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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1-01-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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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融赔付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本不应完全承担赔付责任,但仍赔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行为。通融赔付有一定的原则,并不是随便进行赔付。对保户而言,知道某一次赔付是通融赔付时,一定要关注保单,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因为此次赔付本应是不赔的。如果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故,就很可能得不到赔付。通融赔付是对保险损失补偿原则的灵活运用,保险人在通融赔付时应有利于保险业务的稳定与发展;有利于维护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融通赔付是出于经营理念做出的自愿商业行为,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的成立。进行通融赔付要注意:①保险人必须保证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正常损失的偿付能力,保证积累一定的准备金。②要注意防止企业和个人的依赖心理和侥幸心理。③规范通融赔付程序,防止少数个人牟取非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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