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8 作者:易志华 胥有东 崔艳 (作者单位: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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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
改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使之更符合价值创造规律,是所有企业不容松懈的重要环节。本期我们继续聚焦昆仑燃气财务管理的实践与创新:在全面营改增政策下,昆仑燃气通过转变财务职能、引入精益管理会计理念,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主动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政企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合理税收筹划、延伸价值链条,拓展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实施财务共享服务过程中,昆仑燃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中石油特有的信息化环境,走出了一条包括“会计工厂”和“六化”在内的、有昆仑燃气特色的财务共享之路;在公司整体层面采用横纵对比方式、在公司微观层面采用“分业务类型、分发展阶段”分析方式,昆仑燃气将杜邦分析法与全面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财务分析强化预算执行,在财务分析过程中实时监控预算指标完成情况,使财务分析成为公司的“晴雨表”和“预警器”;在采用并购、收购、重组、新设等一系列手段迅速抢占燃气市场的情况下,昆仑燃气通过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程、优化资产结构、固化业务流程、开展资产全生命周期研究等系列工作,构建了公司的固定资产管控体系,实现了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希望更多企业借鉴...
【编者按】
改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使之更符合价值创造规律,是所有企业不容松懈的重要环节。本期我们继续聚焦昆仑燃气财务管理的实践与创新:在全面营改增政策下,昆仑燃气通过转变财务职能、引入精益管理会计理念,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主动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政企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合理税收筹划、延伸价值链条,拓展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实施财务共享服务过程中,昆仑燃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中石油特有的信息化环境,走出了一条包括“会计工厂”和“六化”在内的、有昆仑燃气特色的财务共享之路;在公司整体层面采用横纵对比方式、在公司微观层面采用“分业务类型、分发展阶段”分析方式,昆仑燃气将杜邦分析法与全面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财务分析强化预算执行,在财务分析过程中实时监控预算指标完成情况,使财务分析成为公司的“晴雨表”和“预警器”;在采用并购、收购、重组、新设等一系列手段迅速抢占燃气市场的情况下,昆仑燃气通过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程、优化资产结构、固化业务流程、开展资产全生命周期研究等系列工作,构建了公司的固定资产管控体系,实现了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希望更多企业借鉴昆仑燃气的经验,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财务管理,挖掘财务信息的更大价值,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昆仑燃气涉及的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属于营改增范畴,而企业利润的40%由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贡献,因此全面营改增政策下,如何适应宏观经济运行的新常态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就是企业必须研究的课题。
一、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分析
在不考虑过渡期老项目可以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下,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通常只能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且非居民的天然气设施建设费用可以由双方根据相关定额标准协商确定,影响相对较小。下面,主要针对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进行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收费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在价内税的基础上核定。营改增前,企业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适用营业税,按营业额的3%缴纳营业税,按营业税计提缴纳附加税,经测算流转环节综合税负为3.36%。营改增后,该业务适用增值税,在测算增值税的综合税负时,做如下假设:一是忽略了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可以增加进项税抵扣额问题,原因是在企业总投资中该部分投资金额较小,约为10%且属一次性投入;二是假定进项税足额取得并全部抵扣,实际上当前环境下很难做到。考虑到两个假设相互抵销,不会对测算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经测算,营改增后,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流转环节综合税负为4.08%,较营改增前增加了0.72%。
(二)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增值税改革实际上是对企业整个利润表的重构,应对营改增对一个行业的影响时,既要考虑其上游,也要考虑其下游。对企业的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而言,上游面临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定价权,可以依据税收政策改变适时调整价格,下游面临一个受政府监管的非竞争市场,虽然税收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在政府未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前,销售价格不能调整。企业对上、下游政策变化的反应速度不同会对其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在不考虑后续运行维护成本支出、按现有财务核算办法测算的情况下:营改增前,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单户的利润1022.72元;营改增后,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单户的利润1006.19元,单户的利润减少16.53元,降幅1.62%。其主要原因是税制基础不同,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三)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资金成本的影响
对企业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而言,无论是按营业税还是按增值税征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改增前,企业当期根据预收款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企业当期需根据预收款按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由于其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是后期逐步实现,导致当期现金流出增加。例如,最近三年湖北分公司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预收账款年平均余额2.7亿元,提前增加税款支出2160万元,如果企业资金短缺将增加418万元资金取得成本,如果企业资金充裕没有投资机会将减少利息收入117万元,如果企业资金充裕且有投资机会,按投资收益不低于10%项目管理要求,将丧失648万元机会成本。
(四)营改增政策对企业其他成本的影响
如果企业相关人员对营改增政策理解和掌握不透彻,就会造成企业的管理能力与政府监管标准和要求不合拍,跟不上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轻则做不到“应抵尽抵”,重则会使企业遭受补交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直接损失,以及配合调查、整改耗用的时间和精力等间接损失。
二、应对措施
(一)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提供准确数据,积极引导相关部门及时研究配套政策
