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作者:谢志华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商大学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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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财务按管理主体所形成的财务管理体系
传统上,财务管理被认为是财务部门或者财务经理的行为,在自然人企业不存在两权分离,财务管理最早是由企业主自己进行。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企业主开始将部分财务管理的事务交由会计等专业岗位办理。伴随着管理职能的分工,财务管理就成为了企业内部的专职岗位,这样就出现了财务专业岗位的财务。尽管如此,企业主仍然会担当财务管理之职,就形成了企业内部的两个财务管理主体,相应产生了企业主和财务管理岗位的两种财务管理。
自然人企业是无限责任主体,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自然人自身的财产,不存在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可能性,财务管理的主体也不会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可能性。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以法人的形式存在,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必须要由四个主体提供四种要素:①政府为公司运行提供环境要素(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秩序)。②所有者为公司运行提供物质要素。债权人也会向公司提供贷款,这些贷款最终也要转化为物质要素,但债权人所提供的贷款不构成对公司的所有权而只是债权,所以严格意义上讲,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针对所有者而不是债权人的。③经营者为公司运行提供决策...
一、财务按管理主体所形成的财务管理体系
传统上,财务管理被认为是财务部门或者财务经理的行为,在自然人企业不存在两权分离,财务管理最早是由企业主自己进行。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企业主开始将部分财务管理的事务交由会计等专业岗位办理。伴随着管理职能的分工,财务管理就成为了企业内部的专职岗位,这样就出现了财务专业岗位的财务。尽管如此,企业主仍然会担当财务管理之职,就形成了企业内部的两个财务管理主体,相应产生了企业主和财务管理岗位的两种财务管理。
自然人企业是无限责任主体,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自然人自身的财产,不存在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可能性,财务管理的主体也不会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可能性。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以法人的形式存在,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必须要由四个主体提供四种要素:①政府为公司运行提供环境要素(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秩序)。②所有者为公司运行提供物质要素。债权人也会向公司提供贷款,这些贷款最终也要转化为物质要素,但债权人所提供的贷款不构成对公司的所有权而只是债权,所以严格意义上讲,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针对所有者而不是债权人的。③经营者为公司运行提供决策要素。④员工为公司运行提供执行要素,这里的员工是指除经营者以外的公司内部的部门、岗位的所有人员。
政府为公司提供环境要素也会获得相应的收入,一般就是税收收入。政府向公司征税不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政府通过征税形成财政收入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财政支出。而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都具有财务管理的职能,这里进行财务管理的员工主要是指财务经理,由此就形成了所有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但是,所有者财务只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基础的,而这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具有理论抽象性。在现实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表现为两权五层次分离: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相分离(公司拥有了法人所有权)、终极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相分离(产生投资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或母公司)、终极所有权与资产经营权相分离(产生生产经营公司)、以资本经营权为基础的法人所有权与资产经营权相分离(产生子公司)、以资产经营权为基础的法人所有权与部分资产经营权相分离(产生分公司),这样就形成了出资者系列和经营者系列。所以,所有者财务就转化为出资者财务,如采用所有者财务容易造成只有一个出资主体,实际上出资主体是一个系列即终极出资人向从事资本经营的公司出资,从事资本经营的公司又向从事资产经营的公司出资等;更为重要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中的所有权是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诠释的,它意味着投入公司的财产的最终归属权的主体是终极出资者,显然没有包含其他的中间出资者。而对于某一公司来说,其出资者有可能是终极出资者(国家或自然人),也可能是中间出资者(公司法人等),只有叫出资者才更具有全面性。另外,用“出资者”而不是用“出资人”是为了与“经营者”相对应,这样就形成了出资者财务。所以,公司制企业按财务主体所形成的财务体系就包括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其中,出资者财务是区别于自然人企业的重要特征之一,在自然人企业不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也就不会存在出资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的分离。
