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8 作者:吴凤云 (作者单位: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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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SDR),拥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更加关注汇率的变化,如何避免汇率风险或是创造汇兑收益成了热门话题。近期,随着美元的持续走强,人民币出现了贬值预期,对于产品出口创收美元,原料国内采购支付人民币的企业来说,“货币利率互换交易”无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相当于企业只需要支付利率互换的差异成本就能在不影响资金链的情况下换来长期持有美元资产,从而获得汇兑收益。但是如何给这种交易定性,怎样在会计报表里确认计量与该交易相关的资产、负债、损益却众说纷纭,切入点不同或是对交易的实质性判断不同,便会产生不同的观点。
一、关于交易性质的探讨
“货币利率互换交易”是一种固定息与固定息的货币互换,或者叫做货币掉期交易,利用货币互换交易可以改变资产或债务的货币特征,将一种货币下的资产或负债转换成另外一种货币下的资产或负债,即在合约期初和期末将不同类别的两种货币本金进行逆向互换,在互换期间内分别对换入和换出的本金支付或收取不同利率的固定利息。实务操作中,到期通常采用一方支付差额的方式结算,不再进行本金的互换。
观点一:属于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实质是在将来某一指定时刻以约定价格购...
随着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SDR),拥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更加关注汇率的变化,如何避免汇率风险或是创造汇兑收益成了热门话题。近期,随着美元的持续走强,人民币出现了贬值预期,对于产品出口创收美元,原料国内采购支付人民币的企业来说,“货币利率互换交易”无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相当于企业只需要支付利率互换的差异成本就能在不影响资金链的情况下换来长期持有美元资产,从而获得汇兑收益。但是如何给这种交易定性,怎样在会计报表里确认计量与该交易相关的资产、负债、损益却众说纷纭,切入点不同或是对交易的实质性判断不同,便会产生不同的观点。
一、关于交易性质的探讨
“货币利率互换交易”是一种固定息与固定息的货币互换,或者叫做货币掉期交易,利用货币互换交易可以改变资产或债务的货币特征,将一种货币下的资产或负债转换成另外一种货币下的资产或负债,即在合约期初和期末将不同类别的两种货币本金进行逆向互换,在互换期间内分别对换入和换出的本金支付或收取不同利率的固定利息。实务操作中,到期通常采用一方支付差额的方式结算,不再进行本金的互换。
观点一:属于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实质是在将来某一指定时刻以约定价格购入一定数量的外币资产,期初的转换汇率便是未来的交割价格,合约的价值等于本金与远期价格和交割价格差异乘积的现值,故将合约本身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观点二:属于质押贷款,其交易实质就是以一定数量的外币资产作质押以获得人民币借款,到期借款归还,外币资产解冻。企业一边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权益,如应收美元利息和汇率变动带来的汇兑损益;一边确认与负债相关的义务,如应付人民币利息。
观点三:属于混合合同,即在质押贷款的主合同下嵌入了衍生工具。既看成一项质押贷款,分别确认资产和负债,又确认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
笔者倾向于第三种观点。站在企业的角度,应该从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来判断金融工具的分类。这种交易的主合同是一种质押贷款,但同时具有远期合同和互换合同的特点,故存在一种嵌入主合同的衍生工具,衍生工具便是其价值随特定汇率变动而变动的外汇远期合约。理由有以下几点:
1.新修订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准则2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该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方式,应当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类似,且该混合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而“货币掉期交易合同”除了互换不同货币本金及收取固定利息外,由于期末交割价格已锁定,所以远期合约的价值还存在随特定汇率变动而变动的情况,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且无法独立于主合同单独转让,故该互换交易应当属于嵌入衍生工具。
2.《准则2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该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企业应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此规定,货币利率互换交易应该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主合同及嵌入衍生工具,并且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3.根据《准则22号》第十九条规定,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的,应当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应当就主合同的美元本金和人民币借款分别确认一项资产和负债,应当确认计量互换期间内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同时应当就衍生工具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美元本金远期结汇价格和锁定交割价格差异乘积的现值来确认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相关会计处理的探讨
例:某企业与银行签订货币利率互换交易协议,拟用200万美元向银行换取人民币,转换汇率6.66,起息日20×6年7月25日,到期日20×7年7月25日,人民币年利率3.7%,美元年利率1.6%。那么期初的本金互换是企业支付200万美元给银行,银行支付1332万元人民币给企业。持有期间,企业按照1332万元本金及3.7%的利率向银行支付人民币利息,银行按照200万美元及1.6%的利率向企业支付美元利息。期末综合应收应付利息的差额、美元即期汇率结汇金额与人民币本金的差额,由支付的一方进行差额结算,交割完成后交易结束。
(一)合同签订时的会计处理争议分析
在合同签订生效时,企业的美元资产与人民币贷款即完成交割,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1.借:其他货币资金——质押金 1332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200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2000000×(即期汇率-转换汇率)
2.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3320000
贷:短期借款 13320000
3.借:应收利息——美元($2000000×1.6%)
$3200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000000×1.6%×(即期汇率)
4.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3320000×3.7%)
492848
货:应付利息(13320000×3.7%) 492848
争议一:会计分录1中美元质押金是确认为一项外币资产还是使用记账本位币记账?
