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国际贸易业务的迅猛发展,如何应对资金结算时的汇率波动风险及怎样实现低成本的贸易融资、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成为很多内地进出口企业面临的现实课题。笔者近年来一直在香港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深切感受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国际贸易方面具有资金结算便利、融资成本较低、融资方式灵活等优势,认为内地企业可以通过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进行贸易融资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一)内地企业在香港开展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思路
在内地目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的背景下,为防止国际游资的冲击套利,对资本项目下的资金进出境仍实行严格管制。内地企业在香港开展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思路是: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为依托,把进出口贸易作为资金进出境的载体,利用国际贸易业务结算环节普遍有两至三个月的时间差,通过其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向香港的银行进行低成本的贸易融资。这样可以使内地企业在国际贸易业务结算过程中既能规避汇率风险,又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而增加企业财务收益。
(二)香港贸易融资业务具体结算流程
1.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在传统的内地出口企业与外商直接签订购销合同、直接结算货款的模式下,增加香港...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国际贸易业务的迅猛发展,如何应对资金结算时的汇率波动风险及怎样实现低成本的贸易融资、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成为很多内地进出口企业面临的现实课题。笔者近年来一直在香港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深切感受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国际贸易方面具有资金结算便利、融资成本较低、融资方式灵活等优势,认为内地企业可以通过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进行贸易融资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一)内地企业在香港开展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思路
在内地目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的背景下,为防止国际游资的冲击套利,对资本项目下的资金进出境仍实行严格管制。内地企业在香港开展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思路是: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为依托,把进出口贸易作为资金进出境的载体,利用国际贸易业务结算环节普遍有两至三个月的时间差,通过其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向香港的银行进行低成本的贸易融资。这样可以使内地企业在国际贸易业务结算过程中既能规避汇率风险,又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而增加企业财务收益。
(二)香港贸易融资业务具体结算流程
1.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在传统的内地出口企业与外商直接签订购销合同、直接结算货款的模式下,增加香港子公司的代理环节,即内地出口企业与香港子公司签订销货合同,同时香港子公司与外商签订销货合同。资金结算方面,内地出口企业发货后将海关关单和出口发票交由香港子公司在港进行融资以回收资金;然后,香港子公司按照国际贸易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两至三个月后)向外商收取货款,还清其在香港的融资贷款。这样持续开展后,内地企业一方面可以在出口货物时即期收款,并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在香港的低成本融资来替代其在内地的高成本融资,利用香港与内地银行间贷款的利差来降低财务费用。
2.进口业务操作流程
在传统的内地进口企业与外商直接签订购销合同、直接结算货款的模式下,增加香港子公司的代理环节,即内地进口企业与其香港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同时香港子公司与外商签订购货合同。资金结算方面,外商发货后,首先由香港子公司在港融资后直接向外商付款,然后香港子公司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三个月后)向内地进口企业收取货款,还清其在香港的融资贷款。这样持续开展后,内地企业一方面可以在进口货物时延期付款,在人民币近年持续升值的背景下,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在香港的低成本融资来替代其在内地的高成本融资,利用香港与内地银行间贷款的利差来降低财务费用。
(三)香港贸易融资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香港银行的选择
香港银行业按照出资人不同,一般分为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其代表银行分别为中银香港、工银亚洲、建银亚洲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等。由于种种原因,外资某些银行对内地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香港融资设置了很多限制性条件和附加条款,增加了其在港融资的难度,提高了融资成本。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香港子公司应优先考虑选择香港中资银行作为金融合作机构。
2.香港子公司的融资方式
目前内地企业的香港子公司在香港银行进行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有两种:
(1)抵押资产融资,即香港子公司将其持有的物业、股票、债券等有效资产抵押给香港的银行,由银行委托两到三家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将他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评估最低值乘以资产抵押率作为给予企业贸易融资的授信额度。该融资方式下,内地企业取得融资额度后一般可以用于其进出口业务和境外投资等多种用途,没有太多使用限制。同时由于此种方式下有香港当地有效资产进行抵押,所以香港银行的风险相对较低,其审批周期一般较短,融资成本一般为市场基准利率,目前为Libor(1/2/3)+1.5%左右,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但由于有资产抵押的要求,所以内地企业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时,需要向其拨付一定金额的资本金,用于其在香港购置物业、有价证券等有效资产抵押给银行。一般来说香港银行风险管控部门认可的资产抵押率不会超过80%,抵押资产在取得银行授信额度时会打折扣。
(2)内保外贷融资,即内地企业为其香港子公司向当地金融机构融资或取得授信额度而出具担保保函,保证香港子公司履行贷款本息偿还义务或授信额度协议规定的资金偿还义务。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如果内地企业在国内银行有综合授信额度,一般可以按照与国内银行的授信协议约定,将部分授信专门用于香港子公司在香港进行贸易融资。尤其是对于大型企业集团来讲,将其在国内银行的银行信用直接转化为其在香港子公司的贸易融资额度较为便利,且金额一般较大。但是,按照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这只能用于进口业务和境外投资等用途,其资金或信用证不得汇回内地或开给内地,资金用途易受到限制。同时,按照香港银行业对风险的评估和偏好,此类融资因为没有当地资产的抵押,虽然有国内银行开来的银行保函,但也属于信用授信方式,一般来说融资成本要比资产抵押融资方式高出至少0.5个百分点。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各企业应结合自身贸易特点,选择适合的融资策略并提供相应的融资金融资源。
3.融资成本控制
与内地有所不同,香港银行业在同企业签订授信额度时,一般都规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对客户的融资成本进行调整,在一个年度的授信期内,融资成本可能处于一个动态变化的情况。因此,内地企业财务人员应及时跟踪香港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当市场利率明显高于企业目前融资成本时,企业应做出预案,根据市场情况估算银行可能上调的利率水平,做出接受与否的判断,同时准备相应资金以应对上涨的利息或偿还贷款;当市场利率明显低于企业目前融资成本时,企业应积极与银行协商下调融资利率,以降低财务成本。■
责任编辑 周愈博