由于终极出资者分为国家出资者和自然人出资者,也可以进一步将出资者财务分为国家出资者财务和自然人出资者财务,对于前者也有人称之为国家财务。在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国家财政与国家财务的根本差异。准确地说,国家财务是国家出资者的财务,而国家财政是国家行政管理者的财政;国家出资者的财务管理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而国家行政管理者的财政管理是以行政权为基础的;国家出资者财务是针对所出资的企业,而国家财政是针对整个市场和所有企业。
当然,国家出资者财务与自然人出资者财务因其出资主体的特征不同,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家作为出资者是单一主体便于制定统一的出资者财务的各种管理规定和办法;自然人出资者是由众多的自然人形成,由于各自利益差别的存在,无法制定统一的出资者财务的各种管理规定和办法。国家作为出资者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托的,可以将出资者财务的各种管理要求以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形式予以确定;自然人出资者只能表达自身的诉求,不能凭借国家权力行使出资者财务的权力。国家作为出资者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从而导致国家作为出资者在制定各种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办法时,不仅要考虑资本保值增值的需要,还可能要满足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实践中,采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就是其重要的体现。自然人出资者主要考虑如何实现自身的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即使在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条件下,自然人出资者的这一出资动机仍然是其基本的出发点和归属点。
必须看到的是,从各自独立的分析视角看,尽管国家出资者财务与自然人出资者财务存在上述差异,但是仍然存在作为出资者在财务管理上的共同属性。共同属性之一是在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条件下,无论国家出资者还是自然人出资者其资本最终都要投入到某一具体的公司,一旦资本投入到一个公司,国家出资者和自然人出资者都是这一公司的出资者,他们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同股、同权、同利、同责。共同属性之二是在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条件下,国家出资者和自然人出资者都必须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者权利(包括出资者财务的权利),而不是由国家出资者或某一自然人出资者行使权利。共同属性之三是在现代公司制企业条件下,国家出资者和自然人出资者作为终极出资者与其他出资者(主要是指中间出资者,包括公司法人、其他企业和组织)共同作为公司的出资者行使相应的权利,在行使权利中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属性之四是在现代公司制企业条件下,无论何种形式的出资者,无论每一个出资者有哪些不同的利益诉求,最终都必须通过股东大会达成一致,并以整个股东的意愿形成公司章程。所以,在任何一个公司出资者就是指全体股东,出资者的权利就是指全体股东的权利,出资者财务就是指全体股东所要行使的财务管理权利。更进一步说,无论哪一个出资者,他们都必须将资本投入到某一具体的公司,并只能在出资的公司行使出资者财务的权利;他们在行使权利时,不是以各自的身份独立行动,而是以全体股东或者出资者的身份行使权利;他们所要行使的权利都集中体现在公司的章程中。
在出资者系列中又形成了终极出资者和中间出资者,终极出资者就是国家和自然人,中间出资者是从事资本经营的公司。终极出资者对从事资本经营的公司进行出资,而资本经营的公司又对从事资产经营的公司进行出资,这实际上是纯粹学理的分析。从事资本经营的公司的出资者有可能是终极出资者,也可能是终极出资者与中间出资者的结合,从事资产经营的公司的出资者具有相似性。所以,就每一个公司而言,行使出资者权利的是股东大会,而不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构成属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一个公司的出资者都是以股东整体出现的,他们通过股东大会达成一致行使出资者的权利。当然,有些企业属于独资企业,而独资企业的出资者可能是终极出资者,也可能是另一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和组织。在终极出资者出资的条件下,作为终极出资者的国家或自然人的意愿就直接决定了出资者的基本财务权利。在由中间出资者出资的条件下,它是通过出资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和组织行使出资者权利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和组织的意愿也直接决定了出资者的基本财务权利。不同之处在于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和组织不是终极出资者,它们的意愿必将受终极出资者或者上一层次的出资者的影响。
二、按管理主体形成的各种财务管理的边界划定
(一)出资者财务的内涵与外延
无论终极出资者国家和自然人,还是专施资本经营的公司出资者或者专施资产经营的公司出资者,作为出资者都具有共同的行为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任何出资者只有将其资本投到某一公司,他才能成为这一公司的出资者,投资行为是出资者能够存在的前提,也是出资者在投资后能够对所投资的公司行使权利的基础。二是任何出资者将其资本投入到某一公司后,为了确保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出资者的利益,必然对接受投资的公司进行监管。只有通过这种监管才能防止经营者的背德行为和逆向选择行为,从而实现出资者的预期。为了确保资本安全和资本增值,出资者必然制定监管的标准,并以此标准进行监管,出资者所制定的监管标准最终都要列入公司章程,这些监管标准主要属于财务标准。出资者的监管权力主要包括:董事和监事的选择权,这种选择必然要依据某种标准进行,这种标准主要体现为经营者必须实现出资者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这显然属于财务标准。信息知情权,两权分离后出资者只有通过信息才能了解经营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为此经营者必须向出资者提供履行经济责任的信息。由于经营者履行的经济责任主要是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所以经营者必须向出资者提供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属于财务信息,提供这些信息的报表称之为财务报表。