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启动
财政部近日启动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此次培养对象为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学员。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企业类学员应在中央企业集团(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总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的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在二级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以上职务,或在其他经济组织担任类似职务;行政事业类学员应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学术类学员应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在国际重要会计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注册会计师类学员应在全国综合排名前3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一定的理论及实务研究能力。培养对象采取专家综合评审方式产生。
财政部发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
近日,财政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和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办法》规定,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资...
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启动
财政部近日启动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此次培养对象为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学员。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企业类学员应在中央企业集团(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总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的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在二级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以上职务,或在其他经济组织担任类似职务;行政事业类学员应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学术类学员应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在国际重要会计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注册会计师类学员应在全国综合排名前3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一定的理论及实务研究能力。培养对象采取专家综合评审方式产生。
财政部发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
近日,财政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和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办法》规定,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三部分构成。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资产管理和有关财务、会计的相关制度规定,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项资产的日常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实相符,保证资产报告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政部要求做好2017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
不久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2017年国有企业月报的范围涵盖全部国有企业。各报送单位的月报统计范围和口径应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破产、关闭、歇业、重组等重大事项导致编报数量和口径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财政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各中央部门除编制当月汇总数据外,还应同时编制所属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分户数据;教育部等25个中央部门除编制当月汇总数据外,还应同时编制所属已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分户数据;各省级财政部门应按要求填报《2017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指标数据核对表》,经确认后与月报一并报送。
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启动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全部实行网上报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总所名义向上海市财政局提交上海自贸区分所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当包括上海自贸区分所业务开展情况,总分所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五统一”管理情况等。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报备信息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的汇总分析,形成本地区的行业管理综合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报财政部会计司。
证监会发文规范再融资监管要求
不久前,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主要内容为: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