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会计诚信缺失原因
1.会计诚信相关法律亟需完善。现行《会计法》对会计造假行为的处罚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详细的司法解释,处罚的对象只局限于直接相关的会计人员。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也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企业及管理当局明确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缺少统一的标准,对认定机构的要求也不明确。
2.会计失信成本过低。我国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失信的惩罚规定不够明确,对会计造假的处罚较轻,重经济处罚而轻刑事处罚,重单位责任而轻个人责任。会计失信行为没有受到及时有效的惩罚,失信付出的成本与失信带来的收益相比微乎其微。我国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以“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处分……”为规定,处分的内容和程度由执法部门自己决定,这就给会计失信者提供了可钻的空子。
3.会计职业道德的约束力不够。目前我国会计职业教育侧重于专业能力培养,忽视职业道德教育。另外,我国还没有较为成熟的会计人员自律组织,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也不健全,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规范性的约束力还远远不够。
(二)加强我国会计诚信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1.立法先行,以国家强制力促进诚信自...
(一)我国会计诚信缺失原因
1.会计诚信相关法律亟需完善。现行《会计法》对会计造假行为的处罚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详细的司法解释,处罚的对象只局限于直接相关的会计人员。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也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企业及管理当局明确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缺少统一的标准,对认定机构的要求也不明确。
2.会计失信成本过低。我国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失信的惩罚规定不够明确,对会计造假的处罚较轻,重经济处罚而轻刑事处罚,重单位责任而轻个人责任。会计失信行为没有受到及时有效的惩罚,失信付出的成本与失信带来的收益相比微乎其微。我国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以“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处分……”为规定,处分的内容和程度由执法部门自己决定,这就给会计失信者提供了可钻的空子。
3.会计职业道德的约束力不够。目前我国会计职业教育侧重于专业能力培养,忽视职业道德教育。另外,我国还没有较为成熟的会计人员自律组织,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也不健全,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规范性的约束力还远远不够。
(二)加强我国会计诚信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1.立法先行,以国家强制力促进诚信自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快推进会计诚信立法,完善失信刑事立法,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法律体系,制定企业和会计人员诚信法规,明确各单位在国家会计诚信建设体系中的责任,以及单位和个人在会计失信行为中的责任。依法制裁各种失信行为,确保会计诚信中守法者权益不受侵害。《会计法》还需要明确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和银行等在会计诚信建设体系中应肩负的责任。
2.强化监管,加大会计失信惩戒。当前我国经济活动中,以公示披露、第三方信用评估、信用报告查询使用、黑名单制度等为手段的社会监督机制正在加快构建和完善。但要切实建设会计诚信机制,需要将会计诚信融入到会计工作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就是将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档案,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人员列入“黑名单”,在优秀评选、职称晋升、人才选拔等资格审查中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但“黑名单”制需要会计人员信用体系的支持,需要会计主管部门、社会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基于信息化平台建立起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尤其是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诚信资料。若单位提供不真实的会计诚信信息,必将影响到会计信用评价的结果。会计诚信档案是在用人单位监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特别是在我国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的力度被削弱,会计主体要以守信作为考核任用会计人员的前提条件,对失信会计人员进行解聘或惩戒。各单位的会计报告和会计人员信用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的会计信用情况应进入“信用中国”平台,作为经济活动的资质审核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等进行惩罚,在交易行为和个人就业方面进行限制和约束。
3.教育引导,培育会计诚信文化。各地区会计行业主管部门要引领会计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在校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的指导。行业诚信建设一方面要不断强化行业责任意识和道德自律,提高从业人员行为审慎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扩大教育的对象范围,营造诚信氛围,适时对单位负责人、政府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会计诚信教育。
4.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能。会计从业人员不仅要成为诚信的履行者,还要具有诚信判断和鉴证的专业水平。加强会计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是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会计行业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参与舞弊、不对违背诚信的情形视而不见、不承接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业务。在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积极更新专业知识的同时,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诚信教育贯穿于会计人员学习、工作的全过程,增强会计人员职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本文作者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九期学员)
责任编辑 刘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