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降费措施
国务院近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明确了5方面措施:一是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强化激励约束。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严格落实责任。三是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取消、下放、授权工作事项43项,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边界,层层落实责任。四是整合国有企业改革职能、经济运行监测职能,整合推动科技创新职能,提高监管效能。五是建立健全...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降费措施
国务院近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明确了5方面措施:一是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强化激励约束。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严格落实责任。三是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取消、下放、授权工作事项43项,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边界,层层落实责任。四是整合国有企业改革职能、经济运行监测职能,整合推动科技创新职能,提高监管效能。五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
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6项减税政策视频会召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为确保减税政策真正落地,一是要注重“四个打通”,包括打通国税地税、打通税务机关内部各有关部门、打通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以及打通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形成各方面协调抓落实机制。二是强化宣传辅导,包括面向税务人员开展培训,面向纳税人组织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三是优化服务管理,包括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及时完善税收征管系统,确保各类办税系统平稳运行。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减税措施落实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中国证监会发文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行为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明确了10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就限制股份减持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二是明确有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出让方、受让方的减持数量和持股期限要求;三是引导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规范、理性、有序减持;四是进一步规范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的减持行为;五是健全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六是强化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诚信义务,防范其通过辞职规避减持规则;七是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八是明确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防止大股东通过他人持有的方式变相减持;九是切实加强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对于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减持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十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减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