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进会计审计等行业对外开放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等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批复》明确要稳步推进金融、会计审计等行业对外开放,试点地区要支持本地区研发设计、会计咨询、资产评估等领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支持企业深度开拓国际市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业务。
三部委发文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
国务院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进会计审计等行业对外开放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等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批复》明确要稳步推进金融、会计审计等行业对外开放,试点地区要支持本地区研发设计、会计咨询、资产评估等领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支持企业深度开拓国际市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业务。
三部委发文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原则。
财政部简化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行政处罚证明材料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财政部不久前发布《关于简化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行政处罚证明材料的通知》(财监[2016]2号),指出利用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内设功能,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流程中,简化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取消财政部门出具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材料的环节,调整为通过管理系统查询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是否受到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的方法和程序。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度。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
IASB发布《现金流量表》准则修订版
不久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披露动议(对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评估融资活动带来的负债变化的财务影响。本次准则修订仅针对融资活动带来的负债变化。根据该准则修订的内容,理事会要求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下列融资活动带来负债变化的信息:融资性现金流量的变动;获得或失去子公司或其他企业控制权引起的负债变动;汇率变动的影响;公允价值的变动;其他变动。此外,融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化在财务报表中应当独立于其他资产和负债之外进行单独披露。该准则修订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允许提早适用。
天健国际网络跻身全球会计公司网络20强
根据国际会计公告(IAB,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最新公布的2016年全球会计公司网络排名,天健国际网络(Pan-China International)跻身全球20强。这是天健国际网络首次参加国际会计公告全球排名。天健国际网络在2015财年营业收入增长36%,增速位居20强榜首。此次跻身全球20强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国际化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