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9 作者:王红军 (作者单位: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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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在近10年的执行过程中,对于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实现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提升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尤其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管理内容、管理方法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应对上述变化,《企业财务通则》理应再次作出调整与修订。
一、关于《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边界
(一)企业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定位
纵观我国财务与会计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无论理论研究还是管理实践,企业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关系始终是“剪不断、理还乱”,两者的内容交叉重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笔者认为,协调好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定位及关系,需要以两者的本质属性为基点。
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信息系统论,二是管理活动论。随着会计学科建设的完善和企业实践中精益管控的推进,信息系统论在我国逐步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可。管理会计作为会计的重要分支,其本质与会计本质理应相同,即管理会计也应是一个信息系统。但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需求,在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信息参谋”作用。而财务管...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在近10年的执行过程中,对于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实现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提升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尤其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管理内容、管理方法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应对上述变化,《企业财务通则》理应再次作出调整与修订。
一、关于《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边界
(一)企业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定位
纵观我国财务与会计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无论理论研究还是管理实践,企业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关系始终是“剪不断、理还乱”,两者的内容交叉重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笔者认为,协调好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定位及关系,需要以两者的本质属性为基点。
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信息系统论,二是管理活动论。随着会计学科建设的完善和企业实践中精益管控的推进,信息系统论在我国逐步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可。管理会计作为会计的重要分支,其本质与会计本质理应相同,即管理会计也应是一个信息系统。但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需求,在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信息参谋”作用。而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以价值增值为目标,参与或直接创造价值,并做好价值分配,通俗地讲,其主要内容为组织财务活动、协调财务关系和提高财务效率,工作重点在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和评价。
在界定了两者的本质属性(或定位)后可以发现,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在互动发展中分别担任了“信息提供者”和“信息利用者”的角色,会计信息成为联结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重要纽带。在上述定位下,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实际上演变为“谋”和“断”的关系。当然,管理会计并不仅仅服务于财务管理,其所提供的信息还应用于战略管理、经营管理、绩效管理、质量管理、内部监督等领域;财务管理所利用的信息也不仅仅来源于管理会计,其信息来源还包括财务会计等渠道。
(二)基于价值的企业财务管理范畴
价值创造有两条路径:业务创造价值和资本创造价值(王化成,2012)。在业务创造价值过程中,如迈克尔·波特所言,财务管理作为辅助活动,通过系列管理工具与方法,致力于协助业务创造价值。这些管理工具与方法主要包括预算管理、财务分析和业绩评价。在资本创造价值路径中,企业财务借助资本的筹集、投放与运营直接实现价值创造,主要包括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营运。鉴于企业财务是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有机结合(干胜道,2013),财务管理除包含价值创造活动外,还应对价值分配关系予以协调。综上,基于价值的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营运、预算管理、财务分析、业绩评价和收益分配等。
(三)《企业财务通则》的主要内容
基于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定位,从价值视角再次审视两者的关系不难得出,管理会计不直接接触价值运动的实体,是对价值信息的反映与呈报,而财务管理则是对价值运动的实体管控。在修订《企业财务通则》时,应牢牢把握好上述基于价值的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关系,明确《企业财务通则》与管理会计标准体系各自应予以规范与指导的重点内容,避免在核心内容上的交叉重复。笔者认为,《企业财务通则》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筹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资本营运、收益分配和财务分析与评价。上述七项基本内容相辅相成、有机关联,共同致力于实现以企业价值增值为主的财务管理目标。此外,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监督也应列入《企业财务通则》的范畴。
二、关于《企业财务通则》的框架体系
根据上述对《企业财务通则》内容边界的论证,结合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的结构及内容,本文将《企业财务通则》的框架体系重新设计为十个章节,分别为总则、财务管理体制、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资本运营、收益分配、财务分析与评价、财务监督和附则。
(一)总则
遵从我国财会行业部门规章的习惯做法,建议在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其中,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着重强调价值增值,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引导企业重视基于现金流的价值管理。
(二)财务管理体制
鉴于全面预算管理对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控制协调经济活动等具有的重要作用,建议在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中扩充预算管理相关内容,用于规范和引导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机构,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制,实现投融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的有机衔接,提高全面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
(三)筹资管理
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杠杆”要求,在简并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第三章“资金筹集”内容的基础上,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所需资金数额,合理选择筹集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资方式,保持较低的资本成本和合理的资本结构。另外,根据《公司法》的最新修订情况,建议同步修改《企业财务通则》第十五条关于实收资本的验资要求。
(四)投资管理
本章节主要是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去库存”要求,切实发挥财务管理在项目投资、企业并购中的前期决策、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等全过程的管控作用,严格限制对产能过剩、高能耗、高污染以及低端产业的投资,从投资管理视角保持合理产能规模和库存数量,引导企业科学选择投资方向和投资方式,提高投资报酬率,降低企业投资风险。
(五)营运资金管理
本章节主要是引导企业高度重视营运资金管理,统筹经营活动、融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中的现金流量及存量,提高资金的整体利用效率,既要防止资金冗余,又要避免资金短缺,防范资金链断裂;合理控制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数量及优化两者之间的匹配关系,在保证企业流动性的同时全面防范债务风险,降低企业价值损失。
(六)资本运营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我国企业经营方式由商品经营转向资本经营,建议增设专门章节“资本运营”,用于规范和引导企业的并购和收缩。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切实做到盘活存量资本、用好增量资本。同时,将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第七章“重组清算”的相关内容并入本章节,并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重组清算中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七)收益分配
在保留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第六章“收益分配”内容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采用适当的股利分配形式,在缓解企业对资金需求压力的同时满足投资者对投资回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相关规定。
(八)财务分析与评价
首先,基于价值的财务管理要求,建议在财务分析与评价体系中增加价值创造评价指标用于评估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如价值创造额、价值创造效率。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个指标的价值是指企业为股东、债权人、政府、员工等各类利益相关者创造的价值之和,不仅仅局限于企业为股东创造的价值。
其次,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分析评价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对于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在分析评价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分析评价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分析评价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并适当引入社会评价。
(九)财务监督
适当简并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第九章“财务监督”的内容,重点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企业财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目标,加强财务管理动态监控,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财务风险。
(十)附则
本章节用于说明《企业财务通则》的执行时间、实施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关于《企业财务通则》的实施机制
(一)构建新型企业财务通则体系
借鉴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经验,本文建议构建以《企业财务通则》为主体、以应用指南(或应用指引)为配套、以案例示范为补充的新型企业财务通则体系。在新型企业财务通则体系中,《企业财务通则》发挥统领作用,是制定应用指南(或应用指引)和案例示范的基础。
在构建新型企业财务通则体系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状。如以非金融类中央国有企业为例,其分别隶属于70多个中央部门或单位,分为三个部分管理: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二是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或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企业,三是由中央有关部门直接管理、财政部负责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事项的企业。基于国有企业在实际运营中的监管现状,本文建议在制定应用指南(或应用指引)时应充分听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建议,或者由财政部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联合制定分行业的应用指南(或应用指引),以增强新型企业财务通则体系的实用性。
(二)认真组织各方做好贯彻实施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将与资本运营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创新作为战略性任务,对照《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补充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在财务管理实践中严格执行;行业协会、专业组织应当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加强相关培训工作,评价《企业财务通则》的执行情况;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学科建设,完善财务管理理论体系,在教学科研中更加注重财务管理实际案例;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情况做好摸底调研,制定《企业财务通则》实施方案,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责任编辑 张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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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