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惩戒具体措施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于近日印发实施。《备忘录》共整合形成了三大类90项具体措施,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规定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方式和信息反馈通报机制,体现出惩戒措施多、惩戒力度大、影响范围广和双向惩戒等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发布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近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对五大会计问题发布解释,涉及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会计处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会计期间的会计处理、子公司发行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何计算、子公司改为分公司后母公司的会计处理、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等问题。
▶财政部明确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
▶《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惩戒具体措施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于近日印发实施。《备忘录》共整合形成了三大类90项具体措施,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规定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方式和信息反馈通报机制,体现出惩戒措施多、惩戒力度大、影响范围广和双向惩戒等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发布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近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对五大会计问题发布解释,涉及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会计处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会计期间的会计处理、子公司发行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何计算、子公司改为分公司后母公司的会计处理、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等问题。
▶财政部明确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近日发布了《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提出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包括2015年年终结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账,按新制度记入新账的办法,2016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等,还明确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会计报表新旧衔接及其他事项。
▶三部委联合发文规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为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税务师职业资格规定及考试办法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暂行规定》报考条件,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我国上市公司2014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发布
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证监会上市部和山东财经大学近日联合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14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2613家。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2571家上市公司中,524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占比20.38%。其中,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突出表现在担保业务管理、资金管理、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会制度建设及工程管理方面;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突出表现在组织机构、信息与沟通、非财务制度建设及社会责任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