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5 作者:谢志华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大]
[中]
[小]
摘要:
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出资者享有对企业的所有权或者股权,而经营者则享有经营权。伴随着两权分离的进一步深化,经营权进一步分离为资本经营权和资产经营权,由此就形成了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和所有权与资产经营权的两层次分离。相对于出资者,无论资本经营者还是资产经营者,他们都是将出资者投入公司的资本转化为资产后,运用这些资产开展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出发,无论资本经营者还是资产经营者,他们经营的都是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所转化而成的资产,尽管两者的资产形态存在根本区别。经营者所享有的经营权,实质上就是对出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转化成的资产的经营权。两权分离是否意味着出资者对经营者所经营的资产就无需要进行管控,经营者享有对资产经营的全部权利?必须说明的是,这里的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左方的资产,可以包括表内资产以及表内没有披露但确实被经营者经营的资产。经营者是否享有资产经营的全部权利,必须要以资产的属性为基础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一、资产的属性与出资者财务
在会计上,通常对资产的定义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是一个实质性定义,为更好地理解资...
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出资者享有对企业的所有权或者股权,而经营者则享有经营权。伴随着两权分离的进一步深化,经营权进一步分离为资本经营权和资产经营权,由此就形成了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和所有权与资产经营权的两层次分离。相对于出资者,无论资本经营者还是资产经营者,他们都是将出资者投入公司的资本转化为资产后,运用这些资产开展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出发,无论资本经营者还是资产经营者,他们经营的都是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所转化而成的资产,尽管两者的资产形态存在根本区别。经营者所享有的经营权,实质上就是对出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转化成的资产的经营权。两权分离是否意味着出资者对经营者所经营的资产就无需要进行管控,经营者享有对资产经营的全部权利?必须说明的是,这里的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左方的资产,可以包括表内资产以及表内没有披露但确实被经营者经营的资产。经营者是否享有资产经营的全部权利,必须要以资产的属性为基础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一、资产的属性与出资者财务
在会计上,通常对资产的定义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是一个实质性定义,为更好地理解资产的属性,应对资产的基本特征做进一步的描述性研究,特别是从出资者财务视角探索资产的特征。
(一)资产是出资者投资的结果
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一方面,出资者向企业出资(也就是投资)承担有限责任;另一方面,企业接受投资,并将出资者的出资转化为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这两者的关系具体地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方,右方说明了出资者对企业的出资,说明出资者整体对企业享有所有权,并以此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左方说明了经营者运用出资者的出资购买各项资产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所以从资产负债表中就可以直接看出,资产是出资者投资的结果,出资者可以通过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出资直接成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也可以通过现金出资并以现金去购买实物和无形资产等而成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也就是说,出资者对公司的出资(或投资)决定了公司的设立、运行和存续,而公司的设立、运行和存续是公司拥有资产并对资产拥有法人财产权为前提的,没有公司的资产,就没有公司的经营。而公司要拥有资产就必须要获得出资者的投资,公司要获得出资者的投资就必须要满足出资者的投资意愿,否则出资者就不会投资,也就不会形成公司的资产。
任何出资者都有自身投资的风险偏好,以及与这种投资风险偏好相适应的投资报酬,正是这两者的合理匹配,决定了出资者的投资意愿。出资者的这种投资意愿是通过其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接受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以及投资时间等的选择予以实现的,通过这些与投资相关要素的有机组合满足出资者风险偏好的需要。
出资者对投资规模的选择就是要决定对企业出资的规模,进而相应决定了企业资产的规模(值得说明的是,企业的资产规模并不只是由出资者的投资决定,也取决于企业负债的规模,但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条件下,出资者的投资规模相应也就决定了企业的负债规模,从而也就决定了企业总资产的规模)。出资者的投资规模越大,承担的风险也越大,特别是就每一个股东而言,在设定的总股本规模的条件下,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就是其愿意承担的公司风险的比重。也就是说,公司要扩大资产的规模,就有可能要偏离所有出资者或者某个出资者的风险偏好,出资者必然要按照自己的风险偏好对投资规模进行控制,进而对资产规模进行控制。如果公司通过出资者的投资直接扩大资产规模,显然要符合出资者的意愿;如果公司要通过负债扩大资产规模,也不能越过出资者关于资产负债比例控制的基本意愿。
出资者对接受投资主体的选择就是决定谁来经营出资者投入资本所形成的资产。在同一个行业,投入同样规模的资本最终能否实现出资者的风险偏好(或者说预期报酬),关键取决于接受投资主体(也就是接受投资的公司),或者说接受投资的经营者团队、员工群体以及公司发展的历史、现实的经营环境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出资者对于接受投资主体的选择是实现其投资风险偏好的主要基础,正因为这样,出资者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必须要由接受投资的公司进行经营,才能保证出资者风险偏好的实现。
出资者对投资地点的选择就是对投资环境的选择。出资者的投资终将投到某一公司,任何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经营所在地,这种经营所在地的环境状态是决定公司经营风险大小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只有将出资者投入公司的资本所转化而成的资产在经营所在地的环境下经营,才能满足出资者投资风险偏好的意愿。
出资者对投资时间的选择也与其投资的风险偏好密切相关,但这种选择主要表现在出资者投出资本的时间点以及撤资的时间点,这是由出资者自身的决策所决定,在资本市场完善的条件下更是如此。在出资者投出资本和撤资的整个期间,经营者经营出资者投资转化而成的资产并不会为出资者带来时间因素所形成的风险。
(二)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