1.积极加强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湖北分公司及时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取得联系,主动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政企良性互动下,为方便企业更好更快地了解营改增政策,有效解决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依据相关规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经研究出台了湖北国税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一辑及第二辑,详细解答了营改增实务中企业提出的70个问题执行口径。同时,湖北分公司还邀请该局的专家在财务系统对营改增政策及执行口径进行了系统讲解、培训及答疑,提升了财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
2.建立了与政策物价部门的沟通渠道,定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问题。由于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价格属政府定价范畴,需要经过成本监审及价格听证才能完成价格调整,因此企业需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部分业务独立进行核算,准确反映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成本。首先是准确区分资本性支出及费用性支出。按照《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会计手册》2010版规定,对于用户报装工程成本,以用户规划红线或者中低压调压箱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部分的施工成本费用在工程完工后确认为固定资产,分界线以内部分的施工成本费用在工程完工后确认为其他业务成本。以湖北分公司为例,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开户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报批后收取的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的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因此,政府和企业对连接中压支管至用户规划红线或者中低压调压箱这段管线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其认定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提供的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成本小于政府物价部门界定的范围。其次是按业务类型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准确反映计入成本的附加税金额。营改增前,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业务适用营业税,其附加税按营业税额计提单独反映;营改增后,都通过应交增值税科目反映。目前,FIMS7.0财务核算系统未设置管理台账单独反映不同业务应负担的应交增值税额,需要建立手工台账进行区分,并将相应的附加税计入不同的业务成本。
3.积极引导政府研究配套政策。根据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费价格构成及其成本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一是企业的后期运行收益一次性实现,而与收益相关的成本支出分期实现,且期限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二是企业后期运行成本高于价格补偿,随着企业经营期的增长,后期运行成本压力会越来越大,不利于城市燃气行业的未来发展。因此,需要及时引导政策部门研究配套政策。首先,根据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制基础不同,重新核定居民天然气设施配套建设价格,确保全面实行营改增初期不对城市燃气行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其次,适时研究将目前居民天然气设施建设费按服务内容分离定价。一是将企业前期投入的燃气设施建设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单独定价;二是将后续的运行维护成本核定至配气价格中,通过天然气销售价格补偿该部分成本。
(二)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扩大进项税取得范围,努力适应政策变化
1.选择服务和供应商。营改增必然引发上、下游企业间的价格博弈,企业可以根据不同产品或服务适用的税率,通过比较含税价格比率来选择是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考虑政策变化,注重合同中相关事项约定。营改增后提供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签订合同时:一是要考虑价外税对合同价格的调整,包括销售额及销项税额调整;二是要充分考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合同价款结算日期的调整;三是要考虑增值税税负、采购成本的控管对含税合同价格及价外费用的调整;四是要考虑增值税税负控管对混合销售、兼营业务合同的调整。营改增后采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签订合同时:一是在合同文本中要明确合同相对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二是结算价款中要明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及价税合计,一张发票涉及多种货物或多项应税劳务、服务还需要明确提供销售清单;三是明确约定供应商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是要约定供应商提供不合规性发票后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补偿办法。
3.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营改增后,无论是开出发票还是取得发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大幅增加,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对城市燃气企业降低开票环节的税收风险、增加取得发票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都有益处。首先,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发存,确保购买方与合同相对人一致,开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同真实交易一致,物流同资金流一致;其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种类增多,财务人员要熟悉相关税收政策,正确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做到“应抵尽抵”;最后,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及时进行认证,延缓资金支出,降低资金成本,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领用环节及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规避涉税风险。
4.通过业务外包引入专业化的服务公司,增加进项抵扣,降低企业成本。随着天然气消费普及,城市人口气化率的提高,企业面临的居民用户越来越多。为了保障居民用气安全,居民入户安检工作量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对居民入住情况不了解,经常会出现到访不遇需要多次到访增加工作量的情况,该项工作如果由企业完成需要配备大量的人力资源。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专业化的入户安检公司,其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质量高、入户安检效率高。通过将这部分业务外包,一方面由于人工成本没有进项而业务外包可产生进项,可以有效降低税负;另一方面由于专业公司效率高,相对而言还可以降低企业成本。
(三)延伸价值链条,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7年,公司正式提出要适应天然气终端利用行业发展趋势,布局开展非气业务,努力取得非气业务发展突破的构想。在讨论中发现,多数人对非气业务的认识还停留在利用加气站设置便利店销售商品等传统业务上,事实上公司应更重视通过天然气终端利用平台所掌握的客户资源,深度开发用户与天然气相关的需求,延伸价值链条,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效益。一方面,对上游产品可采取多种方式参与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把服务领域向客户的终端消费需求进行延伸并不断提高服务品质,使客户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形成消费习惯固化下来。做好价值链条延伸工作,不仅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还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
责任编辑 李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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