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作者:侯旭华
[大]
[中]
[小]
摘要:
近几年来,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发展迅猛,成为拉动我国保费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但是由于互联网保险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加之外部环境的影响,保费收入增长遭遇瓶颈,也面临错综复杂的风险。为此,笔者结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点,从运营指标、增长指标、结构指标、进度指标、变现指标等方面,构建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预警指标体系,以帮助互联网保险业提高风险识别和化解能力。
一、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运营指标的构建
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运营指标体现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能力,是提高保费收入的基础。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1.网站流量
平台保费规模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来自新增用户的贡献,互联网保险销售获客多少很大程度取决于流量的争夺。因此提高网站流量,可以增加用户的重复浏览次数,提高潜在消费者的转化率。
2.在线产品数量
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优势在于“场景化”,它不是机械地将传统的保险产品搬迁到线上销售,关键是透过场景设置来开发真正适合互联网消费群体的多元化、差异化的产品。在线产品数量的多少为互联网保险销售提供了基础。一款在线保险产品的正式运营需要运用专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对市场趋势作出分析,从...
近几年来,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发展迅猛,成为拉动我国保费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但是由于互联网保险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加之外部环境的影响,保费收入增长遭遇瓶颈,也面临错综复杂的风险。为此,笔者结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点,从运营指标、增长指标、结构指标、进度指标、变现指标等方面,构建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预警指标体系,以帮助互联网保险业提高风险识别和化解能力。
一、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运营指标的构建
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运营指标体现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能力,是提高保费收入的基础。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1.网站流量
平台保费规模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来自新增用户的贡献,互联网保险销售获客多少很大程度取决于流量的争夺。因此提高网站流量,可以增加用户的重复浏览次数,提高潜在消费者的转化率。
2.在线产品数量
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优势在于“场景化”,它不是机械地将传统的保险产品搬迁到线上销售,关键是透过场景设置来开发真正适合互联网消费群体的多元化、差异化的产品。在线产品数量的多少为互联网保险销售提供了基础。一款在线保险产品的正式运营需要运用专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对市场趋势作出分析,从而设计出不同规模、期限及保障范围的具有创新、个性化及灵活性的保险产品。
3.在线年均客服时长
以在线方式销售保险产品目前尚未得到我国广大客户的认同,未来的运营仍受在线客户的信心、信任度和客户喜好等因素影响,并且目前保险产品不是消费必需品,每个客户每年可以消费的险种和金额非常有限,加之保险产品专业性强,复杂的保险条款难以理解,因此,需要在线客服的大力支持。在线年均客服时长反映了在线客服时间的长短,其计算公式为:在线年均客服时长=在线客服人数×每个客户年均服务时长。互联网保险的优点在于不受时间的限制,如果7×24小时不间断提供客服服务,客户体验会更好一些。
4.在线客户满意度
在线客户满意度包括页面设计满意度、页面反应速度满意度。对于客户来说,页面设计的视觉效果是其对网站进一步操作的前提,页面设计满意度越高,说明保险公司在页面设计上的能力越强;页面反应速度满意度可以衡量保险公司网站浏览性能的好坏,指标越高,说明后台服务器效率越高。保险公司技术人员可以在官网首页的显眼位置设计一个简短的满意度调查框,分别对页面设计满意度、页面反应速度满意度进行评分,并由客户提出反馈意见,以便公司进一步改进。
二、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指标的构建
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指标反映了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的动态趋势,既要分不同险种分析,又要对保费收入总额分析,既要进行绝对数的分析,又要进行相对数的分析。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1.保费收入增长额
保费收入增长额反映互联网保险报告期保费收入与基期保费收入增长的绝对数。最常用的分析方法,是将某一年的保费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较,或将某一年度若干月份的保费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较。
2.保费收入增长率
保费收入增长额虽然能够反映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但不能反映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能力,不能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因此,在设置保费收入增长额指标的基础上还需要设置保费收入增长率指标。其计算公式为:保费收入增长率=(报告期保费收入-基期保费收入)÷基期保费收入×l00%。本指标值越高,说明承保工作质量越好,但本指标应结合公司效益和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如果公司盲目追求保费规模,忽视公司效益和现金流量,过高的增长率将会影响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发展。一般来说,对于非寿险业务,指标值应在-30%~30%之间。对于寿险业务,指标值应在-10%~40%。因为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寿险市场尚属于新兴市场,发展空间较大,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基数较小,因此,相对于非寿险业务而言,保费收入增长指标值较高。
三、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结构指标的构建
为了优化互联网保险险种结构,提高险种效益,推动保费收入持续增长,有必要进行结构分析,从而评价保费收入构成的合理性。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1.单类险种保费收入率