重大财务决策权,经营者享有生产经营的权利,但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然相伴财务行为,也就是上述的为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财务行为。由于财务行为必然会产生财务风险,当这种财务风险超出了出资者的风险偏好时,出资者必然对这些财务行为进行决策和控制。实际上,这些财务行为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收支行为,当现金收支行为有可能损害出资者的资本保全利益时,出资者必然要对此确定相应的标准并监管标准的实施,最典型的就是控制经营者的在职消费、防止资本被侵吞。另一类是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必须进行的投融资决策,当投融资决策所涉及的风险是在出资者的风险偏好以内时,这属于经营者的决策范畴,而超出了出资者的风险偏好时就归属于出资者的决策范畴。风险控制权,为了确保经营者的行为与所有者的目标达成一致,确保经营者所提供的信息可靠、真实、及时、有用,为了确保经营者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合理,还为了确保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合理、有效,出资者必然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以控制经营者的行为风险,包括信息作假的风险、侵吞资本的风险、违法违规的风险以及经营失误的风险。预算权,一方面为了出资者确信经营者能够履行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目标,另一方面也为了经营者能够将所有者的目标落实到各项经营活动中,必然通过预算协调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这种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只有当经营者所确定的预算体系能够被出资者认可时,经营者的选择才能被最终确认。预算权包括预决算权,它属于财务的范畴,出资者正是通过预决算在既不干预经营者经营的条件下,又能有效地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约束。三是任何出资者进行投资的目的最终就是为了取得收益,而经营者进行经营的目的也是为了取得收益,收益分配权就成为了出资者和经营者的基本权利。广义的收益分配权不仅包括税后利润的分配,还包括税前经营者、员工的分配,尽管这两种分配是分配博弈的结果,但出资者必然要参与其中,经营者和员工分配的多寡必然影响出资者收益的多寡。收益分配,无论是税后利润的分配,还是税前经营者和员工的分配都属于财务行为。四是任何出资者投出资本后必然要对存量资本结构进行调整,存量资本结构的调整包括出资者对投资的公司的资本规模和资本结构的调整、资本的退出,也包括公司的收购、兼并、分立、分拆、破产清算与终止,这些行为主要属于财务的范畴。为了确保经营者不越权和遵守出资者的各项监管标准,出资者必然委托审计机构进行监管和自身设立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不难看出,两权分离以后出资者的基本权利是财务权力,出资者的行为主要是财务行为。所谓出资者财务就是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出资者为了实现自身资本的保值增值而投出资本、监管资本的运用、进行存量资本结构调整、参与收益分配的财务行为。出资者财务也可以简单地称之为资本保全财务,资本保全财务意味着出资者必须首先确保投出资本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本利得和利润最大化;资本保全财务也意味着出资者必然按照自己的风险偏好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实现风险与报酬的均衡性。
(二)经营者财务的内涵与外延
两权分离后,经营者不仅享有经营权,而且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代表公司在对外从事各项经营活动时享有法人财产权。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进行投资,这种投资是为了满足经营活动的需要,为经营活动提供经营的手段和经营的对象,也称之为内部投资,它区别于以出资人的身份所进行的对外投资;为了进行投资必然要进行筹资,在进行筹资时,经营者以其法人财产权对外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必然要组织资金运动,也会形成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经营者作为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也享有其中的重大决策权,如资金占用规模和结构的决策、现金持有量的决策、信用政策的决策、资本结构的决策等;在进行收益分配时,经营者一方面要参与公司内部员工分配的决策,另一方面对于税后利润的分配经营者也要参与其中,使得税后利润的分配既要考虑股东的需要,也要考虑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经营者为了确保出资者目标利润的实现必须要制定各项预算责任指标,形成预算体系,并通过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主体,从而形成基于“事”的预算和基于“责任人”的预算;经营者为了控制成本费用必然要制定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以确保收入弥补成本费用后能够实现出资者的目标利润;经营者为了确保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的财产安全完整,公司的各项规章能够被贯彻实施,也必然要制定相关的会计控制制度。对于涉及出资者权益的相关财务事项(包括资本规模和结构的改变、资本的退出、公司的收购、兼并、分立、分拆、破产清算与终止等),经营者也必须提出相关的决策建议,为出资者的最终决策提供依据。不难看出,经营者财务是决策财务,它主要进行投资决策、筹资决策、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财务决策以及为出资者所进行的财务决策提供的前期决策。事实上两权分离以后经营者主要提供决策要素,享有经营决策权,而员工提供执行要素,承担经营决策的执行责任。必须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经营者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包括了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另外,经营者也不享有为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的财务行为的全部决策权,当经营者的财务行为有可能改变出资者的风险偏好时,出资者也必然要行使其财务权利,以最终决定这种风险偏好的改变是否必要,如经营者应该享有为经营活动提供资金的负债筹资权,但是如果负债有可能导致公司到期不能偿债甚至破产时,出资者就必须对负债筹资进行管制。
