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9 作者:黄华梅 (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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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的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框架下编制而成的。这个准则更多地考虑了一般工商业企业的情况,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流量的分类和列示方法虽有特殊规定,但对于具体的列示的项目和编制的方法并没有说明。另外目前对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表分析研究不够深入和准确,多数是用研究工商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方法去研究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表,分析结论不一定准确。本文对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列示和编制方法进行了讨论,并研究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分析方法。
一、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可改进之处
(一)商业银行现金流量中应当单独列示的项目
由于准则并未对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具体的列示的项目和编制的方法进行说明,也没有统一的金融行业会计制度加以规范,一般都是由总行制定本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规则,从而造成各家商业银行现金流量列示的项目名称、详略程度不同,既加大了报表使用者的分析理解难度,更不便于银行间的现金流量状况的比较分析。所以通过制定行业会计制度对重要的、通用的项目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根据准则要求,结合银行业经营活动的特点,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在现金流量分类中至少要列示...
现行的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框架下编制而成的。这个准则更多地考虑了一般工商业企业的情况,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流量的分类和列示方法虽有特殊规定,但对于具体的列示的项目和编制的方法并没有说明。另外目前对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表分析研究不够深入和准确,多数是用研究工商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方法去研究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表,分析结论不一定准确。本文对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列示和编制方法进行了讨论,并研究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分析方法。
一、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可改进之处
(一)商业银行现金流量中应当单独列示的项目
由于准则并未对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具体的列示的项目和编制的方法进行说明,也没有统一的金融行业会计制度加以规范,一般都是由总行制定本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规则,从而造成各家商业银行现金流量列示的项目名称、详略程度不同,既加大了报表使用者的分析理解难度,更不便于银行间的现金流量状况的比较分析。所以通过制定行业会计制度对重要的、通用的项目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根据准则要求,结合银行业经营活动的特点,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在现金流量分类中至少要列示以下项目,并使用统一、规范的名称。
1.客户存款净增加额。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吸收的社会单位和个人存款的净增加额。银行的资金来源以负债为主,负债中又以吸收的社会单位和个人的存款为主,所以本期客户存款净增加额是非常重要的项目。实务中,各银行使用的名称不一致或与同业存款合并在一起,如工商银行使用“客户存款净额”、建设银行使用“客户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中国银行使用“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农业银行使用“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客户存款与同业存款是有很大差别的,数量上客户存款远大于同业存款;期限上同业存款基本是活期或短期存款;筹资目的上银行吸收客户存款是为了发放贷款,而同业存款是因为代理或结算的原因。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中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应当单独列示,和同业存款混同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且银行应采用统一的名称“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准则里要求银行将客户存款区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然后以净额列示,实务中银行基本上没有做这样的区别,适当简化是可行的。
2.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向中央银行借款的净增加额,人民银行向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会综合考虑到银行的行业地位、货币政策的实施等方面,所以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借款不同于同业间借款,应当单独列示。实务中,各家银行基本上是单独列示,名称大体相同,工商银行使用“向中央银行借款净额”,其他银行使用的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向同业借入资金净增加额。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向同业借入资金的净增加额。商行间的资金融通可以是同业拆借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这两种方式借入资金的净额可以单独列示也可以合并,可能不需要硬性规定。实务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对拆入和卖出回购资金净增加额分别列示,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合并列示。
4.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以及办理商业票据贴现等业务的款项的净增加额。贷款是银行最重要的盈利性资产,其稳定增长对于银行的利润增长有决定性作用,应当单独列示。实务中,银行基本上对该业务做到单独列示,但名称并不统一,工商银行使用“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使用“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二)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中一些项目的金额并非是真正的现金流入流出
工商企业是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编制现金流量表,列示在现金流量中的各个项目是本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而商业银行有其特殊的经营属性,在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项目其金额有些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下面讨论几个项目的列示金额的确定就可说明。
