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费用是保险公司所有考核指标中最有理论约束力而又最容易被管控的指标,也是反映和体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综合性指标。加之保险公司存在大量间接费用,费用分摊结果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市场竞争力及利润分配等经营性问题,势必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保险公司一般都是按照《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采用规范的费用分类,将需要进行分摊的共同费用划分为人力成本、资产占有费和其他营业费用。从实施情况来看,这种按费用性质分类虽然有一定的依据和合理性,却过于简单,给保险公司共同费用分摊带来一些问题。
一、费用分摊方法存在的问题
1.共同费用分摊的真实性和公平性问题。
保险公司的成本核算只对直接变动费用进行归属核算,对共同费用没有及时进行产品跟踪核算导致成本信息失真,对各类保险产品的实际费用耗费无法进行统计,最终对费用分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产生严重影响。另外,保险公司不同业务类别、险种或分支机构之间的成本管理水平不一致,导致在共同费用的分摊上出现“奖懒惩勤”的逆向激励问题。成本管理水平低、精细化程度差的业务类别、险种或分支机构,专属费用的认定率...
费用是保险公司所有考核指标中最有理论约束力而又最容易被管控的指标,也是反映和体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综合性指标。加之保险公司存在大量间接费用,费用分摊结果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市场竞争力及利润分配等经营性问题,势必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保险公司一般都是按照《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采用规范的费用分类,将需要进行分摊的共同费用划分为人力成本、资产占有费和其他营业费用。从实施情况来看,这种按费用性质分类虽然有一定的依据和合理性,却过于简单,给保险公司共同费用分摊带来一些问题。
一、费用分摊方法存在的问题
1.共同费用分摊的真实性和公平性问题。
保险公司的成本核算只对直接变动费用进行归属核算,对共同费用没有及时进行产品跟踪核算导致成本信息失真,对各类保险产品的实际费用耗费无法进行统计,最终对费用分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产生严重影响。另外,保险公司不同业务类别、险种或分支机构之间的成本管理水平不一致,导致在共同费用的分摊上出现“奖懒惩勤”的逆向激励问题。成本管理水平低、精细化程度差的业务类别、险种或分支机构,专属费用的认定率低,在后期分摊中将更多的费用放在共同费用项目下,由其他业务类别、险种或分支机构共同承担,反而成为分摊结果的受益者,即本应全部归属专属费用,却可以放在共同费用中进行比例分摊,共同费用分摊的公平性受到质疑。
2.部门分类的模糊性导致成本动因不明确。
《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在进行共同费用分摊时,将部门分为直接业务部门和后援管理部门两类。然而,在直接业务部门中有一些部门并不直接与业务相关,如核保、再保、客服和理赔等运营部门是为直接业务部门提供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但与后援管理部门不同的是其仅为业务部门服务,即这类部门是区分于直接业务部门和后援管理部门的存在,简单的部门二分法导致成本动因不明确。
3.根据业务量大小分摊共同费用,不能如实反映耗费。
《指引》主要使用业务量分摊方法,最终的费用分摊一般都根据保费收入、赔付金额、保单件数、赔案件数等业务量指标进行,或者是按照业务分类,组合两个或以上业务量指标,构建不同的复合指标,最后将共同费用在各维度间分配。这导致发展良好、业务量大的业务类别、险种或分支机构承担更多的共同费用,成本偏高。实际上,业务量大的业务类别、险种或分支机构业务更加成熟,可以节约很多不必要的损耗,不需要耗费更多后援资源。因此,采用业务量分摊方法得出的成本指标不能如实反映耗费,不符合配比原则,最终影响特定成本计算对象的损益情况。另外,并不是全部共同费用都应该直接归属于业务成本,部分共同费用为固定费用,不随业务量的增加、减少而变化,将这部分共同费用按照业务量分摊法进行分配,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也无法做到准确精细化核算与分摊。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的分摊问题。
目前,无形资产在保险企业的权重很大,对保险公司的价值增加起着重要驱动作用。保险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和商标权。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根据各部门的占地面积进行分摊即可,而软件使用权和商标权摊销费用的分摊却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模糊性。
二、费用精细化管理的对策
1.运营部门的分类分摊方法。
上文提到,在直接业务部门中,存在一类部门与业务量并不直接相关,但仅为直接业务部门提供服务,我们可以将其从直接业务部门中分离出来,将部门分类为后援类、运营类和业务类进行费用分摊,根据部门职能的差异选择不同的成本动因,构建差异化的费用分摊模式。此外,客服和理赔等运营部门的费用选取保费收入和保单件数作为分摊标准明显不合适,应按照流程和职能的不同,将运营部门划分为新契约、理赔、保全、续期和客服五大模块。新契约模块选取新契约件数占比为分摊标准,理赔模块选取理赔件数占比为分摊标准,保全模块和客服模块选取保全件数占比为分摊标准,续期模块选取续期保单件数占比为分摊标准,在不同维度上对共同费用分别进行分配。这种分类分摊法,不仅解除了部门分类的模糊性所导致的成本动因不明确的问题,而且克服了业务量分摊法单一分摊标准造成的不能如实反映耗费的问题。
2.费用报销的多维度精细化管理。
如会议费、差旅费、广告费、车辆使用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可以知道其最终是为哪个业务渠道服务,应作为专属费用进行归集。所以,保险公司应在费用报销时,要求报销人员必须在费用报销单上详细清楚地注明其最终去向,尽量提高专属费用认定率,降低共同费用占比。
3.后援部门的时间轴管理计划。
后援管理部门的共同费用应先分摊至直接业务部门,然后再进行二次分摊,但这一过程中分摊标准选定较为困难,多数保险公司采用后援管理部门为各直接业务部门提供的服务工时占比作为分摊标准进行分配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保险公司可以采用时间轴的方法,要求公司员工在每天工作前对该日的工作时间按照各项目做出计划和安排,然后在该日结束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过时间轴管理计划,既能将直接归属到渠道的共同费用部分归集到业务渠道的专属费用,又可以通过大数据归集和实时更新,将发生在后援管理部门的共同费用按照工时占比精细化分摊至直接业务部门。以财务会计部为例,核算模块一天的工作计划包括保险业务业财核对、投资业务核算、各业务渠道及后援部门费用报销、其他日常经营费用手工核算、业务系统优化等,根据具体的工作计划,可以较为客观地确定各工作流程对业务渠道的贡献,从而更准确的将人力成本、房租水电等固定费用分摊到直接业务渠道。
4.无形资产费用的分类分摊。
对于软件使用权或商标权的获取成本,保险公司应根据软件的功能及性质,在录入资产卡片时将无形资产分别归属到专门服务的业务渠道,从而使无形资产的摊销也实际归属于各业务渠道。对于个险核心系统、团险核心系统、渠道管理系统、银保系统的开发费、实施费、维护费等费用,信息技术部门应在费用发生时记录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为相关业务渠道服务的工时,确定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的人力开发成本,从而将开发、维护、实施费用准确地归属到各业务渠道。此外,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如财务软件、防毒软件、精算软件、资金管理软件等的软件使用费以及商标注册和制作等属于固定费用,考虑到这部分费用在所有无形资产摊销中占比很小,且分摊标准和成本动因的确定极其复杂,可以采用平均分摊的方法分摊至各业务或渠道中。
责任编辑 刘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