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上市公司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现状
目前上市公司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深度和广度都较为有限,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以2012年数据为例,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境内上市的所有非金融上市公司(2452家)中,约有7.50%的公司使用了金融衍生产品。其中,远期合约是使用较为广泛的金融衍生产品,其次是期货合约、互换(掉期)协议和期权合约。平均来看,约有3.87%的非金融上市公司使用了远期合约;约有2.73%的非金融上市公司使用了期货合约;使用互换(掉期)协议和期权合约的非金融上市公司比例分别占1.96%和0.86%。经分析发现,上市公司使用远期合约和期权合约主要管理汇率风险,使用期货合约主要管理商品价格风险,使用互换(掉期)协议主要管理利率风险。在实践中,某些上市公司会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组合来管理各种不同类型的风险,尤其是航空公司,由于贷款购买飞机、航材、航油和业务跨境导致其收入及成本包含多种货币等因素,航空公司通常会持有外汇远期合约、燃油期货合约、利率互换协议等来管理汇率风险、燃料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公司使用金融衍生品的数量和比例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别。以美国为例,大约有63%的美国公司使用了金融衍生产品,相比之...
(一)上市公司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现状
目前上市公司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深度和广度都较为有限,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以2012年数据为例,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境内上市的所有非金融上市公司(2452家)中,约有7.50%的公司使用了金融衍生产品。其中,远期合约是使用较为广泛的金融衍生产品,其次是期货合约、互换(掉期)协议和期权合约。平均来看,约有3.87%的非金融上市公司使用了远期合约;约有2.73%的非金融上市公司使用了期货合约;使用互换(掉期)协议和期权合约的非金融上市公司比例分别占1.96%和0.86%。经分析发现,上市公司使用远期合约和期权合约主要管理汇率风险,使用期货合约主要管理商品价格风险,使用互换(掉期)协议主要管理利率风险。在实践中,某些上市公司会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组合来管理各种不同类型的风险,尤其是航空公司,由于贷款购买飞机、航材、航油和业务跨境导致其收入及成本包含多种货币等因素,航空公司通常会持有外汇远期合约、燃油期货合约、利率互换协议等来管理汇率风险、燃料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公司使用金融衍生品的数量和比例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别。以美国为例,大约有63%的美国公司使用了金融衍生产品,相比之下,我国上市公司中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司比例偏低,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这与我国同期的GDP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符,制约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规模和上市公司的国际化水平。
(二)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为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以及公司的自身利益,应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参与到国内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合理使用金融衍生产品来管理风险。具体来说,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大推广宣传力度,鼓励非金融上市公司参与国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参与者主要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而广大非金融企业由于对金融衍生产品不了解、认识存在误区等方面的原因尚未直接参与交易。交易主体的单一容易使市场需求同质化,限制了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因此,应做好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提高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上市公司数量和比例。同时,对广大非金融上市公司而言,合理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管理风险对公司发展是有益的。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套期保值交易可以降低商品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是公司应对经营风险、实现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如:对以外贸为主的上市公司而言,汇率的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其生产经营受到冲击,通过使用外汇远期等汇率衍生产品,可以有效锁定外汇兑换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对于具有浮动利率负债的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将浮动利率负债调整为固定利率负债,从而降低基准利率波动的风险。另外,公司应充分了解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和功能,克服认识上的误区,厘清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的区别,明确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目的是有效锁定成本和规避风险,避免将金融衍生产品定位为“投机套利”产品。
2.积极引导非金融上市公司使用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大多数非金融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切实有效地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相关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因此,要积极引导非金融上市公司使用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按照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健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分别从董事会(或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层、业务部门三个层面明确相应的权限和职责,建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董事会审批制度,对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进行监管;任何重大的交易和新的衍生产品交易都要经过董事会(或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董事会(或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现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批准、控制和执行的人员应分开,各司其职,不能由一人兼任;董事会应聘请独立的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和控制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提高风险对冲操作水平,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流程的监督和控制;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流程的现场监督,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度,降低违规行为发生的概率;建立有效的内部报告系统,及时向董事会(或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层报告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价值和风险的信息。
3.合理使用场内金融衍生产品管理风险
场内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在交易所内达成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我国的场内金融衍生产品主要包括期货和标准化的期权,如商品类期货、沪深300指数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等。与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相比,场内衍生产品具有条款标准化、结构简单、信息不对称程度低、流动性高而易于平仓等优点。更为重要的是,场内金融衍生产品在风险控制方面要优于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绝大多数场内金融衍生品交易都建立了较为完备、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保证金制度、价格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强行平仓制度等,这些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有助于防止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以及违约风险的发生,切实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因此,只要场内金融衍生产品能够满足公司管理风险的需求,则应尽可能选择在场内进行交易。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