当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时,这时的公司就已经是以出资者的身份进行财务活动,属于出资者财务的范畴。由于经营分为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所以围绕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经营者财务也分为资本经营者财务和资产经营者财务。由于资本经营者以专家的身份代表所有者行使投资之职,资本经营的行为与出资者财务的行为具有耦合性。资本经营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投出资本、监管资本的运用和进行存量资本结构的调整,资本经营者对于税后利润的分配不享有最终决策权,这是出资者的基本权利,尽管资本经营者基于经营的需要也可以向出资者提出税后利润分配的建议。另外,作为出资者对于资本经营者还可以行使如上所述的各种出资者财务的权利,资本经营者必须遵从这种权利。与此不同,资产经营者财务与出资者财务并不重合,资产经营者为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辅之以财务活动,而经营活动的结果也会带来现金的流动并形成财务成果。所谓经营者财务是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为了满足经营活动的需要、实现经营目标,由经营者所进行的筹资、投资、日常运营资金管理和收入分配的财务决策行为。经营者的主要职能是经营决策,围绕经营活动经营者必须要展开相应的财务活动,在财务活动中关键就是要进行财务决策,所以简单地说经营者财务也可以称之为决策财务。
(三)财务经理财务的内涵和外延
如果说出资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产生于两权分离,那么经营者财务与财务经理财务则是产生于分层管理。在公司的组织结构中,纵向上看,必然形成科层结构,这种科层结构是按照行政层次设立的,经营者是这种科层结构的上层,行使经营决策的职能。在财务管理体系上,经营者也处在这一体系的最上层,行使财务决策的职能,而财务经理则是财务管理体系的下层。这里财务经理不仅是指一个职位也是指整个财务部门,从专业的视角看,公司的财务经理(或者财务部门)行使的就是最基层的财务管理职能。由于经营者行使财务决策的职能,那么在公司的组织层级上,财务经理(或者财务部门)就行使财务执行的职能。一旦经营者做出了财务决策,要确保财务决策的最终实现,就必须通过具有专业化和专家化的职业岗位(或者部门)来实施财务决策。
公司为了开展经营活动必然要进行筹资,经营者做出筹资决策后,财务经理要按照筹资决策的要求组织现金流入。通过筹资而组织现金流入不仅要符合筹资决策的要求,而且必须使得现金流入的规模和时间与整个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企业就是生产经营活动、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现金的规模和时间进行匹配,从而形成了现金流入和使用的数量和期限结构,其目的就是要降低筹资成本,减少现金占用。一旦通过筹资取得现金后,经营者必然做出投资决策,财务经理要按照投资决策的要求安排现金的使用。现金的使用主要在两个方面(即购买资产和用于费用支付),用于购买资产就是投资,财务经理必须根据投资的规模和投资的期限合理有效地供应现金,使得投资活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必然带来资金占用,而资金占用一方面会形成资金占用成本,另一方面也会带来机会成本和安全成本,财务经理的相应职责就是要尽可能降低公司的资金占用,从而减少现金使用,降低资金成本和安全成本,并通过资金的节约带来机会收益。财务经理在降低资金占用的过程中,必须要合理控制公司总资产的规模,优化资产结构,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固定资产闲置无用、存货糜烂变质、应收账款成为坏账等),通过这些日常财务管理最终减少由于资产占用增加而导致的现金使用量的增加。现金用于费用支付就是现金支出,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公司必须尽可能节约费用,也就是要减少现金支出。财务经理必须对公司的每项费用进行合法、合理和有效性分析,以确定费用支出是否能产生预期的收入,从而确定现金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此为基础控制每项费用支出的规模和支付的时间,最终实现现金的节约使用。财务经理也必须要根据费用支付的规模和进度科学合理地安排现金流入的规模和时间进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财务经理要对成本进行控制,要确保公司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入。财务经理也必须要根据现金盈余和短缺的程度采取相应的财务行为,以实现现金流入流出的均衡,当现金盈余时必须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当现金短缺时要提前组织好现金的供应,特别是在收益分配时要根据未来现金的需要量向经营者和出资者提出收益分配的建议,内部融资通常是财务经理解决现金短缺的第一方案。
不难看出,在整个经营活动过程中,财务经理的财务就是按照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经营者的财务决策组织好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实现现金流入和流出在规模和时间上的有效匹配;在组织现金流入和流出时,必须确保现金流入流出与经营活动的需要相适应;在取得收入时要尽可能扩大现金流入的规模,尽早收回现金。在发生成本费用时,要尽可能控制现金流出的规模,延缓现金支付的时间。在发生资金占用时,要尽可能控制资产规模减少现金占用。通过这些财务管理既实现现金收支平衡,又使资金成本降到最低。所以,财务经理的财务也称之为现金流量财务。
正由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与财务经理财务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上述差异,使得他们都能够成为一种独立的财务形式。
[本文受到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0YJC79037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CGL025)、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有资本授权关系及实现模式研究”(14AJY005)、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北京市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体系完善对策及实施(PXM2013_014213_000099)、北京市教委创新团队项目“投资者保护的会计实现机制及其效果研究”(IDHT20140503)和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GZ20130801)的支持]
责任编辑 李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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