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作者:黎仁华 詹怡玮 陆宇琪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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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中国法务会计研究会(筹)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法务会计(2018年度)学术研讨会不久前在成都举办。来自全国高校、公检法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10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学者以多种形式分享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与学术观点,对法务会计职业组织与职业市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法务会计的职业定位与市场业务内容
法务会计在我国的研究过程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引进国外理论与方法、全面研究中国法务会计、发展法务会计职业组织与职业市场三个阶段。目前,我国法务会计研究处于第三阶段,研究的重点应是明确法务会计职业定位与市场内容,在充分反映中国特色与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可持续地推动我国法务会计的职业发展。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董仁周提出,目前国内学者还没有跳出英美法系界定的法务会计功能定位与市场内容,没有结合国内本土资源建设与实际情况架构法务会计程序与实体功能;法务会计中国化的基本定位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务会计功能界定、目标界定等。山西财经大学王玉兰认为我国虽然已从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加大税务治理等维度防控企业舞弊,但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由此应该充分...
由中国法务会计研究会(筹)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法务会计(2018年度)学术研讨会不久前在成都举办。来自全国高校、公检法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10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学者以多种形式分享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与学术观点,对法务会计职业组织与职业市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法务会计的职业定位与市场业务内容
法务会计在我国的研究过程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引进国外理论与方法、全面研究中国法务会计、发展法务会计职业组织与职业市场三个阶段。目前,我国法务会计研究处于第三阶段,研究的重点应是明确法务会计职业定位与市场内容,在充分反映中国特色与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可持续地推动我国法务会计的职业发展。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董仁周提出,目前国内学者还没有跳出英美法系界定的法务会计功能定位与市场内容,没有结合国内本土资源建设与实际情况架构法务会计程序与实体功能;法务会计中国化的基本定位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务会计功能界定、目标界定等。山西财经大学王玉兰认为我国虽然已从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加大税务治理等维度防控企业舞弊,但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由此应该充分借鉴国外做法,引入法务会计的职业思想,将公司管理层舞弊防范纳入法务会计的业务范畴。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沈红以“去杠杆”的宏观背景作为切入点,探讨法务审计在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上发挥的作用,提出法务审计可以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帮助企业进行债务管理。沈阳建筑大学寇鑫通过日本法务会计的研究及其借鉴分析,认为日本法务会计的定位是通过调查、核算、分析和报告损失金额等方式帮助委托方(法院、律师、企业)解决在诉讼等情况下产生的纷争,所用到的法务会计技术等可以在我国法务会计的市场中应用。
二、会计鉴定的功能作用及其运行原则
目前,我国会计鉴定主要以司法会计为核心,以检察系统的司法会计技术岗位作为支撑,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一定的司法会计鉴定业务介入,但还没有形成主导市场与主导行业的地位,在司法诉讼程序中中介机构的司法会计鉴定结果有时还会受到法庭采信的排斥与证据规范限制的影响,其功能作用与市场效果非常有限。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张苏彤通过梳理我国现存六个版本的司法会计鉴定标准或规范,提出我国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标准指日可待,现阶段要强化开展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标准与规范的研究,为司法会计鉴定的统一标准奠定基础。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曾文忠认为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需要遵循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充分性、完整性和适当性规则,努力做到综合运用多专业技术,严谨、客观地为案件取证。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的彭东生与唐越璜认为在司法会计实务中往往需要处理大量的电子数据证据,在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中心新信息时代,司法会计鉴定要掌握一定的数据处理技术,才能解决数据处理的难题。
三、司法会计鉴定的质辩作用与专家证人的发展
