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工程)成立于2007年7月,是国家电投成员单位,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国家核电)全资子公司。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层面核电自主化战略部署,承担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战略任务,目前主要负责三代核电AP1000三门、海阳依托项目4台机组,国家重大专项CAP1400示范工程及CAP1000后续机组的建设管理。
历经多年税务管理实践,国核工程税务筹划管理体系形成了自下而上贯彻实施、自上而下决策监督以及上下交互提高为特点的三个管理层级,并据此形成相应的工作机制:一是国家核电层面,对涉及国家核电以及国核工程重大方案进行指导监督;二是公司本部层面,主要负责公司和核电项目整体税务筹划工作;三是项目现场层面,主要负责项目所在地税务政策的收集整理,筹划方案的报送和实施。
一、国核工程税务筹划管理工作探索实践
国核工程遵循税务筹划的决策、实施、监督三个管理层级和工作机制,从项目机构如何设置、合同模式如何签订、免税政策如何应用等方面探索实践。
(一)搭建项目管理机构,夯实税务筹划管理基础
国核工程总承包核电项目是按照前后台方式进行管理,对比设立分公司或项目...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工程)成立于2007年7月,是国家电投成员单位,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国家核电)全资子公司。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层面核电自主化战略部署,承担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战略任务,目前主要负责三代核电AP1000三门、海阳依托项目4台机组,国家重大专项CAP1400示范工程及CAP1000后续机组的建设管理。
历经多年税务管理实践,国核工程税务筹划管理体系形成了自下而上贯彻实施、自上而下决策监督以及上下交互提高为特点的三个管理层级,并据此形成相应的工作机制:一是国家核电层面,对涉及国家核电以及国核工程重大方案进行指导监督;二是公司本部层面,主要负责公司和核电项目整体税务筹划工作;三是项目现场层面,主要负责项目所在地税务政策的收集整理,筹划方案的报送和实施。
一、国核工程税务筹划管理工作探索实践
国核工程遵循税务筹划的决策、实施、监督三个管理层级和工作机制,从项目机构如何设置、合同模式如何签订、免税政策如何应用等方面探索实践。
(一)搭建项目管理机构,夯实税务筹划管理基础
国核工程总承包核电项目是按照前后台方式进行管理,对比设立分公司或项目部管理现场工程的模式利弊,分析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各种地方费用附加的缴纳方式和实际税负,结合公司项目现场车辆、固定资产等后勤事务管理难度,综合评估管理成本效益,最终选择以设立分公司的方式管理项目现场日常运营,既有利于分公司协调当地工商税务关系,争取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又有利于节约项目运营成本。实际工作中,国核工程规避了项目现场需按收入先期预缴0.2%企业所得税和0.5%个人所得税风险,节约了资金成本,也规避了潜亏纳税风险。目前,公司成立有浙江三门等4个分公司,统观近年情况,各分公司运转正常,达到筹划预期效果,这种项目机构管理方式还将进一步在新厂址项目应用推广。
(二)优化合同签订模式,发挥合同税务筹划作用
国核工程总分包合同的内容划分和税率选择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项目税负等关键经济事项。建筑服务业营改增之前,依托项目总包合同,按照建安与设备分立签订,规避了营业税“混营”重复缴税风险。相比建安与设备签订一份合同而言,税负减少约1.5亿元,业主增值税受益约7亿元;对于国核示范项目的税务筹划,国核工程通过多次调研、测算、评估,拟定了“1+N”合同分立签订方式,兼顾业主和承包商利益,化解了“混营”界定风险,国家核电充分肯定了该方案的可行性。建筑服务业营改增之后,消除了“兼营”与“混营”的税务风险,但仍有从高适用税率的问题。国核工程采取相应措施:划分设备供销、建筑服务和现代服务业合同,并对应向下游供应商进行合同传导;筹划总包方直接供货的方式,获得税差收益;签订运输物流合同时,单独签订吊具采购合同,尽可能取得17%增值税发票,增加公司抵扣收益。
(三)加强进口免税筹划,预留财税管理双向通道
AP1000三代核电依托项目建设过程中,受材料品质、制造工艺、加工技术等因素影响,部分关键设备、原材料需要从国外进口,国家对符合产业政策进口的设备材料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国核工程依托项目业主作为免税主体,在具体免税政策尚未发布前,为规避业主不能免税公司也不能确认收入的风险,开始分析财税双通道的可能性。通过与税务局、外管局、海关、业主等单位协商,研究免税、报关、外汇支付等政策,前后历经半年的时间,公司最终决定通过与原代理公司签订补充进口代理协议:由公司承担进口设备的进口代理角色,对尚未履行报关清关手续的采购合同,由公司直接对外支付,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变更为国核公司名称,同时增加业主名称,海关环节缴款通知书填写公司和业主的双抬头名称,使公司具备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资格,预留了财税双通道。此方案的创新设计,既解决了双方的合同争议,又化解了税务政策执行疑惑。
