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
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缩短贷款审批周期,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稳健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私募债。二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三要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优化监管考核,增设小微信贷专项考核指标,使小微企业得实惠,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信贷风险。
财政部印发七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3号——弹性预算》《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3号——情景分析》《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4号——约束...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
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缩短贷款审批周期,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稳健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私募债。二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三要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优化监管考核,增设小微信贷专项考核指标,使小微企业得实惠,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信贷风险。
财政部印发七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3号——弹性预算》《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3号——情景分析》《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4号——约束资源优化》《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4号——绩效棱柱模型》《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700号——风险管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701号——风险矩阵》7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中应参照执行。
财政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财政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二是指出要扎实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强化宣传培训,扎实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加强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政策协调;三是强调要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将本地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准备情况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财政部印发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为确保新制度在科学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其中,《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明确了在新制度一级科目下明细科目的设置、报表及编制说明、合作项目款的账务处理、计提和使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等内容;《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明确了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等内容。
三部门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不久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规定统一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执行。企业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应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不能准确判定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提请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请应急管理部,由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购置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仍可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