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5 作者:张珂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大]
[中]
[小]
摘要:
财政部发布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同进行商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套期会计业务进行了规范,在被套期项目、套期有效性、套期关系评估等方面做出重大修订,并对其会计处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本文对比《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下简称CAS24),简要地分析《规定》的具体内容并探讨其对我国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主要修订内容
(一)被套期项目
CAS24定义与商品期货相关的被套期项目为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规定》指出,被套期项目可以是一项或一组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也可以是上述项目的组成部分。企业还可以将一组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形成的风险净敞口或风险总敞口制定为被套期项目。
《规定》和CAS24都认可单项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以下简称为单项项目)可以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而除了单项项目之外,《规定》对于CAS24关于被套期项目的定义,存在以下两点修订。第一,CAS24不允许将全部风险中的特定风险单独指定为被...
财政部发布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企业运用商品期货合同进行商品价格风险管理的套期会计业务进行了规范,在被套期项目、套期有效性、套期关系评估等方面做出重大修订,并对其会计处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本文对比《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下简称CAS24),简要地分析《规定》的具体内容并探讨其对我国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主要修订内容
(一)被套期项目
CAS24定义与商品期货相关的被套期项目为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规定》指出,被套期项目可以是一项或一组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也可以是上述项目的组成部分。企业还可以将一组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形成的风险净敞口或风险总敞口制定为被套期项目。
《规定》和CAS24都认可单项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以下简称为单项项目)可以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而除了单项项目之外,《规定》对于CAS24关于被套期项目的定义,存在以下两点修订。第一,CAS24不允许将全部风险中的特定风险单独指定为被套期风险。《规定》则指出,单项项目的组成部分也可以被制定为被套期项目。组成部分从性质上来看,可以是全部风险中的特定风险;从数量上来看,可以是全部交易中的特定一部分。第二,CAS24限制企业指定多项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以下简称为多项项目)的组合成为被套期项目,除非被套期项目业务性质具有相似性。根据《规定》当企业实务中存在多个符合被套期项目定义的单项项目时,企业可以将其指定成为被套期项目组合,即可以对一组风险相互抵销的项目形成的风险净敞口进行套期,或对一组风险不存在相互抵销的项目形成的风险总敞口进行套期。
(二)套期有效性
CAS24指出在指定套期关系时,应当预期套期工具能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项目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同时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规定》则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提出了如下要求: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应当存在经济关系;被套期项目的实际数量能被用于对这些数量的被套期项目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实际数量所反映;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三)套期关系评估
CAS24规定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评估产生的经济后果有两种:保持原有套期关系或终止套期关系。《规定》要求企业至少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评估产生的经济后果有三种:保持原有套期关系、终止套期关系或再平衡套期关系。
从评估产生的经济后果来看,CAS24指出当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有效性要求时,不再按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除非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原本就是套期策略的组成部分之一)。《规定》对此进行了重大变革,引入了灵活的再平衡机制。《规定》中说明了企业评估认为套期比率不再反映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所含风险的平衡,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并没有改变的,企业应当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由于《规定》用再平衡策略替代了终止并重新确认的要求,简化了会计处理的要求,降低了使用商品期货会计套期的成本,同时,再平衡策略保留了原有套期关系的历史记录,使套期会计能反映更长期间内的经济活动,便于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决策。
二、套期业务会计处理
根据《规定》,企业就一项或一组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发生套期业务时应当进行的会计处理。其思路与CAS24较为一致。结合新涉及的再平衡业务,本文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为例的公允价值套期为例,进行如下分析。
例:20×6年1月1日,某橡胶贸易企业购入天然橡胶200吨,单价11180元/吨。该企业预计3月将该批存货销售。为了避免天然橡胶价格下降影响企业利润,该企业按11420元/吨卖出了20份橡胶期货合约,每份10吨。套期比例关系为1∶1。保证金为合约价格的10%。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
资料一:价格变动如表1。
资料二:套期有效性评估和再平衡的策略。
在主要价格变动日,采用比率分析法,通过比较现货和期货价格波动的累计影响,评估商品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程度。当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累计价格变动比例与原设定的套期比例偏差超过10%时,则可通过再平衡确保该套期的有效性。
业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手续费的影响,单位:元,下同):
(1)购进现货。
借:存货——橡胶(11180×200) 2236000
贷:银行存款 2236000
(2)确定套期关系,确定套期关工具,指定被套期项目,并缴纳保证金。
借:商品期货交易清算(11420×200)
2284000
贷:卖出商品期货合约 2284000
借:被套期项目——橡胶 2236000
贷:存货——橡胶 2236000
借:期货保证金(228400×10%) 228400
贷:银行存款 228400
(3)第一个价格变动日20×6年2月1日,现货和期货价格均上涨,发生不利变动。企业应当记录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发生的套期损失,现货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补充保证金。
借:套期损益(12290×200-11420×200)
174000
贷:期货保证金 174000
借:被套期项目——橡胶(11960×200-11180×200)
156000
贷:套期损益 156000
借:期货保证金[12290×200×10%-(228400-174000)]
191400
贷:银行存款 191400
借:买入商品期货合约(12290×10) 122900
贷:期货交易清算 122900
借:卖出商品期货合约(11420×10) 114200
期货交易清算 8700
贷:买入商品期货合约 122900
借:银行存款(12290×10×10%) 12290
贷:期货保证金 12290
(4)第二个价格变动日20×6年3月1日,现货和期货价格均下降,发生有利变动。企业应当记录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发生的套期收益,现货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期货保证金(12290×190-10825×190)
278350
贷:套期损益 278350
借:套期损益(11960×200-10540×200)
284000
贷:被套期项目——橡胶 284000
(5)当日企业买入19份橡胶期货合约平仓,并收回保证金。
借:买入商品期货合约(10825×190)
2056750
贷:期货交易清算 2056750
借:卖出商品期货合约(11420×190)
2169800
贷:买入商品期货合约 2056750
期货交易清算 113050
借:银行存款 511860
贷:期货保证金 511860
注:保证金在再平衡日后的余额=12290×200×10%-12290=233510(元)。因此最终收回的保证金金额=233510+278350=511860(元)。
(6)卖出存货,结转套期保值损益。
借:存货——橡胶(10540×200) 2108000
贷:被套期项目——橡胶 2108000
借:银行存款 210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0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8000
贷:存货——橡胶 2108000
根据《规定》,此公允价值套期的最终损益结转进入相关成本。此套期业务中,套期损益的借方发生额=174000+284000=458000(元),贷方发生额=156000+278350=434350(元),抵销后有23650贷方余额,为套期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23650
贷:套期损益 23650
若不进行套期保值,由于橡胶现货价格波动,企业将损失:(11180-10540)×200=128000(元)。由于进行了套期保值,企业在期货市场上收益了:278350-174000=104350(元)。最终的结果是记录主营业务收入2108000元,主营业务成本2131650元(2108000+23650),使得该项业务的损失减少了104350元。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期货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并且超出了企业指定套期关系时规定的10%抵销范围,该企业在第一个价格变动日进行了再平衡,提前平仓了1份橡胶期货。事实上,在第二个价格变动日,期货价格发生了有利变动,若企业仍持有原有的20分橡胶期货,则可以增加本次套期保值的利得。本例的设定也说明了再平衡策略也有风险,需要企业在确定新的套期比例时合理、客观地预期市场价格的走势,避免再平衡后造成更大的损失。
责任编辑 武献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