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水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水环境审计在我国越来越得到重视。水环境审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水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水环境审计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一)水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
1.水环境审计法规不够健全
开展审计工作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是《审计法》,它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审计工作的地位、目标、效率,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指南,但《审计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关水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环境以及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及其他公害,推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建成生态文明社会提供保障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但在此法中也没有具体明确相关部门在水环境生态保护治理等方面的权责,更无水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水环境审计法规的不健全,使得在开展水环境审计时无法可依,导致水环境审计效力得不到有效保证。
2.未建立统一规划、协调管理相结合的水环境审计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对水环境审计进行监督。水环境审计的跨区域性使得政府各...
近年来,随着水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水环境审计在我国越来越得到重视。水环境审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水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水环境审计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一)水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
1.水环境审计法规不够健全
开展审计工作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是《审计法》,它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审计工作的地位、目标、效率,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指南,但《审计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关水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环境以及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及其他公害,推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建成生态文明社会提供保障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但在此法中也没有具体明确相关部门在水环境生态保护治理等方面的权责,更无水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水环境审计法规的不健全,使得在开展水环境审计时无法可依,导致水环境审计效力得不到有效保证。
2.未建立统一规划、协调管理相结合的水环境审计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对水环境审计进行监督。水环境审计的跨区域性使得政府各行政部门职权交叉重叠,没有建立统一规划、协调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各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缺乏明确划分,监督信息缺乏统一性,各部门之间也缺乏沟通、合作和协调的意识,导致在水环境审计中各行政部门工作重复、管理效率低下。在政府层面,水环境审计也缺乏有机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行政部门采用不同的水环境审计评价标准,而这些审计评价标准的主观性较强,使得其发布的审计结论缺乏权威性和可靠性。总之,由于水环境审计监督机制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管理,使得其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3.水环境审计结果缺乏执行机制
由于目前我国水环境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较少、占全部审计结果公告数量的比例很低,无法引起政府及社会的高度重视。而披露的水环境审计报告中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的描述都较为含糊,不够细致和全面,未能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性。此外,由于我国水环境审计起步较晚,对水环境审计的整改情况以及后续处理问题未能做到公开、透明,对承担问题的责任方追责制度不够严明,惩罚力度也不够,导致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二)完善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对策
水环境审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水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不断完善和保障措施的建设将为实现其保护环境的目标和发挥监督的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针对以上水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完善对策:
1.完善水环境审计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水环境审计有效进行的关键。因此,在《审计法》中应明确规定水环境审计的目标、范围、方式等内容。此外,在《环境保护法》中应补充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管理保护、各审计组织的权责和义务等内容。唯有完善水环境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为水环境审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才能真正发挥水环境审计的作用。
2.强化我国水环境审计的监督机制
一是对水环境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审计。二是针对水环境审计跨区域、多部门、多领域的特点,建立统一规划、协调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明确划分各部门的水环境审计职权,使各部门之间在保持高效合作与协调的同时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三是在水环境审计过程中,要严格保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建立水环境审计检查小组,对水环境审计实施有效监督。
3.构建水环境审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一是引入现代审计技术,使用数据库编程、地理信息系统分析等先进手段,应用计算机审计软件包,建立水环境审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二是将审计人员的实践经验与经典案例分享到该平台,使水环境审计人员之间能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提高审计效率。三是由于统一的信息数据口径是水环境审计效力的重要保障,因此,应针对不同的用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使信息数据能够更好地统一,提高数据库的实用性,加强水环境审计信息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可靠性,真正发挥水环境审计的效用。
4.建立水环境后续跟踪审计机制
一是加强水环境审计后续管理制度,通过成立水环境污染问责小组,建立统一的水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申诉与整改问责制度相结合,审计监督制度与检查、诉讼机制相结合的跟踪审计制度,加大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违规成本以及相应的风险成本。二是对水环境审计后续整改还要建立一套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确认是否达到相应的整改要求,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企业要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水环境审计的执行力度,强调政府对水环境审计结果的重视,建立严格的违法违规惩戒制度,并监督其落实情况。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文件,加大对违规者的惩治力度,提高水环境污染的违规成本。
5.提高水环境第三方审计的参与力度
引进第三方审计能够增强水环境审计的独立性,更好地落实水环境的各项审计制度。具体来说,一是加大水环境第三方审计的参与程度,对参与第三方审计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审计人员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提高水环境审计人员的进入门槛。二是对参与水环境审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政府审计与第三方审计应相互监督,取长补短,使得水环境审计程序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以加强对水环境审计的监督力度。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