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港股市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政发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就深港通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予以了明确,该通知自12月5日起执行。按照《通知》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营改增试点期间按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近日,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和完善分级基金相关交易监管机制的各项安排。《指引》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将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定为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强化交易过程中分级基金风险警示;强化了对基金管...
深港股市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政发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就深港通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予以了明确,该通知自12月5日起执行。按照《通知》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营改增试点期间按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近日,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和完善分级基金相关交易监管机制的各项安排。《指引》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将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定为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强化交易过程中分级基金风险警示;强化了对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方面的要求,同时明确了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为确保相关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及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会预留5个月的过渡期。
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优惠继续执行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已取得退税资格未满2年暂不需资格复审的、按规定已复审合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在2015年12月31日享受退税未满2年的,可继续享受至2年期满。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从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2017年度会计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确定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2017年初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16日;中级、高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9~10日;初级、中级、高级审计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5日;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1~12日。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发布
近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根据《公告》,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28日,《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将在2017年3月公布;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专业阶段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15日,欧洲考区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