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以来,国家财政将科技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资金投入逐年增长,然而,与大幅增长的资金投入不相符的是我国科技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效率仍然低下,其本质原因是忽视了科技投入资金的资本属性,对科研项目未按照成本收益原则来分析投入与产出的关系,造成了科技资金的低效使用甚至浪费。对此,笔者在借鉴国际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对改进我国科研项目成本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国外科研项目成本管理模式
(一)美国科研项目成本管理模式
美国联邦政府是科技研发活动最大的赞助者,其科研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成本核算方法。美国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制订并发布的《A-21通告》是目前世界上关于高校科研间接成本分摊方法最早且最系统的指导性文件。该通告明确规定,科研项目间接成本应通过间接成本率分摊到科研项目中。间接成本率为允许的科研总间接成本占修正的科研总直接成本的比例,其中修正的科研总直接成本为总直接成本剔除某些成本(如设备、子协议等)后的金额。为了避免分担不合理的间接成本,该通告还对科研成本具体内容和间接成本率的计算过程做了详细规定,对容易造成操作不...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以来,国家财政将科技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资金投入逐年增长,然而,与大幅增长的资金投入不相符的是我国科技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效率仍然低下,其本质原因是忽视了科技投入资金的资本属性,对科研项目未按照成本收益原则来分析投入与产出的关系,造成了科技资金的低效使用甚至浪费。对此,笔者在借鉴国际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对改进我国科研项目成本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国外科研项目成本管理模式
(一)美国科研项目成本管理模式
美国联邦政府是科技研发活动最大的赞助者,其科研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成本核算方法。美国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制订并发布的《A-21通告》是目前世界上关于高校科研间接成本分摊方法最早且最系统的指导性文件。该通告明确规定,科研项目间接成本应通过间接成本率分摊到科研项目中。间接成本率为允许的科研总间接成本占修正的科研总直接成本的比例,其中修正的科研总直接成本为总直接成本剔除某些成本(如设备、子协议等)后的金额。为了避免分担不合理的间接成本,该通告还对科研成本具体内容和间接成本率的计算过程做了详细规定,对容易造成操作不规范的成本均进行了说明,对不允许列支的成本则给出了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科研机构在通告规定的基础上,再通过与不同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谈判来确定自己不同项目类型的间接成本率。
例如,在美国科学基金(NSF)项目的经费预算中,科研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构成,前者包括直接发生成本(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工成本、直接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成本)和直接分配成本(与多个项目共享但可以精确分配到本项目的相关成本),后者指不能明确追溯至具体项目却是科研机构日常运转及项目执行中必不可少的成本,一般包括管理成本和设施占用成本。直接成本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间接成本预算由资助机构与受资助机构协商决定,并直接拨付给受资助机构。相比我国,不同之处在于美国的科研项目成本中人员费包括了在职科研人员的工资费用,而我国科研项目成本中的劳务费只能列支无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或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不包括在职研究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二)英国科研项目成本管理模式
从20世纪末开始,英国政府为解决以高校为代表的双重资助体系中基础设施发展经费被快速增长的竞争项目严重挤占的问题,1999年开始推行透明成本计算法(Transparent Approach to Costing),进而于2005年对竞争性项目进行完全经济成本核算(Full Economic Costing)。相比其他国家的科研项目完全成本核算,英国的完全经济成本核算在计算的精确度及改革的力度上都更加深入,引入了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作业成本法原理,对科研机构包括直接成本(分为直接发生成本和直接分配成本)和间接成本在内的所有成本进行分析,直接发生成本根据实际需要计算,直接分配成本和间接成本则通过成本动因先将成本归集到学术部门,再归集到科研、教学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帮助科研机构准确预测和计算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的完全经济成本,并为外部科研资助者提供定价依据。
(一)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的申请主体应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作为协助单位必须参与到项目预算的编制过程中,收集资料,充分论证,按照国家科研管理、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准确、合理地编制预算。项目负责人应提出项目直接成本的预算,承担项目的科研机构应负责编制与项目有关的间接成本预算,并确保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撑条件。为避免预算数据浮于表面,应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按照科研工作发生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对于已经批准的预算控制数,应严格执行,尽可能避免经常性地变更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超预算支出。
(二)合理分摊间接成本
要实现科学的项目成本核算,最大的难点就在于间接成本的准确分摊问题。笔者建议可参考英国的完全经济成本核算方法,在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中引入作业成本法原理,按照成本动因来分配间接费用。首先,科研机构的所有间接成本应分别归集到研究部门、管理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再通过合理的成本动因分配到各项业务活动中,以达到准确计算各项目间接成本的目的。在此过程中,不同活动应采用不同的成本动因,其确定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成本动因与间接费用的相关程度,即成本与活动之间存在逻辑上合理的追溯关系,成本的分摊与分摊对象的收益存在一致性。相关度越高,根据成本动因计算出的成本数就越精确。二是对科研成本精确度的期望值。要得到更加准确的成本分摊结果,就需要增加成本动因的数量或进行交叉成本分析。三是成本动因之间的相关性。前导成本动因更有利于前瞻性决策管理,而差异性较小的一类成本动因,在不追求成本动因数量时可进行合并。
以科研活动对房屋设施的占用成本为例,该类成本的大小与成本对象占用面积的多少呈正相关关系,因而可以选择活动所占用的房屋面积作为成本动因。部门总占用成本除以总使用面积计算出每平方米房屋设施的占用成本,再根据不同科研项目具体占用的面积就可计算出该项目应分摊的房屋设施占用成本了。在这个计算过程中,还可帮助科研机构摸清房屋设施资源中的空间分配和费用详情,便于理清不合理的分配因素。从理论上来说,通过归集房屋的折旧及运行与维护等费用开支,每栋房屋都应有自己的单位使用成本,若进一步采用合理的资源管理方式并配合科学的预算管理模式,将极大地促进科研机构房屋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空间利用率。
(三)合理调整相关政策规定
一方面,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完善的科研成本管理体系,建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出台一套统一的、操作性强的科研成本管理、核算办法,对各项成本支出项目明确做出可支出或禁止支出的规定,并对间接成本计算方法、提取比例等进行详细说明。另一方面,对于现行的科研项目成本中出现的直接成本比例过大、间接成本比例偏低的问题,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相关管理政策,适当提高间接成本所占比例,实现科研预算的结构性调整。
(四)改变间接成本管理方式
为与项目配比,应取消科研间接成本在经费下达时一次性提取的管理方式,改为根据项目的直接成本定期提取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应分开拨付,分别管理,直接成本拨付到项目负责人处用于科学研究具体工作的开展,间接成本定期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由单位统一做好管理和核算分摊工作。根据我国目前情况,科研项目间接成本一般包括科研机构管理费、业务及职能部门管理费、公共行政管理费、其他行政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及日常维护费、公用设备占用费及维护费、图书馆运行费等费用。对于发生了终止或撤销等变更的项目,不得支取或停止支取相应的间接费用。同时,科研机构有责任定期披露间接成本管理数据,接受公众、归口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完善科研项目的成本决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在科研任务完成后,应及时结账并编制科研项目成本决算,避免结项不结账情况的发生。决算数据须按照实际发生数据实填列,对项目各项支出,应区分不同的经费来源,分别计算收支余金额,反映项目的实际投入产出情况。通过对比实际支出发生数与经调整后的预算支出数,找出差异、分析原因、进行改进。此外,在成本考核时,要坚持客观性原则,完善责任成本制,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项目的支出绩效负责,对不同的经费使用及成本管理情况,做到考核合理、奖惩分明,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水平。
责任编辑 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