1.关于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客户存款净增加额是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第一项来列示的,其金额的确定方法是根据“吸收存款”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大体上与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客户存款和期初客户存款的差额相差不多。按一般对工商企业现金流量项目的理解方法,就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但值得注意的是,引起客户存款发生变动的原因不仅是以现金方式吸收和支付,还包括因发放贷款引起的派生存款的增加和因贷款回收引起的存款的减少,以及因利息收支引起的存款变动。且根据货币创造原理,吸收现金的原始存款的规模要远小于因发放贷款产生的派生存款的规模。按理说只有以现金方式吸收和支付存款导致的存款增加的净额才能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中,但实际上从各银行列示的数据看并非如此。该项目金额不仅包括原始存款净增加额、还包括派生存款净增加额和利息收支引起的存款净增加额,这个数额远大于真实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关于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是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第一项来列示的,在确认其金额时是根据“贷款”、“贴现资产”、“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的,大体上与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客户贷款和垫款与期初客户贷款和垫款的差额相差不多。事实上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是根据贷款合同将贷款额打入到借款户的活期存款账户上,从会计处理角度看“贷款”科目的对应科目的“吸收存款”,也就是说发放贷款并不真实的引起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
上述两项基本上是最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项目,但根据以上分析,它们并非真实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所幸的是二者之间存在抵减的关系,相减后贷款增加额就和客户存款中的派生存款增加额相抵消,客户存款的净增加额就剩下原始存款增加额和利息收支引起的存款净增加额,已趋近真实的现金净流入。
3.关于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和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项目,它根据“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收利息”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根据“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考虑到商业银行的应收和应付金额比较小,所以现金流量表中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和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之和大体相同,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和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之和大体相同。
根据银行的业务处理方式,极少以现金方式支付或收取利息,一般“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的对应账户是“吸收存款”,并不引起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变化,也就是说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和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也并非是真实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正如前述,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和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支净额是抵减关系,客户存款增加净额抵减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再抵减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支净额,剩下的是原始存款的净增加额,这才是真实的现金流入。
虽然通过抵减,最终能反映真实的现金流量,但从单一项目来看毕竟造成大额资金进出的假象。既然有些项目并非是真实的现金流量,这样现金流量表已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编制的意义。若银行编制反映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的报表即财务状况变动表可能更恰当。
二、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分析要点
(一)关注银行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的良性循环
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被分割成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是一个整体,银行通过多种筹资方式取得资金满足资产扩张的要求,局部分裂地分析经营、投资、筹资每一部分的现金净流量其实意义不大,应当从整体上分析银行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的情况:经营活动中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同业拆入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和佣金,投资活动中收回投资和收到投资收益,筹资活动中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属于银行本期的资金来源;经营活动中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存放同业净增加额、拆放同业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佣金、支付职工费用、支付各项税费,投资活动中的新增投资,筹资活动中偿还债务本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利息等属于银行的本期资金占用。从本期新增资金来源和本期新增资金占用的比较来分析,才能考察出银行本期新增资金满足资产扩张的能力。
(二)关注收到与支付利息、手续费和佣金相关的现金流量
若应收应付的规模不大,银行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与支付利息、手续费和佣金相关的现金流量同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支出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大体相同。一般地,银行对于活期存款按季付息、定期存款支取时一次付息,跨会计期间的定期存款按权责发生制会有应付利息。银行对短期贷款采取定期或一次收息,对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跨会计期间的短期贷款会产生应收利息。考虑到银行存款中以活期存款为主、贷款以中长期贷款为主,银行的应收应付项目不会大。通过观察现金流量表中实际的利息、手续费和佣金的金额,对比利润表的相关数值,一方面可以了解银行实际的收付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了解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质量。
(三)关注三类活动最终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流量
银行资产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惯性,伴随着资产的增长,为维持一定的流动性,银行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也应同步增长,因此可以观察多个会计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流入量情况。要特别指出的是,银行的多个资金来源方式属于短期融资,比如同业拆入、向中央银行借款、卖出回购及一些活跃度很高的活期存款,这些筹资方式借入或归还会在短期内引起银行资金的大量流入或流出。而会计期间是人为划定的,可能恰好在人为划定的这个会计期间银行的现金流量情况呈现了某种特征,而这个会计期间过后的短短几天,银行的现金流量又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且银行要想让现金流量表变得好看,通过同业业务和突击吸收存款进行操纵也很容易。所以对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表的分析要持谨慎态度,还应当结合银行的行业地位、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水平等得出合理的分析结论。
责任编辑 鲍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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