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现行《会计法》规定,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年度均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笔者认为,这种只有统一性而没有弹性的会计年度规定,在经济改革不断深化与我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提高的态势下,与活跃的经济活动不匹配。从长期来说,《会计法》关于会计年度的规定应因时而变,给予应有的弹性空间。
一、定义会计年度越来越难
第一,从会计期间说起。会计期间是一个很灵活的概念,可以是一天、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由企业的需要决定。一般认为,会计期间越短,财务报告越不精确。从国家层面上讲,会计年度必须有一个规定期限,以便于计算、上下一致。对于会计年度,目前各国做法各异,如有公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月制即从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七月制即从每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等。会计年度较为理想的做法应该是与企业经营期间或业务服务期间保持一致,这样所选择的会计年度时间点就是一个企业(或是事业及其他单位)经营业务活动处于最低点时,即选择经营周期中存货、销售、生产成本、应收款项和流动负债等经营业务会计要素处于最低点月份的月末。但是各行各业的经营周期或服务周期千差万别,会计年度的规...
按现行《会计法》规定,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年度均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笔者认为,这种只有统一性而没有弹性的会计年度规定,在经济改革不断深化与我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提高的态势下,与活跃的经济活动不匹配。从长期来说,《会计法》关于会计年度的规定应因时而变,给予应有的弹性空间。
一、定义会计年度越来越难
第一,从会计期间说起。会计期间是一个很灵活的概念,可以是一天、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由企业的需要决定。一般认为,会计期间越短,财务报告越不精确。从国家层面上讲,会计年度必须有一个规定期限,以便于计算、上下一致。对于会计年度,目前各国做法各异,如有公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月制即从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七月制即从每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等。会计年度较为理想的做法应该是与企业经营期间或业务服务期间保持一致,这样所选择的会计年度时间点就是一个企业(或是事业及其他单位)经营业务活动处于最低点时,即选择经营周期中存货、销售、生产成本、应收款项和流动负债等经营业务会计要素处于最低点月份的月末。但是各行各业的经营周期或服务周期千差万别,会计年度的规定很难做到满足所有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年度与经营年度相一致,这就有了会计年度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最为合理之问。如站在制糖业企业角度上看,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是合理的,因为这个期间该行业的企业会计年度与经营年度大体一致;站在学校的角度上看,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是合理的,因为与学校的业务服务周期一致,还有很多此类现象。
第二,从会计年度、会计期间与预算年度来说。在我国,除了会计年度,还有预算年度、计划年度、纳税年度、统计年度等,均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这种高度一致并不等于说其业务内容活动在会计期间上也是相互吻合的。以会计年度与预算年度来说,一些企事业单位每年的预算编制从九月至十月份开始,而各级政府的预算方案批准通过是在次年二月至三月之间,预算年度与会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会计工作活动存在脱节现象,因此一些企事业单位往往出现预算资金不是按照经营服务期间、会计期间到位,造成预算资金与项目计划、会计核算的时间差问题,如有的项目计划在年初1月实施,但预算资金在5月或6月才到位,到了年末12月又要做项目决算、项目审计,资金延迟到位、闲置等情况时有出现,同时也给各项工作带来种种不便。
第三,从各行业会计业务内容的复杂程度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多样化的业务使其相应的财务会计业务处理变得更为复杂,会计期间或是会计年度的划分也是如此。比如,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1月至5月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简称人保健康)的原保费收入为180.63亿元,而1月至6月为165.42亿元。也就是说,2017年前5月的原保费收入高于2017年上半年,而且人保健康6月份还在正常开展业务。除了保费数据的异常变化外,人保健康的保险业务收入也发生了变化。来自人保健康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人保健康一季度的保险业务收入168.72亿元,而到了二季度变成了-3.29亿元。究其原因,人保健康公司解释,该公司销售的《补充团体医疗保险A款》产品条款责任本身符合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可以按照保险合同进行核算,但投保客户大多未选择保障责任,仅选择投资增值部分,这个现象导致在审计审核时不能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审计师认为,需要将该险种的核算从“原保险合同”调整为按照“金融工具”核算。简单地说就是人保健康推销的《补充团体医疗保险A款》产品不仅具有健康险产品的属性,也有理财产品的成分,而出售理财产品按照会计准则不能在取得收入的当期确认,即不允许在利润表中列报,只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因为理财产品是有风险的,只有在风险能够精确计量的情况下才能确认收入,所以人保健康的《补充团体医疗保险A款》产品虽然实现了现金收入,也不能在2017年度全部确认收入。像这样的会计报告期间的收入确认因种种原因导致错位的行业、企业还有很多,如经营石油和天然气的公司划分会计期间和控制好现金流量特别重要;再如笔者所在的航天企业,研制一种新型的运载火箭系统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这个过程中会计期间与经营成果如何较为恰当地体现是个难题。
第四,从新时代说起。新时代下新的消费者和产品、新的生产和运输方式、新的市场、新的工业组织形式在不断创造新行业,这些新企业的经营模式及会计期间、会计年度也呈现出新特点。比如依托于“双11”“新零售”、生态闭环、共享经济、无界零售等新的经济体,这些企业平时经营业务平淡,但到了特定日期经营销售业务如山洪式的暴发,尤其是瞄准“双11”经营的公司,在“双11”的一两天内营业收入可达十亿元、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可是成本是全年发生的。显然累积的一年成本与几天的收入进行匹配存在巨大落差。诸如此类新时代诞生的企业及其运营模式如何划分会计期间、会计年度需要引起关注。
第五,从企业国际化经营说起。一些外资企业因为与母公司的会计年度起止日期不一致而不得不对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我国“走出去”企业也面临同样问题,不同的会计年度使得我国企业在跨国并购中必定会遇到一系列有待解决的会计问题。
二、会计年度的统一和弹性问题
关于会计年度,讨论的焦点在于统一还是弹性。主张弹性的认为,企业的情况和环境千差万别,规定严格统一的会计年度的结果只能是表面上的统一,不会产生真正的统一。因此,会计年度的规定应允许有日历年制、四月制、七月制、九月制等,即规定因业务上有特殊之情形,报准主管机关核准者,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会计年度。
主张会计年度统一性的则认为,采用统一的会计年度是为了与预算年度、计划年度、纳税年度、统计年度在期间上保持一致,这样做适应计划管理和汇总会计报表的要求,最终有利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如果容许会计年度有弹性,有些企业可能就会利用会计年度的弹性,通过会计期间的调整操纵盈亏。笔者认为这种忧虑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对于不具有职业道德的人来说,任何会计原则、会计工具包括会计年度在内都有可能被其利用。爱因斯坦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
综上,笔者认为,会计年度应该不是一个死板的东西,应给企业选择留有一定的空间,提供较大的灵活性。
(作者单位:中国航天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
责任编辑 陈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