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
近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并同步发布修订后的《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关于保障基金规模具体标准的规定,将保障基金总额足以覆盖市场风险设定为暂停缴纳的情形之一;二是通过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配套规定的方式,明确下调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缴纳比例,即期货交易所的缴纳比例由手续费的百分之三降低为百分之二,期货公司的缴纳比例由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到十降低为亿分之五到十;三是保障基金的缴纳方式由按季度缴纳调整为按年度缴纳。
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金融行业标准
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客观性,帮助审计人员按照《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规范》的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审计,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指南》分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其他核心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7部分,明确了《审计规范》中每个审计项的参考性审计依据和审计步骤,以规...
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
近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并同步发布修订后的《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关于保障基金规模具体标准的规定,将保障基金总额足以覆盖市场风险设定为暂停缴纳的情形之一;二是通过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配套规定的方式,明确下调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缴纳比例,即期货交易所的缴纳比例由手续费的百分之三降低为百分之二,期货公司的缴纳比例由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到十降低为亿分之五到十;三是保障基金的缴纳方式由按季度缴纳调整为按年度缴纳。
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金融行业标准
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客观性,帮助审计人员按照《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规范》的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审计,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指南》分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其他核心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7部分,明确了《审计规范》中每个审计项的参考性审计依据和审计步骤,以规范行业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的审计人员客观、准确地实施信息系统审计。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签署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共同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机制,共享税收征管和外汇监管相关数据,利用共享数据对出口退税管理、跨境税源管理、外汇收付管理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提高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根据双方共享的企业分类管理信息,共同实施相应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助、结果互认”。
深交所发布三类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相关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3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指引综合考虑种业种植业、工程机械业和装修装饰业的行业特点、投资者需求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首次披露和持续披露、行业特征和公司业务等多维度对细分行业公司的披露信息进行了规范,突出行业特征和行业特有风险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