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高校捐赠收入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交叉业务管理混乱。高校的捐赠收入与财务处、基金会以及校友会都有联系,经办人既可以捐赠给基金会,也可以直接将款项汇至财务部门,也有可能是校友会筹集来的资金。实际工作中,高校校友会很少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接受捐赠时无法提供相应的票据承载,往往将业务转移至财务部门。而高校的基金会尤其是符合财政配比要求的则往往“眼高手低”:对小额捐赠置之不理,对于超过财政配比起点能够申请配比资金的捐款却趋之若鹜。捐赠收入核算中的这些中间地带缺乏相应的制度依据,管理上常常出现部门间互相推诿、相互掣肘的现象。
票据使用有待商榷。实务中,大多数的捐赠款项是用于奖、助学金的发放。财务部门将捐赠收入确认为收入的同时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通过转盘方式发至每个具体对象。从整个业务流程来看,捐赠收入全额转盘,收入账户只是临时过渡,高校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收入。因此,将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票据)作为票据承载或许更加合适。
项目管理控制缺失。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捐赠资产的核算工作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进...
(一)高校捐赠收入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交叉业务管理混乱。高校的捐赠收入与财务处、基金会以及校友会都有联系,经办人既可以捐赠给基金会,也可以直接将款项汇至财务部门,也有可能是校友会筹集来的资金。实际工作中,高校校友会很少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接受捐赠时无法提供相应的票据承载,往往将业务转移至财务部门。而高校的基金会尤其是符合财政配比要求的则往往“眼高手低”:对小额捐赠置之不理,对于超过财政配比起点能够申请配比资金的捐款却趋之若鹜。捐赠收入核算中的这些中间地带缺乏相应的制度依据,管理上常常出现部门间互相推诿、相互掣肘的现象。
票据使用有待商榷。实务中,大多数的捐赠款项是用于奖、助学金的发放。财务部门将捐赠收入确认为收入的同时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通过转盘方式发至每个具体对象。从整个业务流程来看,捐赠收入全额转盘,收入账户只是临时过渡,高校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收入。因此,将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票据)作为票据承载或许更加合适。
项目管理控制缺失。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捐赠资产的核算工作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进行。但在实务中,与捐赠人签订协议的大都是基金会,侧重于筹资而非资金的使用,对项目全权负责的则是院系的项目负责人,其有规避核算监督、扩大经费使用范围的动机。
(二)对策及建议
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基金会脱离高校独立运营是必然趋势,独立的组织模式、规范的基金市场运作以及免税的特点使其具有先天的筹资优势,校友会的校友资源是高校捐赠收入的基础和后盾,而大多数的捐赠款项则是通过高校财务部门的发放系统完成的。因此,三者之间具有合作基础。校友会应该着眼于开拓资源,基金会着力于筹资协调,财务处着手于核算管理,通过部门间的职能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捐赠业务建立起良好的联动机制,合理划分出各自的工作重心和业务边界,有效避免中间地带的相互推责。
以财务部门为核心,优化业务流程体系。高校应该以捐赠业务为导向,建立以财务部门为核心的流程体系:不论捐赠人的款项交付何处,相关部门都应该针对其捐赠行为开具捐赠票据,其余的问题则通过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予以完成。财务部门可以通过领用登记、核销备案等方式给校友会提供捐赠票据,简化校友捐赠的业务流程,也可以事先将经办人介绍给基金会,防止符合捐赠配比条件的款项“先收再退”,提高基金会捐赠的效率。
加强业务流程宣传,完善核算制度细则。捐赠款项交叉业务的流程优化,是基于当前高校基金会资金运作能力欠佳、独立性不足的背景,其自身的业务是不能等同于高校财务核算的。因此,各部门应该加强日常的业务核算水平,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避免学校的成本在基金会中开支,防止高校在基金会中隐匿经营收入。同时,二者应该注重业务宣传,以网络问答、宣传册等形式介绍各自业务的办理流程,强调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此外,双方应该不断完善制度细则,对捐赠款项的项目管理进行明细核算,分用途、分类别制定报账要求,对于特殊的规定,应在初始入账时予以告知。
严格区分业务类型,规范票据适用范围。高校应该明确收入的业务类型,严格区分票据的使用场合。对于自愿、无偿的社会捐赠,应当出具捐赠票据;对于转盘代发的捐赠款项,建议主管机构能够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高校在核算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或者参考《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第四、五条的规定,对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往来资金,根据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强化财务系统控制,注重捐赠项目管理。捐赠收支的管理可以参照高校的科研经费,核算围绕项目展开。在立项伊始,核算部门应该加强财务系统控制,明确款项的使用范围,针对每项支出科目设立对应的开支额度。日常报销时,对于代为核算的捐赠收入,基金会应提供一式两份的捐赠协议,一份在入账时作为附件,另一份留档以备项目经费开支时核对备查。项目完成之后,财务部门还要积极给基金会提供反馈,公开资金使用的明细情况。
责任编辑 王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