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来说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产生是因为纳税人有偿销售货物或劳务。但对于某些特殊的不符合增值税“有偿”条件的行为,税法从堵塞征管漏洞、保证公平税负原则出发,规定了视同纳税义务产生要纳税。营改增政策中也有视同销售规定,笔者拟对其中不动产无偿用于公益事业是否视同销售作一探讨。
(一)案例基本情况
河南某房产公司赠送给某女排运动员一套价值360万元别墅,以奖励其在奥运会上的出色表现。假设该别墅的成本价为300万元,企业对此做了账务处理:借记“营业外支出”300万元,贷记“库存商品”3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应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单位无偿转让(赠送)不动产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不视同销售:不动产无偿赠送用于公益事业和社会公众。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受让(赠)后要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当捐赠对象为社会公众时无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捐赠是不成立的。当捐赠用于公益事...
一般来说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产生是因为纳税人有偿销售货物或劳务。但对于某些特殊的不符合增值税“有偿”条件的行为,税法从堵塞征管漏洞、保证公平税负原则出发,规定了视同纳税义务产生要纳税。营改增政策中也有视同销售规定,笔者拟对其中不动产无偿用于公益事业是否视同销售作一探讨。
(一)案例基本情况
河南某房产公司赠送给某女排运动员一套价值360万元别墅,以奖励其在奥运会上的出色表现。假设该别墅的成本价为300万元,企业对此做了账务处理:借记“营业外支出”300万元,贷记“库存商品”3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应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单位无偿转让(赠送)不动产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不视同销售:不动产无偿赠送用于公益事业和社会公众。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受让(赠)后要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当捐赠对象为社会公众时无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捐赠是不成立的。当捐赠用于公益事业时,可以向特定对象办理过户手续。
(二)涉税分析
房产公司虽然对此捐赠业务做了账务处理,但在进行增值税申报处理时是否存在涉税问题呢?这里可能会面临两个问题:
第一,该捐赠是否属于公益事业而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属于慈善公益活动。房产公司捐赠别墅系用于体育事业,因此站在慈善法角度,该捐赠行为是属于公益事业,也就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当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捐赠还是应该视同销售的,也即应该将60万元(360-3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房产捐赠时不视同销售,但相应进项税额抵扣是否会有问题?假设该房产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捐赠的房产相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应转出?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大致可分为: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非正常损失涉及货物、不动产等;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而案例中的捐赠房产不属于上述几项内容,同时也没有其他不允许抵扣的规定,因此该捐赠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编写的《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材料》一书中提到:“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排除在视同销售范围之外,主要是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对以公益为目的的无偿转让不动产不视同销售,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笔者认为这样做不符合增值税立法原则。
增值税,顾名思义是对增值部分缴纳增值税。目前执行的增值税计税原理是遵循征扣税一致的原则,即对收入征税则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则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并可以退还。如果生产的货物适用免税、简易计税,则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如购进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也不允许抵扣税款。增值税抵扣链条环环相扣。但对于不动产无偿赠送行为,既不适用零税率,也不属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这样一来其所消耗的成本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也就不符合增值税征扣税一致的原则。
当动产用于捐赠公益事业,根据现行政策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不动产用于捐赠公益事业,却不用视同销售。捐赠公益事业因捐赠物不一样导致税收政策不一致,不符合税收公平性原则。因此从税制合理性角度,笔者认为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还是建议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责任编辑 陈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