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会计法》修订之际,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体会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业财融合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会计作为商业语言,是单位经济业务的数字翻译器与成果载体。会计通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来反映单位的经济成果,现行《会计法》第九条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由此可见,《会计法》从会计工作伊始便是重视会计工作与单位业务的融合,只是没有将业财融合的概念专门提出来。因此在修订《会计法》时,笔者建议将业财融合的理念予以明确,以此加强会计对业务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发挥会计的报告及其分析职能,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风险管理是会计监督的导向
2017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证监会上市部和山东财经大学联合公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5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该报告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实际上,对于广大非上市公司(包括已挂牌的众多新三板公司)而言,其内部控制状况更为堪忧。2017年9月,COSO发布了新版《企业风险管理——与战略和业绩的整合》,强调了制定战略和提升绩效过程中的风险...
在《会计法》修订之际,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体会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业财融合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会计作为商业语言,是单位经济业务的数字翻译器与成果载体。会计通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来反映单位的经济成果,现行《会计法》第九条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由此可见,《会计法》从会计工作伊始便是重视会计工作与单位业务的融合,只是没有将业财融合的概念专门提出来。因此在修订《会计法》时,笔者建议将业财融合的理念予以明确,以此加强会计对业务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发挥会计的报告及其分析职能,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风险管理是会计监督的导向
2017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证监会上市部和山东财经大学联合公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5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该报告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实际上,对于广大非上市公司(包括已挂牌的众多新三板公司)而言,其内部控制状况更为堪忧。2017年9月,COSO发布了新版《企业风险管理——与战略和业绩的整合》,强调了制定战略和提升绩效过程中的风险,也强调了企业内部控制在企业风险管理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有效建设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以合理保证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加稳健地发展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持续关注的重要问题。
现行《会计法》第四章“会计监督”从会计的视角入手对内部控制做了相对详尽的要求,但单位的内部控制是一套体系,其框架和技术如果从企业风险管理的高度着手,效果也许更好。从实务角度而言,以企业为例,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如果仅仅根据国家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由于其理解不同以及管理水平存在显著性差异,落地时很可能会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结果。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从以下角度入手:(1)强调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控制则是风险管理的合理保证;(2)将内部控制的侧重点从传统的会计业务拓展到业务、绩效和战略,体现业财融合的理念;(3)从操作角度而言,最好的管理是在业务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将各项业务予以流程化,从流程角度入手切实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这样也许更有利于业务的规范管理。简而言之,就是应当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
(三)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价值的体现
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使用者一般可以区分为外部报告和内部报告:前者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遵从《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后者更多地体现为单位内部管理的视角,需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内部管理会计报告。现行《会计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主要规范了外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等相关事项,对内部管理性财务报告并未涉及。基于此,在国家大力推广管理会计的背景下,《会计法》的规定显然不能满足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内部管理会计报告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而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是成功实现单位价值的关键。会计要想创造价值,只有依托合适的会计人才来实现。那么,会计人才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综合素质呢?通常而言,具备扎实的会计职业道德和操守是基石,同时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关的商业技能、高超的领导力和胜任的影响力。而这些综合素质非一朝一夕能够获得,既需要会计从业者自身努力,也需要《会计法》从法律的高度营造政策氛围。同时,针对不同的会计从业者,《会计法》可以考虑搭建一个初步的能力框架模型,基于能力模型,再以规范的形式具体落实如何培养会计从业人员。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会计人才的培养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更需从教育入手,毕竟,在校学习的系统性和综合性的优势是明显的。但并非说在校学习和实践是脱节的,二者可通过实习、实训、委托培养等方式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