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9 作者:叶志伟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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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融资约束概念及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现状
融资约束概念与经常见诸于媒体报道的民营企业“融资难”概念有诸多类似之处,不过“融资难”是坊间对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的一种定性概括,而融资约束是学术界便于定量研究企业融资成本问题而提出的概念。Fazzari、Hubbard和Peterson(1988)认为,信息不对称会令企业外部的资金供给方对企业投资机会的评估成本变得十分高昂,从而导致外部融资成本显著高于内部融资成本,最终形成企业融资约束这一现象。
近年来,融资约束问题已然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和升级的主要障碍之一,受到实务界和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世界银行2012年企业报告(Enterprise Surveys)称22.4%中国民营企业将融资难排在了第一位。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例,中国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的89.6%来自于内部融资,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71.3%;仅有4.5%来自于银行借款,远低于14.6%的世界平均水平;还有3.2%来自于股票发行,略低于世界水平的4.7%。从这一组数据可以直观感受到我国民营企业投资过于依赖内部资金,外部资金融资成本高于内部资金成本,企业受到融资约束。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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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约束概念及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现状
融资约束概念与经常见诸于媒体报道的民营企业“融资难”概念有诸多类似之处,不过“融资难”是坊间对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的一种定性概括,而融资约束是学术界便于定量研究企业融资成本问题而提出的概念。Fazzari、Hubbard和Peterson(1988)认为,信息不对称会令企业外部的资金供给方对企业投资机会的评估成本变得十分高昂,从而导致外部融资成本显著高于内部融资成本,最终形成企业融资约束这一现象。
近年来,融资约束问题已然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和升级的主要障碍之一,受到实务界和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世界银行2012年企业报告(Enterprise Surveys)称22.4%中国民营企业将融资难排在了第一位。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例,中国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的89.6%来自于内部融资,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71.3%;仅有4.5%来自于银行借款,远低于14.6%的世界平均水平;还有3.2%来自于股票发行,略低于世界水平的4.7%。从这一组数据可以直观感受到我国民营企业投资过于依赖内部资金,外部资金融资成本高于内部资金成本,企业受到融资约束。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主要原因
在金融法律体制较为完善的发达经济体,信息不对称理论可以解释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而在我国现阶段,信息不对称理论虽然也具有解释力,但影响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更深层次原因还需要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制度环境这一角度深入挖掘分析。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企业内部人作为信息优势的一方,天然地有利用信息不对称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容易造成融资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外部投资者或借款人等资金供给方预期到这些问题后,作为信息劣势的一方,会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包括对企业尽职调查、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等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及其附带风险。这会产生多笔成本或费用,继而成为投资人要求的股利或借款人要求的利率,由此提高企业的外部资本成本,造成资金需求方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成本的差异,最终导致企业的融资约束。
2.长期信用建设意识缺乏
诸多民营企业在创立初期,缺乏长期信用建设的意识,经常以短期机会主义行事,如针对税务银行建立不同的财报表,无力偿还贷款、赖账不还等等,这些短期行为看似没有付出任何成本,有利于企业“开源节流”,但损害了企业自身信用建设,阻断了企业未来以低成本获得外部融资的机会。
3.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完备
民营企业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不完备从形式上表现为缺乏董事会经理层甚至监事会等机构,从实质上表现为缺乏科学决策、公司战略以及日常经营机制。民营企业创业初期,扩大市场是生存下来的第一要务,此时往往需要靠企业家过人的眼光、胆识甚至谋略带领企业抓住各种各样的机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搏杀中获胜生存下来。不过当企业跨过初创期迎来稳定期后,对于风险的控制成为重中之重。对于大多处于该阶段的民营企业,企业家一方面往往习惯性地亲力亲为,容易造成“一言堂”从而增加决策失误的概率;另一方面,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不重视,容易造成企业内部管理运营缺乏有效监督。这些最终都会导致外部资金供给者对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企业日常运营的稳健性产生怀疑,从而导致外部融资约束。
4.产权信贷歧视
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以银行信贷为主。我国信贷市场的放贷主体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存在不同程度偏好,对民营企业则存在不同程度歧视,这就造成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获得信贷能力的差异。一方面是某些国有企业没有好的投资项目,资金多到只能买理财产品;另一方面是某些民营企业空有好项目却贷款无门。这从整体上加剧了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与困难。
5.金融结构不平衡
我国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并不能完全匹配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别是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林毅夫等(2001)指出,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的借贷行为更具有比较优势,一方面是因为中小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产生软信息,从而与中小企业达成有效沟通,缓解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为了与银行保持长期合作,也会主动披露更多信息。然而,由于我国银行业发展结构不平衡,大银行长期占据垄断地位,有能力但是服务中小企业的意愿不强;而小银行的发展却又相对滞后,有意愿但资金有限。
三、缓解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对策建议
1.加快金融发展改革
一是停止通过银行系统对落后产业和过剩产业的“输血”。各级政府应以产业调整为核心,减少传统落后产业产能对有限信贷资源的占用,大力支持产业升级,使金融资源的配置符合经济转型要求,缓解转型企业的融资约束。
二是调整金融结构。要鼓励并支持专门服务于创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为单位资金需求量小但数量众多的企业创造融资便利。
2.完善资金供给方保护制度
一是做好预防。目前,我国对于危害资金供给方的惩处基本属于事后处理,导致即使惩处了相关违法企业,可能也无法完全避免供给方的损失。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应建立知情人举报鼓励制度,调动并发挥资金市场参与者的作用,增强市场活力,提高融资市场信息透明程度。
二是加强监管。对于上市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其信息披露的责任和意识,同时对其实施动态的跟踪监管,防范上市企业出于误导、欺诈投资者而对同一事件前后发布不一致信息的行为。对于非上市企业,应从税务、工商、合规等角度加强监管,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现阶段,我国对企业造假侵害资金供给方行为的惩处力度还较弱。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对较低的违法成本难以完全遏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3.加强企业与银行的联系
银行体系是我国融资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应加强与银行的联系。具体做法包括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相互持股以及聘任有银行从业经历的人员出任公司高管。与银行关联的建立可以从两个层面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即降低企业信息不对称和提供融资管理经验。
4.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提高企业自身的信息披露质量可以从本质上降低供需方的信息不对称。
一是规范企业的行为。包括健全并严格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和科学投资决策体系,减少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经营风险的疑虑;建立定期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增进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实时了解。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的商业中介机构。通过购买专业的服务,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能力,防范风险,加强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向外部投资者传递企业积极稳健运营的态度、意愿和能力,有利于加强外部投资者的信心。
5.及时足额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诸如足额纳税、慈善捐款、保护环境等,有助于企业良好声誉的形成,为企业外部资金供给方评估企业风险创造有利条件。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3AZD002>与大信审计教育研究基金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刘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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