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8 作者:谢华 张晓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财经战略研究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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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金融业整体税负的影响
笔者选取金融业中具有代表性的银行、证券及保险公司为样本,剔除经济危机等波动因素,基于数据的可取得性,从《中国税务年鉴》中选取金融业在营改增之前年度(2009~2015年)的财务数据,运用forecast预测函数分析金融业实施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在计算企业所受营改增的影响时,分别讨论简易征收与一般计税两种计税方式)。
从企业经营情况来看,银行业的营业收入由手续费、佣金、利息净收入、业务交易净收益等部分组成,证券业的营业收入也相类似。保险业的营业收入主要由保费、业务交易净收益构成。结合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利息净收入是银行的主要收入,佣金、手续费是证券业的主要收入,保费则是保险业的主要收入。三类企业营业税负情况(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具体见表1。
如表1所示,从纵向对比情况来看,银行、证券、保险三行业的营业税税负水平变化差异较大。其中,银行业比较稳定,期间始终维持在12%左右,而证券业的税负出现了递增趋势。保险业的税负变化幅度较大,从2009年的9.56%上升至2012年的30.09%,发展速度较快。综合来看,保险业税负高于银行业,银行业...
一、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金融业整体税负的影响
笔者选取金融业中具有代表性的银行、证券及保险公司为样本,剔除经济危机等波动因素,基于数据的可取得性,从《中国税务年鉴》中选取金融业在营改增之前年度(2009~2015年)的财务数据,运用forecast预测函数分析金融业实施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在计算企业所受营改增的影响时,分别讨论简易征收与一般计税两种计税方式)。
从企业经营情况来看,银行业的营业收入由手续费、佣金、利息净收入、业务交易净收益等部分组成,证券业的营业收入也相类似。保险业的营业收入主要由保费、业务交易净收益构成。结合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利息净收入是银行的主要收入,佣金、手续费是证券业的主要收入,保费则是保险业的主要收入。三类企业营业税负情况(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具体见表1。
如表1所示,从纵向对比情况来看,银行、证券、保险三行业的营业税税负水平变化差异较大。其中,银行业比较稳定,期间始终维持在12%左右,而证券业的税负出现了递增趋势。保险业的税负变化幅度较大,从2009年的9.56%上升至2012年的30.09%,发展速度较快。综合来看,保险业税负高于银行业,银行业税负高于证券业,主要原因在于在营业税计税方式下,证券业可以根据证券产品的购入、卖出差价进行差额计税,而银行、保险行业的主要业务均为全额计税,税负自然较重。
接下来,对营改增后金融业税负变化进行分析,讨论不同计税方式下的计税差异。首先,按照财税[2011]110号文提出的简易计税方式(征收率为3%)进行测算。金融企业在该模式下可以直接运用营业收入乘以征收率得到应纳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在简易计税方式下,得到的各行业营改增税负变化具体见表2。
由表2可知,在简易计税模式下,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的减税效果比较明显,各类企业的税负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
然后,按照一般计税方式(即税率为6%,考虑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测算税负变化率。在该种情况下,利息净收入、保费等隐性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可以抵扣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服务、货物购进等。在一般计税方式下,得到的各行业的营改增税负变化具体见表3。
根据测算结果可知,在一般计税模式下,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税负降幅不如简易计税明显。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各行业对于抵扣项目较难把握,容易出现抵扣不足或无项可抵的情况。
从整体上来看,营改增对金融业的税负都起到了不同程度的减轻效果,区别在于行业业态不同所享受到的减税程度有所差异。
(二)营改增对金融业运营的影响
一是企业综合管理方面。营改增后,金融业需要全面梳理业务,确定涉及营改增的业务范围、可抵扣范围,找出与营改增全部相关的管理节点。此外,征收范围的变化对产品定价高低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金融业应优先选择从一般纳税人且适用一般征收方法的企业购进货物或服务,以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二是组织架构方面。营改增涉及企业运营的环节较多,需要金融业适应增值税的管理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架构进行调整,涉及业务部、市场部、投资部等诸多部门。
三是财务管理方式方面。金融业的业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款计算均需依赖于信息化手段。因此,需要改造增值税计税管理系统,实现发票开具管理、销项税价税分离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要考虑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特殊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增设增值税会计科目和账簿等。
