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为进一步推进《会计法》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19~20日,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邵敏带队赴山东威海进行调研。期间,邀请山东省财政厅、财政部驻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部分院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就《会计法》修订工作进行座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郜进兴及监督检查局相关同志一并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者围绕《会计法》修订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各自的工作、研究领域,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和看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卢文彬提出,现代会计工作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给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对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优化资源配置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用法律加以规范和制约;同时,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当在《会计法》中对内部控制给予单独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奇提出,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的总会计师缺乏专业技术能力,甚至不清楚岗位职责和工作责任,盲目在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上签字。建议《会计法》对总会计...
【本刊讯】为进一步推进《会计法》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19~20日,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邵敏带队赴山东威海进行调研。期间,邀请山东省财政厅、财政部驻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部分院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就《会计法》修订工作进行座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郜进兴及监督检查局相关同志一并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者围绕《会计法》修订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各自的工作、研究领域,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和看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卢文彬提出,现代会计工作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给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对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优化资源配置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用法律加以规范和制约;同时,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当在《会计法》中对内部控制给予单独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奇提出,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的总会计师缺乏专业技术能力,甚至不清楚岗位职责和工作责任,盲目在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上签字。建议《会计法》对总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和权限做出原则性规定,突出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财务工作领导者、控制者和责任人的地位。郜进兴指出,目前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主要分为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内部监督体系、以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为基础的社会监督体系和以财政部为主导的政府监督体系,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应当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特别是使政府监管如何更科学、更有效显得尤为重要。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监察专员梁勇提出,目前关于“会计监督执法主体”的问题,各行政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尚未达成有效共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监管工作的协调效应。同时,会计监督程序不科学不规范。应当在《会计法》中增加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手段的相关内容,让各政府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财政部驻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巡视员黄露认为,针对我国会计造假问题,财政部门应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教授崔学刚认为,针对会计监管中多部门多次重复检查的“九龙治水”问题,应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有用性和通用性,并促进各类政府监管中利用会计资料实施检查的检查结果的共享及运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贺三宝指出,现行《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成本较低、威慑力较弱,对会计违法责任追究存在困难。修订《会计法》应提高会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并弥补民事法律责任的空白,建立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的会计民事法律责任体系。浪潮国际集团财务与共享服务产品部总经理潘鲁川指出,我国代理记账机构违规操作和财务泄密现象普遍,应强化对代理记账机构法律责任的规范。财政部驻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王晖提出,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信息化和全球化涉及会计信息的产生、储存、报告、使用、监督等全流程各环节,建议参考《网络安全法》,明确信息化条件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邵敏表示,衷心感谢各位专家对《会计法》修订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会计法》修订工作已于2017年正式启动,通过调研、座谈、网络问卷调查、公开征询意见、开展课题研究等大量的调研工作,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目前已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期。下一步,财政部会计司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大家的上述意见建议,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分专题持续推动相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稳妥推进《会计法》修订工作,确保修法工作质量,力争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修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