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高校会计监督责任界定的标准与原则
1.认定标准。单位会计机构和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直接实施者,其责任并不等同于单位责任。以单位会计人员为例,在判断其是否需承担必要的责任时,需考虑是否满足会计监督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而言,会计监督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方面的内容,本文只探讨目前普遍存在的“过错”与“因果关系”两个难点疑点问题。
过错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故意,指会计人员能够预见自身行为会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行为发生;另一种是过失,指会计人员违反其应尽和能尽的、必要的审慎义务。因此从过错角度而言,在判断相关会计人员是否应承担责任时,应考虑其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有没有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如果会计人员能够证明其不存在过错,且保持了应有的审慎义务,就不应对其追责。
从因果关系看,各类违法违纪的最终目的是获取不正当利益。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责是整个经济活动业务的最后环节,剔除会计人员主观故意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的过失并不是造成侵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会计的监督责任是防止和防范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发生,但无法为所有经济事项的...
(一)高校会计监督责任界定的标准与原则
1.认定标准。单位会计机构和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直接实施者,其责任并不等同于单位责任。以单位会计人员为例,在判断其是否需承担必要的责任时,需考虑是否满足会计监督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而言,会计监督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方面的内容,本文只探讨目前普遍存在的“过错”与“因果关系”两个难点疑点问题。
过错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故意,指会计人员能够预见自身行为会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行为发生;另一种是过失,指会计人员违反其应尽和能尽的、必要的审慎义务。因此从过错角度而言,在判断相关会计人员是否应承担责任时,应考虑其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有没有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如果会计人员能够证明其不存在过错,且保持了应有的审慎义务,就不应对其追责。
从因果关系看,各类违法违纪的最终目的是获取不正当利益。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责是整个经济活动业务的最后环节,剔除会计人员主观故意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的过失并不是造成侵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会计的监督责任是防止和防范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发生,但无法为所有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作背书或提供绝对保证。如果将经办人或审批人等故意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都归责于会计人员,显然与审计的初衷不符。
2.归责原则。如果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根据《会计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处分或适当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界定会计人员是否有以及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时,应遵循基本的归责原则:个人是否存在过失错误或故意。审计中,应针对问题全面分析,秉承合理、公正、客观原则界定责任人违规事项、落实责任主体。
(二)防范和降低会计监督责任的建议
1.完善内部控制,厘清责任主体关系。高校应将内部控制作为单位整体制度建设的一部分,规范部门与岗位职责,厘清责任主体关系。审计查出的问题处理和处罚以及针对违规事项提出的改进建议都必须落实到相关责任主体。只有完善内部控制,厘清责任主体关系,才能在落实整改责任主体时合理划分、准确分解审计整改责任对象。
2.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把会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与工作失误行为区分开来;要把会计人员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同因缺乏经验出现的过失区分开来;要把会计人员为己的谋取私利行为与为公的无意过失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可以为敢于担当和创新的干部消除顾虑、保驾护航。
3.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质,规避职业风险。第一,职业素质是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核心,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质有利于提高其胜任能力,进而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相应的职责。第二,探讨职业风险投保可能性。目前我国职业责任保险承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事故发生为基础承保和以索赔为基础承保两种。由于高校会计人员经验和能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职业风险投保不失为一种可取的风险规避途径。
4.改变常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效果。高校会计人员应研究常规业务的新特点、新问题,转变和更新监督理念,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为全面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制度保障。
5.列出责任清单,实施清单管理。财务部门应主动作为,把财务监督的责任列举出来,严格区分“法无禁止皆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界限,履行部门职责,有效发挥财务监督作用,并把责任清单上升到学校正式文件层面严格执行、广泛宣传。
6.实行外部救济,组建会计专业责任认定机构。为正确界定会计人员的监督责任、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一些由各种原因导致的会计信息不真实等问题案例的判定可实行外部救济,由会计行业与法律界的专家共同组成会计专业责任认定机构,在广泛听取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会计责任认定的鉴定,进而提出相应的会计责任认定鉴定意见,增强判定的科学性。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认证机构,为确保鉴定过程及鉴定意见的公正客观,对责任认定的审核必须确立有关的审核鉴定制度及鉴定规则。
责任编辑 张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