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成为一种新的电影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众筹、P2P网贷(点对点信贷)和第三方支付等多种发展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在电影投融资中的优势
首先,互联网金融能够降低电影的融资难度。电影产品作为资产不仅流动性差,其价值更是难以确定。传统金融多是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增强流动性以促进交易的完成,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但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大大降低了信息交流互动以及计算与处理的成本,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投融资的电影大多根据畅销小说改编或以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短片为蓝本,如阿里巴巴旗下娱乐宝项目所投资的《小时代3》、《狼图腾》和《老男孩之猛龙过江》等,都是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作品,买卖双方对于交易资产的了解程度基本相当,这有利于双方就交易资产的价值达成一致从而促进交易的达成。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是一个开放的金融平台,这一方面可以让普通大众拥有...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成为一种新的电影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众筹、P2P网贷(点对点信贷)和第三方支付等多种发展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在电影投融资中的优势
首先,互联网金融能够降低电影的融资难度。电影产品作为资产不仅流动性差,其价值更是难以确定。传统金融多是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增强流动性以促进交易的完成,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但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大大降低了信息交流互动以及计算与处理的成本,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投融资的电影大多根据畅销小说改编或以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短片为蓝本,如阿里巴巴旗下娱乐宝项目所投资的《小时代3》、《狼图腾》和《老男孩之猛龙过江》等,都是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作品,买卖双方对于交易资产的了解程度基本相当,这有利于双方就交易资产的价值达成一致从而促进交易的达成。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是一个开放的金融平台,这一方面可以让普通大众拥有一个利用小额资金支持某个电影项目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电影筹资人避免传统融资方式的繁琐程序,加快电影的融资进度。
其次,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电影的融资成本,减少电影的投资风险。与传统融资方式中银行、专业影视基金等大型投资方要求固定高额收益不同,互联网金融下电影的众多投资者由于投资金额小且主要追求精神回报,重在获得一种参与感,对收益的要求不高,而且融资方可以通过电影票、明星见面会以及电影衍生礼品等方式给予偿还,这显著降低了电影的融资成本。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介入增加了投资者数量,降低了投资风险;而以众筹融资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方式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实现营销意义上的市场调查甚至是“预消费”,既能提升投资人的风险识别能力,也能提前锁定大量消费者,降低项目风险。
最后,互联网金融给众多电影制作者提供了多样的融资渠道,促进了电影产业的良性发展。许多具有创新意识和专业素养的年轻人制作的中小成本电影,由于短期内难以在院线资源上占据优势,融资时很难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代表的大型出资方可靠的保障。事实上,除去有实力的上市公司,此前很多中小影视公司为了筹集影视拍摄及后期宣传所需要的资金,只能通过民间举债或者是吸引私人投资者充当前期的股权投资方。但私人的参与可能会导致电影品质的下降。而互联网金融下娱乐宝、众筹等丰富的投融资方式给许多有创意和思想的电影提供快速而稳定的资金支持,解决了中小型影视公司融资难的问题,使得制作方能够把精力放在影片质量上,并加大影片的营销宣传力度,从而促进电影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目前互联网金融在电影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电影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行业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而通过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的电影很多为受众有限、制作团队经验有限、盈利概率不明的高风险影片,盲目投资可能导致较高的失败率。
一个电影项目的运作过程十分复杂,从前期的筹备、融资、制作到后期的审批、宣传、发行、公映,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纰漏都有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数据显示,每年能够在院线公映的电影数量不足全年生产的电影数量的1/3,绝大多数中小成本电影只能被电影频道低价收购,更残酷的是无人购买只能被市场埋没,从而无法被广大观众所接触。而一部电影可以公映也并不意味就能够获得符合或超过预期的票房。目前,我国电影业以股本融资为主,即来自各行各业的投资者聘请电影制作宣传和经营管理人员。然而这些聘用人员一般获得固定报酬,不承担电影项目的盈亏风险,影片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项目成功后的利润也由投资者享有。显然在这种模式下,由知名导演和演员参与的电影项目更容易取得票房上的成功,但也只有大型的财团方可运作这种大投资电影模式。
而目前通过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的影片大多为导演和演员知名度较低、受众群体较窄的影片。大多数投资风险较小、盈利模式清晰的优质影片已经被大型电影公司或投资机构持有,并不需要通过互联网金融这种方式进行融资。院线电影利用互联网金融融资,一方面是为电影的操盘公司降低资金风险,把一部分风险转移到广大普通投资者身上,另一方面则是利用互联网扩大宣传,以此增加票房,但项目的盈利概率并不能保证。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利用众筹融资780万元,参与众筹的投资人最终获得约3000万元的本息,投资回报比例很大,成为电影众筹的成功案例之一。而同样是利用众筹,百发有戏作为百度推出的电影众筹平台,在电影《黄金时代》项目中宣传的预期年化收益为8%~16%,但这部预期票房在2.0亿到2.3亿间的电影上映近二十天后却只拿到了不足5000万元的票房,并未形成互联网金融融资优势。
(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以互联网金融中最受人们关注和了解的众筹为例,众筹包括奖励众筹、公益众筹、股权众筹和债券众筹四种模式。其中债权众筹由银监会监管,限制较高。我国政策要求众筹不得向外界承诺任何资金回报和收益,并且有200人限制。股权众筹也由银监会监管,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制度。
虽然国内众筹平台的发展规模和数量都在迅速增长,但是由于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众筹只能走在政策红线边缘,特别是目的为投资回报的股权众筹稍有不慎就容易被判定为“非法集资”,所以导致许多投资者对这一模式仍有顾虑,从而影响相关电影项目的融资进度。虽然阿里巴巴和百度推出的娱乐宝平台和百度百发理财计划的运作模式和众筹没有本质差异,但为了躲避众筹模式的法律风险,只能将产品和保险产品、消费信托产品等相关联,如用户在娱乐宝平台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才有机会享有娱乐权益。而高参与度、低门槛的奖励众筹和公益众筹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电影营销手段,产品购买者无法成为真正的投资者。因此面对电影众筹这一较为特殊的众筹模式,相关法律与监管机制的缺乏成为阻碍电影投融资迅速发展的问题之一。
三、建议
总的来说,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电影投融资的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具有投资门槛低、投资者数量广、融资进度快的优势,能很好地契合电影在拍摄期间对资本的阶段性需求,提高电影融资效率,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同时,新模式为电影产业互联网化提供了契机,也为相关企业介入电影产业,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整合电影业生态链提供了切入口。但由于互联网投融资模式尚处于发展阶段,其本身的机制与相关的监管法律不够完善,仍存在一定的风险。而电影所展现的影视文化具有极强的导向性,质量较差且没有文化内涵的电影将对我国整体文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电影投融资模式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当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大众筛选的机制,让投资者来选择希望看到的电影,引导大众价值观功能的发挥,让真正高质量的电影呈现在观众的眼前。
此外,广大投资人利用互联网金融对电影进行投资时,要考察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本身的专业背景以及负责人的资信程度,以免发生非法集资的风险。同时,投资人还要考察借款人的电影项目的具体内容,从制作团队、市场潜力等多方面评估项目可行性,并仔细阅读相关电子协议,防止电影项目失败对其造成损失。
同时,有关部门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互联网金融规制的规范化,构建科学完备的电影产业金融支持体系,以便互联网金融在未来更好地与电影业融合,让更多的传统企业参与到互联网模式中,在“互联网+”下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