资产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资产,而不是未来预期的资产,这至少意味着当出资者将资本投入企业后,企业已经将出资者投入的资本通过交易或者事项转化成为企业可以用于经营的现实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这里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资产等的交易或者事项,正是通过这些交易或者事项,一方面使得出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转化为满足企业特定经营需要的有用资产,从而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使得出资者投入企业的货币资产(非现金入资除外,非现金入资意味着出资者投入的直接就是企业经营用资产)转化为各种非货币资产。货币资产与非货币资产的最大差异在于其风险不同,货币资产是已经实现了的资产价值,可以随时随地用来购买各种非货币资产;而非货币资产无论是企业购买的,还是通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转化而成的,最终都必须要通过市场变现才能够实现其价值,从而面临变现风险。经营者或者企业在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中所形成的资产必须要符合出资者有关经营范围的规定,出资者的投资都有其特定的经营领域,对于不符合这一经营领域的交易(或者事项)中所形成的资产必须要进行管控。同时,由于不同资产的变现风险大不相同,而一旦资产不能变现就会给出资者带来直接损失,或者减少企业的净资产从而损害出资者权益,甚至带来企业破产,出资者必须要对资产变现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经济资源
首先,企业要对其资源进行配置,必须要对资源享有所有权或控制权。企业法人享有对企业资产的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而出资者则享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经营者或者企业可以经营这些资产,但这些资产的最终归属权则是全体出资者或者股东。正因为这样,经营者和员工可以经营这些资产,但不可以将这些资产据为己有,也不可以通过关联方交易的方式转移、改变出资者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出资者对于经营者的这些行为必然享有管控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财产所有权权利和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完整。
其次,企业要对其资源进行配置,必须要确保出资者的风险偏好或者预期收益目标的实现。如果说出资者在对某一企业进行投资时是按照其自身的风险偏好或者预期收益目标进行选择的,但是一旦出资者将其资本投入到某一企业,其自身的风险偏好或者预期收益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最终取决于经营者或者企业运用其投入资本进行资产配置的经营领域和资产配置效率的高低。如果经营者或者企业在进行这些资产配置(也就是说经营这些资产)时偏离了出资者的风险偏好,配置效率低下,导致出资者的投资报酬不能实现时,出资者必然要对经营者或者企业进行管控。
再次,资产是经济资源,本身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对企业而言,利用这些经济资源可以生产产品、提供服务,这就是其使用价值;当把这些产品出售、服务实现时,企业就会取得货币收入,这就是其价值。企业之所以要把出资人投入企业的资本转化而成的资产加以经营,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其价值,但要实现这一价值,就必须要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离开了这一使用价值,对顾客而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就变得毫无用处,顾客就不会向企业支付等价的货币,企业就不会得到货币收入,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无从实现。正因为资产本身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企业通过资产的经营所形成的另一种形态的资产或者提供的服务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并且资产的使用价值是保证资产或者提供服务的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所以维护资产的使用价值的安全和完整是实现企业价值的前提。在企业资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资产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企业的经营者、员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很可能通过各种方式侵吞资产,或者将资产的使用价值据为己有、自己使用,或者通过资产的出售使资产的价值得以实现而获得货币收入,出资者必然要对这些资产的侵吞行为进行监管。
(四)资产预期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出资者投资于企业,企业运用出资者的投资所转化成的资产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取得经济利益。显然,这种经济利益是通过经营资产而带来的,这种经营行为既包括将资产直接出售,更包括通过资产的运用形成新的产品或者提供劳务以满足市场需要。按照马克思的资本周转理论,企业经营资产的过程是从货币资金开始,以货币资金购买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要素,运用这些要素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出新的产品或者提供劳务,并通过产品的出售和顾客对劳务的享用收回货币资金,收回的货币资金大于初始投入的货币资金,这就是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企业的这种资金循环周而复始,形成资金的周转。在资金的周转过程中,一方面,资产直接或间接带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流入,也就是资产预计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正是经营者或者企业受托出资者进行资产经营的基本目的。另一方面,资产也可能不能变现,从而给企业带来资产变现的风险,也就是经营风险。这种风险有可能最终导致企业陷入破产的状态,从而使得出资者的投资不仅不能取得投资报酬,反而遭受损失。所以,资产预期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实质上隐含了也可能带来损失,也就是说,预期具有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收益,也可能带来损失。从这个意义出发,资产也是风险,就是资产不能变现的风险。按照马克思的资本周转理论,资产必须要实现“惊险的一跃”,就是资产必须要通过市场变现,如果不能变现,资产就变得毫无价值。正因为资产能否变现会直接影响出资者的投资的本金能否收回、投资报酬能否取得,所以出资者必然会对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进行必要的监管。
综合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资产的属性与出资者财务之间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①资产的实体属性要求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从而确保资本保全;②资产的产权属性要求维护资产的所有权权属,包括法人财产所有权权属和出资者所有权权属,从而防止财产所有权的非法转移;③资产的交易属性,包括使用价值和价值属性,一方面要保证使用价值的有用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在资产的交易过程中,必须实现使用价值转移,或者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必须要确保资产的价值的实现,从而防止由于资产的交易行为而导致企业资产价值的损失,防止通过资产交易出现利益输送的行为;④资产的变现属性或者资产的风险属性,意味着资产不仅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说收益),也会由于不能及时足额地变现而导致风险。为此,企业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必须要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性,不能偏离出资者的风险偏好。(未完待续)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