是建立了区块链电子发票网络,依然是以税务机关作为核心角色,企业或民间是无法完全代替政府部门进行税务监督的,可信性仍是以政府部门为主、以企业和民间为辅。区块链更多的是在效率和无纸化方面对现有税务系统进行改进。从这方面来看,电子发票与区块链的结合并不具有必要性,通过对现有税务系统进行改进,也可满足电子发票对于可信性的要求。
(三)电子发票是否适合区块链的链式存储方式
区块链即数据块组成的链条,它采用分布式数据存储,存储的基本单元是区块,区块间采用链式结构,每一个区块保存的信息中都包含上一个区块的哈希值,通过这种链式结构能够追本溯源。因此区块链存储要求参与到链上的所有节点都要进行记录,共同维护区块链数据,每个参与维护的节点都能复制获得一份完整记录的备份。但是区块链的这些特质也导致以下问题:首先,区块链要求每个参与方都要对数据进行存储,这会造成数据重复存储。不同于比特币具有固定的存储容量,我国电子发票的交易数据体量大且实时产生新的数据需要记录,预计到2022年我国电子发票开具量将高达545.5亿张,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0%。若各方再进行重复存储,无论从存储的容量还是存储的成本来看都是不现实的。其次,每个参与方都进行存储意味着电子发票的利益相关方和非利益相关方都要进行记录。但对于非利益相关方,是否应该进行记录;若记录,是应完全记录还是有选择性的记录。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一般来说,非利益相关方没有必要也不应对其他方的交易信息进行记录,因为这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对于其他方的数据安全也是一种威胁。虽然近两年随着公有链的成熟和商业落地,出现了不同角色节点的划分,非利益相关方节点更多的起到扩大网络规模、保障网络安全的作用,使得其存储方面得到了改善,但区块链本身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必须要有多方进行记录,这对于通量很大的电子发票来说,仍旧是难以突破的一关。此外,每个参与方都进行存储也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实现会计信息数出一门、资源共享”的目标相违背。
(四)问题根源分析
既然电子发票与区块链技术之间存在矛盾之处,为什么区块链电子发票的落地又那么引人关注呢?笔者认为,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混淆了电子发票与电子票据的概念。许多企业将电子发票项目也称作电子票据项目,或者把电子票据仅视为电子发票。其实,腾讯、京东和蚂蚁金服推出的区块链电子发票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电子发票,而是电子票据,二者的差异导致了其在对区块链的适用程度上大不相同。
电子发票因不能去中心化、无需区块链提供可信任性、不适合链式存储等特点,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还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但广义的电子票据则不同,它包括各种电子发票、汇票、回单、凭证等。因此可将电子票据分为电子发票和其他非税电子票据。企业间非税电子票据只涉及交易双方,且数据体量相对较小、对企业进行自行存储的保密性要求也较高,非涉税电子票据更适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流转和存储。
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应用建议
(一)明晰电子发票与电子票据的概念
从范围来看,电子票据与电子发票是包含关系。电子票据除了电子发票外,还包括各种汇票、回单、凭证等。企业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各种电子化凭证都可称为电子票据。从作用来看,二者涉及方面不同。电子发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监制和管理。电子发票不仅包含企业会计核算信息,更是审计机关和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纳税的依据,所以税务机关是电子发票中非常重要的一方,要对电子发票进行监督管理。而企业的非税电子票据大都只涉及交易双方,无需税务机关进行强制干预管理,在合法基础上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发生大量的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要及时准确地记录这些业务,明确企业间经济责任,就必须依据各种票据信息,它们也是会计记账的依据。
(二)开发“数出一源”的电子发票
既然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发票并不能很好地融合,若只一味地追求前沿技术而忽视电子发票的本质特征,只能是盲目发展并非创新。抛开区块链技术,针对我国电子发票发展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数出一源”中心化的电子税务局平台。税务部门在电子发票的众多参与者中承担着中心的作用,因此“数出一源”的电子发票并不是区块链中的去中心化,而是在电子发票中增强税务部门的中心化功能。应建立“数出一源”的电子税务局平台,将所有的电子发票数据都集中存储在平台中,无需像区块链有其他参与方建立节点共同记账,也不再由商家提供电子发票,发票各参与方可以通过“数出一源”的平台直接获取自己需要的发票信息。纳税人可实现对区块链电子发票全程直接查验、追溯,而不用再通过商家这一环节。成为“数出一源”的中心之后,税务部门也可以实现对纳税发票申领、流转、报税等全方位的监管,省去了多余的中间环节。
2.“数出一源”的税务部门承担可信角色。所有的电子发票信息都存储在电子税务局平台中,由税务局统一管理电子发票数据,为各个用户提供一体化的电子发票平台服务,而不由商家提供电子发票,这样可避免第三方欺瞒或恶意篡改发票以及电子发票中重复报销等问题,解决了发票信息存储源头的可信性问题。同时,以税务局为中心使得电子发票有了国家属性,与商家开具的电子发票相比更具有公信力。
3.实行集合式存储。电子发票不应用链式存储,而需用一种适合于政府作为中心化组织履行职能的存储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有且仅有统一的中心机构进行存储,同时可解决区块链的存储容量和存储主体两大问题。笔者认为,电子税务局平台可以实行集合式的云端存储,在当前税务局数据基础上进行升级,进一步建设以云计算平台为运作形态的统一的电子发票数据中心。电子发票云平台服务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发票下载查验、收集申请报销审核、用户权限管理等。目前这些功能都需要进行重新设计、优化和升级。比如,针对电子发票查验功能,可以采用扫描二维码方式,不仅能加快数据传递速度,提高查验效率,而且由于二维码具有强大的容错性,图像轻微受损也不会影响其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还可实现高效快捷和准确的发票信息查验识别工作。
责任编辑 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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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