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王燕 (作者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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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税额的计算
(一)传统计算税额的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与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一般计算办法为: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式仅在税前工资、薪金已知的前提下适用,然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学习者经常遇到的是税前工资、薪金未知,税后工资、薪金已知。同时该公式未考虑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在上述情形下,如何计算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呢?
(二)新计税公式
为了清晰地反映个人所得税与各个指标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此设定如下相关指标:T——个人所得税税额,S——税前每月工资,s——扣除税额、保险金后每月工资,r——适用税率,q——速算扣除数,d——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
1.税前(工资含税)
在税前工资已知的前提下,将传统计算方法用上述指标代替后,税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找税率和对应的扣除数,即:S-d-3500或5150;
第二步,求税额:T=(S-d-3500或48...
一、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税额的计算
(一)传统计算税额的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与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一般计算办法为: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式仅在税前工资、薪金已知的前提下适用,然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学习者经常遇到的是税前工资、薪金未知,税后工资、薪金已知。同时该公式未考虑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在上述情形下,如何计算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呢?
(二)新计税公式
为了清晰地反映个人所得税与各个指标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此设定如下相关指标:T——个人所得税税额,S——税前每月工资,s——扣除税额、保险金后每月工资,r——适用税率,q——速算扣除数,d——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
1.税前(工资含税)
在税前工资已知的前提下,将传统计算方法用上述指标代替后,税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找税率和对应的扣除数,即:S-d-3500或5150;
第二步,求税额:T=(S-d-3500或4800)×r-q。
该公式在扣除生计费的基础上,又考虑了允许扣除的保险金等因素,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更加符合实际。
2.税后(工资不含税)
当税前工资未知、税后工资已知时,用扣除税费后的工资s代替未扣除之前的工资S后,原公式变形为:T=(s+d+T-d-3500或4800)×r-q,经过提取公因子、移项化简后,即可得到扣除税和保险金后的s与T之间的关系式,则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找税率和对应的扣除数,即:s-3500或5150;
第二步,求税额:T=[(s-3500或4800)r-q]/1-r。
前者适用于作为扣缴义务人的企业在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时所得税额的计算,后者适用于作为纳税人的职工获得税后工资时追溯企业扣除的其个人所得税税额。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在实务工作中,具有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包括:年终加薪、实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兑现的绩效工资和实行年薪制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
(一)传统计算税额的方法
1.若该雇员的工资、薪金在发放年终奖当月达到缴税标准,那么奖金应单独计算税额。首先将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12个月平分后,寻找其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然后求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若该雇员的工资、薪金在发放年终奖当月未达到缴税标准,那么将该雇员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在1年即12个月平分后,寻找其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然后求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公式未说明第一种情况下当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并且未考虑税后全年一次性奖金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方面容易导致学习者误以为仅计算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所涉及的税款,无视当月工资薪金本身税额的计算,另一方面不便于纳税人按照真实的税后所得计算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额。
(二)新计税公式
设A为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a为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其他字母同上。
1.税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含税)
(1)当S-d>3500(或4800)时,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分开算税额,工资薪金部分的税额T=(S-d-3500或4800)×r-q,奖金部分的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5251;
第二步,代入公式求奖金对应的所得税额:T=A×r-q。
注意:当月所得税额需加上当月工资部分的所得税额。
(2)当S-d≤3500(或4800)时,在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扣除各项保险后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因此为了降低纳税人的负担,现行税法规定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合并算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找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5251;
第二步,代入公式求工资薪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总额:T=(A+S-d-3500或4800)×r-q。
2.税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含税)
(1)当S-d>3500(或4800)时,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分开算税额。工资薪金部分的税额:T=(S-d-3500或4800)×r-q,或,T=[(s-3500或4800)×r-q]/1-r,奖金部分的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5251;
第二步,代入公式求奖金对应的所得税额:T=(a×r-q)/1-r。
该公式推导过程为:将a代入T=A×r-q,经过化简后,可得:T=(a×r-q)/1-r。
(2)当S-d≤3500(或4800)时,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合并算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5251;
第二步,代入公式求奖金对应的所得税额:T=[(a+s-3500或4800)×r-q]/1-r。
三、解除劳务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一)传统计税办法
职工从企业取得的补偿收入,小于该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大于3倍工资的部分,则视为一次取得的数月工资、薪金,可在一定期限内平均后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将超过3倍工资的部分与本人在企业的工作年数的商作为该雇员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规定计算所得税额。
显然,在相关教材和文件中并没有给出的具体的计算过程,且不够详尽。
(二)新计税公式
设A为含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n为纳税人已工作年数,其他字母同上。
1.当A≤3×上年平均工资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当A>3×上年平均工资时,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如下:
第一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A-3×上年平均工资)/min(n,12)-3500或5251;
第二步,代入公式求解除补偿收入对应的所得税额:T=[(A-3×上年平均工资/min(n,12)-3500或4800)r-q]×min(n,12)。
四、内退补偿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一)传统计税办法
将纳税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取得的一次性收入,除以一定期间(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月份数),再加上当月的“工资、薪金”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然后找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将上述一次性收入加上当月工资、薪金,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解个人所得税额。
(二)新计税公式
设A为含税的内退补偿收入,其他字母同上,则内退补偿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A/内退与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5251;
第二步,代入公式求内退补偿收入对应的所得税额:T=(A+S-3500)×r-q。
五、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一)传统计税办法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二)新计税公式
在此设A为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设n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第一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A/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5251;
第二步,代入公式求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对应的所得税额:T=[(A/n-3500或4800)r-q]n。
责任编辑 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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