二、营改增下金融业的应对路径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实施对金融业而言是降低税负的好事,但在不同计税模式下降低程度会有所不同。那么,如何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改进经营管理、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笔者认为,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发力。
(一)政府层面
1.分类细化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考虑到金融业务形态面广类多的特点,政府应在确定核心、一般业务分类的基础上,细化分类银行、证券及保险服务的免税、优惠税率及不征税范围等细则。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为基础,结合营改增的推进过程,发布和完善针对金融业的各类营改增政策法规。二是以各级税务部门为工作平台,开展好征收、分析及反馈工作,确保将改革红利落实到金融业。
2.优化流程,提高征管效率。在营改增推进过程中,政府一方面应加强对金融业的引导,提高其对内部税收管理的重视;另一方面应提升税源动态管理水平,即依靠财政、税务、海关及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推进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包括金融业在内的信息分类管理和共享,掌握金融业各方面管理信息,从信息化、专业化方面提升征管效率。
3.分节点稳步应对新情况,做好风险防范。结合金融业的经营节点,分步推进改革实施。首先,营改增实施初期,通过税务部门与企业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判定和排除税收风险,构建由企业财务指标、税收指标和其他统计指标组成的监控数据指标体系,对可能存在的金融业税收整体风险进行预警管理。其次,构建税企和谐沟通平台,通过诸如微博、QQ群、微信群等形式,建立金融业大企业邮箱联系组等方式,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非正式交流,搭建税企和谐交流的桥梁,增强企业寻求税务机关辅导的自觉意愿。再次,结合金融行业特点、税种特性、风险因素等,制定特色化的风险控制方法,提高金融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企业层面
1.及时关注政策,调整经营策略。营改增后,作为金融业来说,应及时转变管理观念,学习营改增后下发的各类增值税税收文件,关注税务机关公众号、12366热线,了解增值税纳税申报、优惠备案等流程,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同时,结合自身特点,调整经营策略。比如,银行业等机构经营场所用房性质较为复杂,在自购、自建、接受投资和捐赠的不同情况下,企业可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同,因此,应根据税收差额情况调整经营策略。为确保能够及时有效跟进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业应积极参与税务部门的各类培训,并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加强与其的交流频率、深度,掌握涉税事项处理的正确方法。此外,还应精准把握税收政策,适应税制改革的发展变化,搭建与税收政策、征收管理要求相融合的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和架构。
2.协调总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在协调总分机构方面,金融业的总机构应统筹加强营改增后的监督指导,提升下属各级分支机构防范税收风险的能力;分支机构则应强化进项税额的管理,厘清增值税抵扣范围的项目,调整供应商结构,综合考虑采购成本、质量、信誉和进项税额抵扣因素,优化经营方式。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首先,金融业应加强营改增内部培训,修订完善业务管理流程,编制税收管理指引;增设增值税的岗位和人员,及时接受税务机关辅导。其次,了解增值税的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等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保管、认证、抵扣和申报等工作,确保增值税发票依法合规。再次,通过梳理企业全部征税收入项目,按照增值税法的口径进行应税收入划分,做到价税分离。最后,学会分类管理。对于金融业务外的其他营改增事项,如咨询业务,应学会分类管理,以降低税负。如果该业务与贷款有关,则应划归金融业;如果与贷款无关,则适用“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的征收范围。
3.升级系统,防范风险。金融业应与时俱进开发营改增系统,梳理全部收入项目,划分征税、免税、不征税范围;只要涉及收入类的系统,包括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同业收入等都要进行改造完善。针对金融关联业务,应标识并划分兼营、混合经营、免税等项目,便于纳税管理。同时,在进行系统设计时要考虑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收入确认税会之间的差异,并进行验证或穿行测试。系统开发完成后应将新升级的会计系统和软件报备税务部门,以便于税务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的情况,以有效帮助企业降低纳税风险。除此以外,金融业还应结合税收政策,开展风险自查,查找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在履行涉税义务过程中存在的高风险项目,如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境外所得抵免、准备金提取等。通过对风险的分析,设置满足企业特点的风险特征指标,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归集形成涉税风险特征库。之后进行风险等级排序,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降低税负,为企业增加利润。
责任编辑 刘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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