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永续债券简介
永续债券又叫无期债券,它并不规定到期期限,发行人只需支付利息而无须偿还本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永续债可以归类为权益工具而非金融负债,因此,对于财务杠杆比率已经很高的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永续债券的由来
永续债券起源于荷兰,当时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莱克河堤坝反复维修而产生的防护支出,就授命水务管理机构发行没有到期期限的债券来弥补这些赤字。它们在1648年发行的一只永续债券至今仍在支付利息,票面利率5%,与当时的国债利率相当,是现存最古老的永续债券。之后在18世纪,当时的英国政府为筹备英法战争所需要的资金开始发行永续债券,以减轻长期战争带来的财政压力。目前英国已经成为永续债券发行的最主要市场。
(二)永续债券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全球市场存量永续债券已达2000多只,存量规模超过6000亿美元。当然,相对全球债券市场规模,永续债发行量还依然很小。在所有公告评级的永续债券中,永续债发行人的评级通常较高,主要集中在标普评级BB+以上水平。根据香港联交所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香港市场永续债存量为17只,其中2013年以来共发行13只,均以美元计价,发行规模为60.23亿...
一、永续债券简介
永续债券又叫无期债券,它并不规定到期期限,发行人只需支付利息而无须偿还本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永续债可以归类为权益工具而非金融负债,因此,对于财务杠杆比率已经很高的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永续债券的由来
永续债券起源于荷兰,当时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莱克河堤坝反复维修而产生的防护支出,就授命水务管理机构发行没有到期期限的债券来弥补这些赤字。它们在1648年发行的一只永续债券至今仍在支付利息,票面利率5%,与当时的国债利率相当,是现存最古老的永续债券。之后在18世纪,当时的英国政府为筹备英法战争所需要的资金开始发行永续债券,以减轻长期战争带来的财政压力。目前英国已经成为永续债券发行的最主要市场。
(二)永续债券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全球市场存量永续债券已达2000多只,存量规模超过6000亿美元。当然,相对全球债券市场规模,永续债发行量还依然很小。在所有公告评级的永续债券中,永续债发行人的评级通常较高,主要集中在标普评级BB+以上水平。根据香港联交所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香港市场永续债存量为17只,其中2013年以来共发行13只,均以美元计价,发行规模为60.23亿美元,发行利率在4.25%~9%。
我国内地近期才推出永续债产品。由于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债券应具有固定期限属性,这显然与永续债的概念相冲突,因此并没有直接以永续债命名。2013年10月,国家发改委核准武汉地铁发行23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发行利率为8.5%。12月,国电电力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并发行1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中票,发行利率为6.6%。
二、永续债券与普通债券比较
(一)发行途径
我国债券市场由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组成。前者主要发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后者主要是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公司债。而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的企业债则在这两个债券市场均可发行流通。与上述普通债券的三种发行途径相比,永续债则相对狭窄,目前只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国家发改委推出了各自的永续债产品,分别是国电电力的永续中票以及武汉地铁的可续期债。值得注意的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允许企业以私募的方式发行债券,因此私募形式的永续中票也将成为企业债券融资的一种选择。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境外下属公司在海外发行永续债券。
(二)发行条款设计
与普通债券相比,永续债券最大的特点是久期很长,未来面临的利率市场环境不确定性也就较大。从发行人自身考虑,在发行条款设计上通常会附加发行人赎回条款以及利率调整条款。从投资者角度看,较长的久期无疑会降低其投资意愿,因此投资者保护条款亦是永续债券发行特别需要考虑的地方,以免出现有债无市的窘境。
武汉地铁的可续期债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并约定每五个计息年度末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续5年,或选择将债券全额赎回。同时,由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作为每期的利息偿付保证金,以降低债券偿付风险,保护债券投资者的权益。
国电电力的永续中票则约定在债券赎回之前长期续存,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在利率重置日若不行使赎回权则票面利率跳升3%。这种设计显然极大地增加了对债券投资者的吸引力。在实务中,利率跳升机制更像是对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惩罚性措施,增强了发行人的赎回动力。
(三)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对于普通债券而言,债券融资规模越大,企业的财务杠杆水平相对越高。而永续债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归类为权益工具,能起到降低资产负债率的作用。国电电力的永续中票与武汉地铁的可续期债在发行条款设计上,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规定发行人具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力。这一递延付息机制成为两只债券对资本结构影响的分水岭。
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国电电力发行的永续中票满足准则中规定的“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在会计处理上具备确认为权益的条件。原因主要基于以下三点:第一,该债券没有明确的到期期限,在约定赎回前长期续存;第二,发行人有权选择是否递延支付利息,且递延次数不受限制;第三,该债券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且是否赎回属于可控事项。然而,武汉地铁的可续期债不能满足第二条,需要履行按约定日期偿付利息的义务,因此不能确认为权益工具。
(四)融资成本
企业债券融资成本受发行人信用等级、发行期限、是否含权、发行期间市场环境以及主承销商的销售能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常见的含权债券包括附发行人赎回权债券、附发行人利率调整权债券、附投资者回售权债券、附投资者定向转让权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就不同债券品种而言,永续债券与普通债券在融资成本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发行期限以及是否含权这两个方面。
相比之下,永续债券的发行期限很长,流动性风险加大,且通常附加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以及利率调整权,因此投资者会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票息通常较高。截至2013年,以美元计价发行的永续债的票面利率主要分布在5%~8%之间,一般比当期10年期美国国债高出200bp~500bp。
三、企业永续债融资需关注的问题
(一)适合发行永续债券的企业
从永续债的期限来看,永续债券的期限很长,企业可自主选择赎回还是存续,这降低了企业的再融资风险,适宜为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融资,尤其是适合地方性融资平台为市政项目补充资本金的融资需求。
另外,从永续债的会计处理来看,通过条款设计永续债券可以计入权益,而且发行人还具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力,这样既能够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优化企业的财务状况,又可以避免定期偿付利息的固定风险。对于当前财务杠杆水平已经很高,难以通过普通债券融资的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二)永续债券发行途径的选择
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相比在发改委核准发行的限制条件更少,募集资金的使用更灵活。发改委对债券发行采取核准制,对发行人的净资产以及盈利状况有明确要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交易商协会采用注册制,对发行人没有资格限制,债券发行资金可以置换银行借款,亦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或者项目建设。
在发行额度核定上,两种途径计算口径有所差异。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发改委在核定额度时以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数,交易商协会则没有剔除少数股东权益,直接以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为基数。这样对于集团公司来讲,交易商协会核定的额度更高,能更大程度地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
(三)永续债券的会计处理原则
永续债券应根据发行条款及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进行分类。根据永续债券确认方式的不同,企业应该把握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当永续债符合条件归类为权益工具时,比如国电电力的永续中票,企业应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来核算。虽然称之为“债”但利息支出应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债券的赎回则应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当永续债确认为金融负债时,比如武汉地铁的可续期债,其会计处理与普通债券相同。
另外,有的永续债券可能会被归类为复合金融工具,既包含负债的成分也包含权益的成分,比如含发行人赎回权的永续型可转换债券,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企业发行该类型永续债。在初始计量时应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责任编辑 周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