由于货币利率互换交易到期采用期初转换汇率进行交割,汇率变动只是远期合约价值的变动因素,在单独计量远期合约价值的情况下就不应该在同笔交易中确认两次汇率变动对损益的影响,该部分外币资产的价值其实已经被锁定,即期初转换价。若要确认为一项外币资产,那么根据会计准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即期汇率调整其账面价值,并将差额计入当期汇兑损益,故笔者认为确认为一项本位币资产更为妥当,更符合业务的经济实质。
争议二:会计分录1中将期初转换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是否合理?或是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为远期合约的价值?
货币互换交易在刚刚成交时,两种本金的价值基本相等,远期合约的价值在此时一般接近于0,转换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额多为选择时点不同造成的,合同约定的转换汇率或者说合同报价,选择的时点一般是在有合同签订意向时的即期汇率,与业务实际交割的时点不同,存在差异,但是差异不大,且应当把它看成一种资金管理的费用,故笔者支持计入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争议三:会计分录3、4中,将互换期全部固定利息收支一次性确认了损益,是否需要按照会计期间分期确认应收、应付利息及对应损益?
笔者了解到,大部分货币利率互换交易都是可以提前平仓的,但是提前平仓只是在远期结售汇率上选择不同,固定利息的收付均是按照合约期执行结束的期间来结算的,提前平仓并不能增加或减少该笔交易固定利息收付的差异,即合同签订生效时便已锁定利率差异损益,故笔者认为应于期初一次性确认固定利息差异带来的损益。另由于美元质押金是以美元计息的,且非远期合约价值的构成部分,故建议美元应收利息以外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随即期汇率变动调整账面价值。
(二)互换期间内的会计处理
互换期间内,每个会计期间会计处理的难点在于合约公允价值的确认上,理论上此时合约的价值应当等于200万美元本金的远期结汇价格(每个会计期间的剩余期间)和锁定交割价格差异乘积的现值,通常选择LIBOR利率作为折现利率。
沿用上例,假如20×6年12月31日,美元7个月远期结汇的参考价是6.9513,LIBOR利率为5%,那么此时合约的公允价值=[美元本金×(远期结汇价-转换汇率)]/(1+R)n=[2000000×(6.9513-6.66)]/(1+5%)7=414043.07。企业20×6年12月就该笔交易的会计处理应为:
5.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14043.07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14043.07
需要强调的是,互换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需要对合约的公允价值进行判断和计算。如果现值为负,则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并将每一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实务中,有些金融机构会定期给企业出具一份“XX估值通知书”,通知书上会给出估值的参考价,在远期结汇汇率或是现值计算利率的选择上可能存在差异,或者对利率掉期与货币掉期分别进行估值,但如果排除计算错误的因素,差异汇总对总体的影响一般都不会太大,故企业可以直接以估值通知书上的参考价值来确定远期合约的公允价值。
(三)平仓时的会计处理
平仓分为到期平仓和提前平仓两种类型。无论是哪种,会计处理都是一样的,差异体现在平仓时使用的结汇汇率是远期汇率还是即期汇率,仅对损益在金额上产生影响,对会计处理的原则、方向、方法都没有影响。
假如上例到期平仓,且平仓时已按照金融工具后续计量的方法完成了所有相关金融资产或负债的确认、计量后,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50万元,另应收美元利息$3.2万元(结算价格为¥22.08万元),那么银行应当支付企业的差额=500000+(13320000×3.7%-220800)=227960(元)。会计处理为:
6.借:银行存款 227960
短期借款 13320000
应付利息 492840
贷:其他货币资金——质押金 13320000
应收利息——美元($32000×即期汇率) 2208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
企业收到差额款后交易即告结束。该笔交易对利润的影响总额为分录1、3、4中的“财务费用”和分录5中的每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数。当然每次交割银行都会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用,也影响“货币利率互换交易”的损益,但是金额较小且可以按照银行日常收支业务手续费相同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这里不进行论述。
责任编辑 武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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