近几年来,互联网财产险中车险占比较大。互联网人身险中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等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比重占绝对优势。2016年商车费改政策出台,理财型产品监管收紧,车险和理财险产品在互联网保险中“黯然失色”,导致整个互联网保费收入增长速度的下降。由此可见,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存在结构性缺陷。因此,在分析保费收入时,应计算互联网保险各险种的保费收入在总保费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单类险种保费收入率=单类险种保费收入÷本年保费收入×100%。如果某一险种保费收入率超过60%,说明该公司险种比较单一,需要分析险种结构的合理性,判断该险种的进一步发展是否能为公司保费收入带来持续增长能力。
2.新契约保费收入率
对于互联网保险寿险业务,某一年度寿险保费收入,既有以前年度签发保单项下的保费收入(旧契约保费收入),也有当年签发保单项下的保费收入(新契约保费收入)。因此,为了反映互联网长期寿险新契约增长及新业务拓展状况,对于寿险业务还应计算新契约保费收入率,其计算公式为:新契约保费收入率=新契约保费收入÷本年保费收入×100%。本指标值越低,说明公司开拓互联网保险寿险市场的能力越低,公司在险种开发、市场营销、业务管理政策等方面存在问题。
3.第三方平台保费收入率
近年来,对于财产险业务,就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而言,第三方平台份额占主流;就兼营互联网保险的财险公司而言,自营渠道占主流,但第三方平台份额逐年增加。对于人身险业务,无论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还是兼营互联网保险的寿险公司,第三方平台都是其销售的主要渠道。由此可见,第三方平台对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的贡献较大,因此,有必要设置第三方平台保费收入率,其计算公式为:第三方平台保费收入率=第三方平台保费收入÷本年保费收入×100%。本指标值越高,说明公司对第三方平台的依赖度越大,但本指标不宜超过50%。因为过分依赖第三方平台,无法保证与第三方合作的持续性以及将来在合作中获益,而且长期性寿险产品结构复杂,不适合在第三方平台销售。
四、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进度指标的构建
设置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进度指标,以反映保费收入的计划完成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1.全年保费收入计划完成率
全年保费收入计划完成率是以当年已实现的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除以当年的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计划,考察已完成的保费收入占全年保费收入计划的比率。
2.当月保费收入计划完成率
全年保费收入计划完成率只能反映已完成的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占年度计划的比率,不能反映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的完成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按照这样的进度能否完成全年的保费收入计划。这就需要进行保费收入的当月进度分析,通过计算当月保费收入计划完成率评价保费收入的完成进度。
当月保费收入计划完成率的基本思路是:假定全年保费收入应均衡地完成,即每月完成1/12,然后计算当月应完成的保费收入数,最后以实际完成的保费收入数与之进行比较。
五、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变现指标的构建
由于互联网保险销售采用平台自动生成即时电子保单程序,互联网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并没有面对面的交流,客户信息真实性确认不易,加之这几年整体经济波动,客户信用状况恶化,面临客户拖欠保费的违约风险,从而导致应收保费增加,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量及财务稳定性。因此,需要设置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变现指标。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1.应收保费率
应收保费率是互联网保险非寿险业务应收保费余额与保费收入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应收保费率=本期应收保费余额÷本期保费收入×100%。本指标反映互联网保险非寿险业务本期保费收入中有多少保费尚未收回。一般而言,该比率应控制在5%之内。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应收保费率指标时,不能只计算综合(即各险种合计的)应收保费率,还应计算分险种的应收保费率。因为应收保费只存在于几个险种之中,有时综合应收保费率偏低,可能掩盖了真实情况。
2.续期收费率
对于寿险业务,保单失效后,超过宽限期后的应收保费已冲销转作表外项目核算,保单申请复效后又会产生新的应收保费,应收保费账面余额是动态的,应收保费率指标不能客观地反映应收保费的增减变动情况。因此,应收保费率指标适合于非寿险业务。对于寿险业务,保险期限较长,不仅要收回首期保费,更重要的是其续期保费是否能够如期收回,所以应计算续期收费率指标。其计算公式为:续期收费率=[本期应收实收保费(含预收转实收)+宽限期应收到本期实收]÷[本期应收+宽限期内属本期应收]。
3.应收保费周转率(或应收保费周转天数)
应收保费周转率反映应收保费在一定期间内周转了几次,其计算公式为:应收保费周转率=保费收入÷应收保费平均余额。应收保费周转天数是指应收保费平均每周转一次所需要的天数,其计算公式为:应收保费周转天数=360÷应收保费周转率=应收保费平均余额×360÷保费收入。应收保费周转次数和应收保费周转天数指标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互联网保险应收保费的流动性强弱。一般而言,应收保费周转次数越多,亦即应收保费周转天数越短,表明公司在应收保费上占用的资金越少,应收保费转变现能力越强。同时,应收保费周转正常,对公司偿付能力是一种重要的保障,因而也表明短期偿付能力指标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周转水平过高,也可能意味着公司的销售政策过严。因此,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一定范围的应收保费周转率。
4.保费收现比率
本指标反映互联网保险当年保费收入在当年收现程度,可以衡量承保工作的质量。其计算公式为:保费收现比率=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保费收入。其中“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数据来自于现金流量表。如果该指标等于或接近于1,说明当年收到的现金与当年的保费收入基本一致,应收保费周转较好,挂账较少;如果该指标大于1,说明当年不仅收回了当年保费,而且还收回部分前期挂账的应收保费或预收了部分保险责任尚未生效的保费;如果该指标小于1,说明保费收入账面收入高,但变现收入低,应收保费周转不佳,挂账较多,保险公司应加强应收保费的控制与管理。
(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YBA23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GBL05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
责任编辑 李卓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卫平,周咪,成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国寿险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6,(7):31-36.
[2]侯旭华.保险公司财务分析与风险防范[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8).
[3]Svieshnikova K T,Lavrova K R.World Practice of Internet Insurance:Incipience,Current Status and Perspectives[J].Journal of Applied Management&Investments, 2014,(3):95-99.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