当前的司法会计鉴定证据在三大诉讼之中都有相应的应用,其重要功能反映在质辩作用上。江西省赣州市国资委的黎娟娟与陈晓琳认为我国司法会计鉴定运用在刑事诉讼中最高,民事诉讼次之,行政诉讼运用最少;司法会计鉴定人要注意保持客观、公正和专业性,客观评价其他利益方提供的言词证据,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因为利益和或有收费等情形而受到影响。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越来越多被应用于各诉讼环节。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章宣静则认为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并不是天然的科学证据,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江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唐立新与段训诚认为司法会计鉴定被认为只能是固化证据,容易让人理解为司法会计鉴定不得推论且要收集“完全”证据,而实际业务中,司法会计鉴定人运用的是会计学的稳健性原则和专业审计中证据证明力判断标准(充分性和适当性),因此应重新思考司法会计鉴定是否仅仅是证据固化的意思,这需要引起职业界的深入探讨。江西理工大学的唐利琴与孔丽丽认为近年来向社会筹集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伤害群众及社会利益的事件不断上演,在此类经济类案件中运用司法会计鉴定时应坚持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准绳,以《会计法》为标准,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基础,通过运用审查的方法,合理公正做出最后鉴定结果,发挥司法会计鉴定在相关案件诉讼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阶段经济犯罪渗透于经济领域,呈现出种类多、涉案数额大、幅射广、犯罪手段智能化等特点,财务会计证据反映的财务会计事实是证明经济犯罪行为的有力证据。广西财经学院梁胜敏认为现如今司法会计鉴定归属于侦查,对侦察与鉴定两者之间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证据效用区分不明确是造成迷信司法鉴定“证据之王”错误观念的原因,不符合司法会计鉴定的科学性要求,因此,有必要将经济犯罪案件中侦察与司法会计鉴定进行分离。福建省永安市纪委监察委赖济燕认为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的一种虽然具有客观性、关联性、专业性等属性,但在诉讼程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单一的鉴定意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只有结合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才能达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定罪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华明昌认为诉讼制度改革必定离不开司法鉴定体制机制的调整与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重在落实法庭审判实质化以及加强控辩对抗和有效质证,其内在要求是以证据为核心,外在表现为突出司法的亲历性。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裴立君与郝梅认为司法鉴定资质是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必备条件,有资质方可以受托从事鉴定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司法鉴定资质的管理工作。
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既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司法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多经济事项涵盖经济、法律的方方面面,司法人员的知识结构过于单一,很难针对经济纠纷做出准确判断,这就进一步推动了专家证人制度的发展。我国目前称其为专家辅助人,与国际上的专家证人的质辩方式还有一定的差异,主要是司法启动程序的不同。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贺三宝与廖熠蓉认为从刑诉法第192条突破诉讼参与人范围的论述出发,诉讼参与人不仅仅局限在当事人、其代理人等之间,而是扩展到专家辅助人,代理人可以向法庭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作为证人出庭,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质辩意见,并发表自己的看法,阐明诉辩理由。专家辅助人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对经济活动中的可疑事项进行相关质证,有利于增加庭审过程中的对抗性,从而为法官作出合理公正判决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
四、法务会计的职业市场与发展趋势
规范职业内容、理清发展思路是事关法务会计职业市场发展的关键所在。威来法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何华洲认为法务会计应用的重要领域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和国家审计部门。甘肃政法学院杜永奎通过研究法务会计职业化生成机制与提升策略,提出法务会计的职业化属性可以界定为专家辅助人、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维护者、信息风险的降低者与分摊者;可以按照中介职业化轨迹,结合我国法务会计行业发展现状,通过服务领域的确定性、从业规范的法定性、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组织管理的规范化等方面,来加快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职业化的步伐。在法务会计职业化过程中,人才的形成模式是:科学构建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能力体系,建立健全法务会计从业准入资格制度,持续开展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董仁周认为国内法务会计发展不应完全复制国外法务会计理论,应基于政治学、法学、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理论,以法务会计复合交叉学科为基础,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法务会计学科专业与建构法务会计职业,使法务会计成为维护市场经济良序运行、促进法治社会快速进步的新型工具。
责任编辑 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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