(四)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发挥产业节税协同效应
对核电项目而言,工程建设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国核工程积极配合项目落实核电建设优惠政策,促进税务筹划利益分享,形成AP/CAP三代核电产业独有的分享基调。公司从进口环节税费,国内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等方面着手,与相关各方以签订合同/协议的形式固化税务各项安排。仅三门依托项目境外免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关于三代核电项目进口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3]15号),业主获得了44%免税额度,节约1亿元左右的进口税金支出,同时公司获得了近5.6亿元的收入,实现了双赢;陆丰项目依法依规争取到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征,为各参与单位节约资源税约1000万元;示范项目修正混凝土合同模式,通过改变合同签订模式以及选择3%增值税率,整体税负约降低2000万元。通过以上系列策划,统筹平衡税务管理事项,整合项目整体税务筹划力量,发挥产业节税效应。
(五)统筹推进营改增业务,突破税务筹划关键事项
从2011年到2016年,国核工程以营改增政策研究和应用为税务工作的重点事项,前后经历了政策研究阶段、重点推进阶段和全面部署阶段。公司组建跨部门专业研究小组,按营改增政策出台进程,分步发布、修订程序文件,印制《营改增费用报销指引》,发放《增值税开票信息卡片》;参加或邀请税务局、德勤事务所进行专项培训解读政策;汇编营改增文件;参与集团公司核电产业链协调配合工作。在建筑业服务类项目税率选择过程中,以2016年4月30日为基点,分类部署采取应对措施,采取申请退税、后期抵扣等不同策略;建立税负平衡模型测算税负平衡点,以税额占合同比例7%为标准,小于标准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反之,宜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妥善解决了公司在建项目建安税率的选择。以国核示范电站项目为例,新建安合同剩余价款约103亿元,营改增后,建安收入减少3亿元,建安税负降低约900万元,不含税造价可降低约3亿元。
(六)加大研究开发力度,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国核工程承担AP1000建造技术优化以及设备国产化等方面的研发课题,取得了有关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符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特征。按照认定相关要求,公司梳理各项研发课题,对照专利技术,形成高新技术业务链条清单;按照财务技术指标,梳理与高新技术直接相关的收入和研发投入费用。通过向上海市各级政府机关宣传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以及CAP1400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取得主审部门高度认可。同时,为提高资格复审效率,聘请从事高新资格认证中介机构,协助公司资格复审工作。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取得,每年能获得所得税率由25%调整为15%减免优惠政策,截至2016年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约4600万元。
(七)拓宽税务筹划渠道,挖掘利润增长潜力
国核工程在加强项目税务筹划的同时,努力促进上海本部突破税务筹划点少、面窄的局限性,挖掘日常业务的税务筹划效益增长点。通过与上海市科委、经信委、财政局、税务局及街道办事处协调,与街道签订税收返还扶持协议,取得了缴纳流转税区实得部分40%的返还;同时,在个别项目上协商签订税费委托代征协议等方式,取得实质性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近几年贡献利润约1500多万元,是公司主营业务之外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来源。
二、国核工程税务筹划经验
一是国家电投和国家核电对财税工作大力支持。国核工程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EPC合同签订模式、“营改增”政策实施等重大税务筹划事项方面,均体现了国家电投和国家核电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公司税务筹划进程和成果将大打折扣。
二是管控关键节点规范流程。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税务筹划已经成为国核工程常态化的工作之一,建立起有效管控机制,从税务筹划工作策划、小组成立、政策研究、调研对标,到过程跟踪以及成果落地,有一整套成熟工作流程,税务管理价值得到持续提升。
三是价值创造理念深入人心。税务筹划工作历程伴随公司价值创造理念不断深入而取得长足进展,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决策层重视、管理层支持、工作层全面参与的工作氛围,价值创造理念宣贯成效显著。
四是业务财务深度融合较好。经过几年的实践,财务、费控、工程、合同、经济等多专业协同参与税务筹划过程的机制已经形成,业务财务的较好融合并持续发力,是公司税务筹划工作高质量的重要保障。
责任编辑 王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