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组织人员培训,尽快理解和掌握增值税税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法相比于营业税复杂很多,涉及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判定、进项税额的转出、视同销售行为的确定及税额计算、销售退回折让等特殊业务的处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保管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全面学习并深刻理解增值税法律规定,尽快掌握业务处理方法,正确分析企业涉税业务,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保护企业利益,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1.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企业应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营改增”的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尽快掌握“营改增”后的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方法,及时调整会计核算系统,收入方面要根据企业不同业务类型,分别核算销项税额,除了法规规定的“港口设施保安费”和“港建费”外,收入项下最好没有非法定的代收到付情况。针对更加复杂的进项税核算,除做好会计核算,还要辅以备查登记核对。
2.加强企业发票管理。与普通发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作用,还具有完税凭证的功能,它将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负的连续性,...
(一)组织人员培训,尽快理解和掌握增值税税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法相比于营业税复杂很多,涉及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判定、进项税额的转出、视同销售行为的确定及税额计算、销售退回折让等特殊业务的处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保管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全面学习并深刻理解增值税法律规定,尽快掌握业务处理方法,正确分析企业涉税业务,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保护企业利益,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1.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企业应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营改增”的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尽快掌握“营改增”后的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方法,及时调整会计核算系统,收入方面要根据企业不同业务类型,分别核算销项税额,除了法规规定的“港口设施保安费”和“港建费”外,收入项下最好没有非法定的代收到付情况。针对更加复杂的进项税核算,除做好会计核算,还要辅以备查登记核对。
2.加强企业发票管理。与普通发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作用,还具有完税凭证的功能,它将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负的连续性,体现了增值税对产品各生产环节增值额课税的特点,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都较为复杂。首先,港口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真伪鉴别、开具、管理、传递和作废都应遵循明确的规定,如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需要经过认证后才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其次,要注意增值税发票限额,一般情况下,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限额为10万元,申请大额发票需要时间较长,港口企业行业特点是发票金额没有固定的区间且差异较大,在“营改增”初期,应提前与税务部门专管员沟通,获得出具大额发票的权限。同时,要注意严格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财务部门要重视发票的管理,增值税发票出具、接收和传递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如销售、采购、技术及计费等部门的人员,均应高度重视发票的管理。
(三)通过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1.适当改变经营模式,实现精细化分工。在营业税制度下,企业需要根据全部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商品每经过一个流通环节就要多缴纳一次税,行业分工越精细,企业税收负担就越重,因此企业倾向于将供应、销售等环节全部“内化”,建立大而全的企业以减少重复征税。在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应细化组织形式、业务流程、产品构成,通过增加中间链条而增加税款抵扣环节,增加取得进项税额的机会,从而降低税收负担。对于港口企业而言,部分装卸劳务由本公司员工自行完成,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因此企业可考虑实行服务外包,向专门的劳务公司购买劳务,一方面可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实现专业化分工,促进企业发展。
2.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依据现行税收政策,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在设备出售环节企业无需缴纳任何商品与劳务税,在设备租回环节,由于有形动产租赁业务已经纳入增值税范围,企业在回租设备时所支付租金的同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参与进项税额抵扣,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资金困难,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3.重新梳理供应商。“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重新梳理合作的供应商,放弃零散、分散的规模小、不规范的供应商,尽可能选择生产经营稳定、财务核算健全、企业规模较大的一般纳税人,以确保有更多的机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以更高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使增值税税负水平维持在较低的状态。
(四)通过加价方式减少合同签订中的利益流失
增值税为价外税,“营改增”之后,企业的采购和销售人员应密切关注合同签订中的商品与劳务定价问题。如某企业经营收入中90%来自于装卸搬运业务,在“营改增”之后企业若维持之前的服务价格不变,在销售环节税额增加的情况下,装卸搬运业务的税后净收入必然减少,而装卸搬运业务的成本大部分是本公司雇员或员工的人工劳务成本,不属于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导致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企业净利润减少。为此,企业应考虑在合同签订中以加价的方式弥补收入。
(五)密切关注优惠政策,申请财政扶持
此外,由于国税系统与地税系统独立运行,且双方对新政策存在着理解和执行方面的差异,企业应与国税和地税部门沟通交流,尽可能争取有利于港口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责任编辑 张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